廖静
四川省成都市610000
摘要:本文简单介绍了项目施工的索赔与反索赔的内涵,分析了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和程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索赔与反索赔的应对措施。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探讨和研究,对于保证相关利益方提供保障,进一步推动建筑市场规范化管理。
关键词:项目施工;索赔;反索赔;应对措施
一、项目施工的索赔与反索赔的内涵
索赔指的是项目施工过程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方当事人因非自身原因或者未按合同履行或正确履行合同规定,造成的经济的损失或者权益的损害,需要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经济或者时间补偿的要求。
反索赔指的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对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索赔要求给予反驳、反击,防止对方索赔成功,对于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索赔要求,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的、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审核和调整。
项目施工的索赔与反索赔涉及到的双方当事人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依据主要有定额、施工合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索赔与反索赔均有可能发生,但是,一般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概率要高于建设单位提出反索赔的概率。
由于建筑市场、施工条件、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加上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施工单位为维护自身利益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要求。目前,引起索赔的主要原因有: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是建立在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的基础之上的,施工图纸中任何一项设计变更,都将带来工程造价的改变,导致施工单位的重新估价,这种设计变更带来的索赔是无可避免的;工程量变化,当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时,工程量的变化就会造成合同造价和工期的变化,工程量增加所需的人力、设备、材料等的费用,会对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引起工期和费用的索赔;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比如天气、温度、自然灾害等因素的影响,延误工期,由于非自身原因导致施工单位工期延误,无法按时完成工程量,造成的窝工等经济损失,一般会引起费用索赔,而合同中规定的工期,施工单位也会要求工期索赔,相应的顺延工期;工程进度比计划落后时,导致项目无法按时竣工,给业主方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业主方为维护自身利益,一般会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加快施工速度,而此时相应会增加人力、物力、财力、机械设备的投入,才能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项目的施工,一般会带来费用的索赔;由于业主方自身因素造成的工程进度无法正常完成引发费用和工期的索赔。
索赔的产生是由于供货单位、施工单位或者业主方的因素所造成的,建设单位为了维护自身利益或者降低自身损失,会反驳或者修正其索赔要求,常见的反索赔措施有:以自身同样遭受损失为前提减少其他利益方的索赔要求,破事双方互相协商做出妥协;找出对方提出索赔要求的错漏之处,驳回其索赔要求。
二、项目施工的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与程序
索赔与反索赔的原因主要有:设计变更、工期加快、业主违约、拖欠工程款、、业主方原因造成的可补偿费用的延误、工期中断或终止、物价上涨、货币贬值、工程量的增减、业主指定的分包商的违约、合同缺陷、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影响等。
索赔的成立必须有可靠地依据、充分的理由、完备的条件、完整的资料,具体有:现场签证的程序和资料是否完备,是否有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的签字,是否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是否符合建设单位现场签证的程序,如果停工或者工期延误等原因,需要有对方出具原始的资料,或者对方责任人现场签字,如果是设计变更的原因,需要提交由设计单位盖章和设计人员签字的设计变更联络单,如果是建筑材料的原因,需要提供供应商盖章签字的书面文件;如果是不可抗力因素,需要由双方共同认可的工程计量单。
有索赔要求的一方,向对方发出索赔意向,并尽快发出书面索赔意向通知,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索赔的一方要及时向对方提交完整的索赔资料,包括索赔证明资料、相应的依据、计算损失、合同价款。被索赔的一方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审核索赔方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的索赔,被索赔有权要求索赔方完善索赔资料,如果索赔方资料完善,被索赔方需要做出书面答复,批准或者否决。索赔或者反索赔无法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有权向合同管理机关等申请调解,调解结果以调解书形式,由合同双方和调解人签署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三、索赔与反索赔的应对措施
1、提高设计质量
由施工图纸的设计变更造成的费用和工期的索赔占据索赔类型的大部分,为了尽量减小索赔损失,降低索赔机会,因此,建设单位应进行设计招投标选择有相应资质、设计经验丰富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选择费用和设计最优的理想方案,并且督促设计单位严格保证设计质量,严查设计错漏,避免设计不合理造成的设计变更,从而减少了由此引发的项目施工的索赔;当设计变更不可避免时,建设单位应做好现场签证管理。
2、严格按章办事
建设单位应该制定严格的索赔流程,规范索赔管理,与施工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建设单位应该熟悉施工合同,按照合同要求为施工单位提供施工所需的一切条件,避免由此引发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如果业主方要求工期加快,必须与施工单位做好沟通,并且签署由此引发的费用的协议。在施工中,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条款执行,避免随意进行变更或下达工程停工令。
3、加强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对项目进行招标时,要完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越明确,施工单位申请索赔的几率就越小。招标文件中需明确招标范围、计价方式、计价依据、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的规格型号、各种相关费用等、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工期进度、工程结算等。承包单位熟悉招标文件后,发出投标文件,确定承包单位后,与建设单位签署承包合同,必要时还应签订补充合同,招标文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并不是真正的合同,属于要约邀请的范畴,施工单位提出索赔要求,建设单位应依据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维护自身利益。
4、留取完整资料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必须保存好各类书面资料及影像资料,包括会议记录、书面通知、联系单、质量检测记录等以及照片、摄像等资料,这些资料是处理索赔的基础资料。建设单位应及时收集、整编、分类以上资料,做好备案,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以书面文件为准,包括工程人力数量、设备数量及运转、工程量完成情况、所用材料的规格型号、质量验收情况,特殊情况的处理记录等,工程材料进场后,四方验收情况,是否具备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文件,是否有验收记录,是否签字认可。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的索赔与反索赔涉及到各方利益,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作为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施工中必然出现利益冲突,这就需要做好索赔与反索赔的工作,预防和应对措施相结合,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起诉等方式进行处理,建设单位要严把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关,完善相关资料,做好合同管理工作,详细记录平时来往资料,减少施工单位的索赔机会,一旦发生索赔事项,积极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主动提出反索赔,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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