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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是民办高校的重要教学内容之一,不仅关系到在校学生的教学效果,更关系到就业后的长远发展。民办高校从建立到发展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形成了具有自己独有特色的教学体系,但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很多问题,需要不断地加以解决和完善。本文重点从广西民办高校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入手,对《基础》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制定措施,力求为构建新的教学方法体系提供浅薄的意见。
关键词:广西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构建体系
一、广西民办高校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在进行全面分析之前,笔者先对广西民办高校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满足国家建设的需要,民办高校作为高等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与传统的普通高校形成互补,各占半壁江山,形成了多元化的教育格局。
广西省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在80年代初期才逐渐恢复过来,虽然经过30多年的发展,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民办高校规模小;二是区域发展不够均衡;三是缺少民办品牌;四是思想教育不足。从上述存在不足我们可以看出,部分广西民办高校还处于发展阶段,地方政府在政策上进行了倾斜与调整,大量的专业人才能够专心进行教学研究,使高校发展有了一定的底气。经过30年的发展与完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存在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要想真正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提高到服务国家建设需要、提高学生全面素质的高度上去落实,还需要我们不断地进行教学研究,形成特色和体系。
二、广西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体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教学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西民办高校的教学质量、模式和方法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从长远发展来看,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较大,很多固有问题仍然存在。
1.就理论讲理论,教学方法不灵活
在广西部分民办高校当中,存在顾此失彼的现象,过于关注学习基础理论和根本技能,对于《基础》只是一般性的重视,作为辅助课或者选修课进行教学,课程的地位不高,导致学校不重视、投入不到位、教师不研究;有的部分院校虽然能够将其列为必修课,但由于教学主导意识没有形成,教学水平迟迟提高不上来。比如存在就理论讲理论的问题,教师照本宣科,上下一般粗,一般性地落实大纲要求,没有根据教学需要和学生思想实际对相关内容进行完善与丰富,做不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造成教学缺乏针对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强。
2.结合实际不紧,理论与应用分家
综合性民办院校一直是主流的发展趋势,但从发展现状来看,仍然是以专业性较高的院校为多,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具有高等教育水平和适应社会需求的专业性人才。对于普遍的民办学校而言,自己的专业课往往有针对性地安排作业实习、现场观摩和分析讨论等内容,但是对于《基础》的教学,由于理论与专业的差距较大,且不容易看到教育的效果,往往在实践的环节中是比较弱势的,更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
3.教学氛围凝固,学习目标不明确
很多民办学校在开设《基础》课程时,没有针对教学目的、意义、方法进行动员,学生对于科目设置的原因不明,无法从内心深处去学习和体会课程的重要性。另外,从授课本身而言,和谐、灵活、开放的授课环境是实现教学效果的有利支撑,但是在整个内容的教学中,由于理论性强、内容空泛、死气沉沉,部分学生失去了对《基础》学习的兴趣,导致教学效果不够明显。
三、构建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方法体系的对策
1.明确目标,准确定位,保证《基础》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1)明确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民办高校在教学理念上比较注重实践教学,重技能轻理论,重实践轻基础,强调最多的是动手操作能力、思维灵活程度,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文化课程与理论学习与普通院校相比有差距。虽然民办高校与普通高校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育主体方面存在一定的互补性,但是作为教育机构,必须考虑现代的教育环境、素质教育和新课改的要求。在当前的教育环境影响下,要求民办高校在实施教育过程中必须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技能与文化并重、专业与德行并行,除了要求对学生的技能进行专业化教育,还要对他们的思想政治进行专业化的引导。
(2)提升理论学习的基础地位。民办高校必须将《基础》课程作为重要的工具来应用,用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将其统一到素质教学当中;将《基础》作为必修课程来实施,进行必要的政策倾斜,提升其主体地位,提高师资力量,增加授课时间等,以政策性措施推动地位的转变。另外,在整体考试当中,必须明确《基础》课程的学分比例,这样才能够真正在措施上引起学生的重视,否则就会造成“两层皮”,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要避免把考试弄成专门修学分,要真正让学生从内心深处感受到道德和法律的重要性,真正能够在未来指导自身的实践与发展,这样他们才会从内心深处去接受和学习。
(3)培养学生学习理论的兴趣。民办高校从生源与教学模式上来看,与普通高校相比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学习能力、知识基础和创新意识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学习中高度重视自己的形象和理解,通过旁征博引和小中见大等手段简化学生的理解和认识,以此提高学生学习的兴趣,实现我们既定的教学目标。另外,在教育当中,教师“为人师表”,既要在学识上为人师,更要在德行上做表率,要通过教育和引导,使教师始终保持良好的道德情操、坚实的专业基础、高尚的人格修养和高深的学术造诣。因此,教师的行为能力也是实现教学目标的重要因素之一。
2.脚踏实地,转变模式,创造《基础》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环境氛围
(1)紧盯新课改,改革教学模式。传统的教学模式,采取“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硬性强调考试,对于提高学生的成绩有较好的效果;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影响了学生的后续发展和教学效果。所以,针对当前教育的大环境,必须紧盯新课改关于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有关要求,在转变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热情、培养学习兴趣和确保实现教育目标上下真功夫。具体而言,就是落实“以人为本”,让教育主体真正参与到教育中来,教育内容围绕学生需要研究,教育效果要针对实际效果检验,教育方式要结合学生兴趣使用,总之,一切为了学生,一切围绕学生。
(2)创造新方法,进行换位思考。要想真正转变教育模式,必须进行换位思考,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的自我学习能力决定着学生的发展高度,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要将传统的教学方式进行逆化,采取多种思维方式加以贯彻落实。有的先将结果提出,进行反向分析,得出对与错;有的先将疑问提出,而后通过讨论,得出具体结果;有的只提出案例,通过反向推理、现场辩论等方式,使学生明辨是非。总而言之,无论是“反问”、“设问”还是“提问”,其最终目的和最终结果都是为了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提高和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
3.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个性,抓住《基础》课程在教学体系中的关键环节
(1)坚持以人为本,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学生是教学实践的主体,其学习效果如何是教学的直接反映,也是检验教学成果的重要内容和指标。必须坚持做到以人为本,积极设计和应用多元化、民主化、个性化和开放化的教学模式,在相互的交流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和改造学生的思想,使其成为国家和社会建设所需要的人才。要真正将学生放在主体地位来关心和爱护,在教学设计中,以符合学生的发展需求为基础,根据思想实际,结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调整教学方向和教学内容,以适应教学的需要。
(2)关注全面特点,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对于开展《基础》课程教学,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不以分数论英雄”。所以,在教学成果的考核与评价上,不能光看分数,必须对学生的学习能力、成绩、素质、态度和课上课下的课程参与情况等内容进行全方位的评价。要适度地改变对学生素质的全面考核内容,用以激发学生的表现欲望,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和纠正错误行为。在进行《基础》教学时,还必须对大学生所关注的“成才、成长、爱情、人生和就业”等主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及时分析其心理特征与感情变化,积极做好心理疏导,使他们少走弯路。
四、结论
广西民办高校有着明显的地域特点,要想按照教学要求,抓好《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落实,必须持续关注人文教育、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推动民办高校技能与素质的“双过硬”。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明确教学的重要意义,构建自己的教学体系,形成自己的风格特色,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本文系2010年度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改工程立项项目“广西民办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研究”(批准号2010JGA20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