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克孜勒苏州人民医院845350
【摘要】目的:研究分析一次性根管充填治疗隐裂牙伴牙髓炎的临床疗效。方法:随机选取2018年1月~2018年12月我院口腔科门诊收治的隐裂牙伴牙髓炎患者120例,将其分成两组,观察组采用一次性根管填充治疗,对照组采用分次就诊方式治疗,对比分析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结果:两组患者治疗后总有效率无显著差异,观察组患者相关并发症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结论:一次性根管填充治疗隐裂牙伴牙髓炎的临床疗效确切,并发症少值得推广应用。
【关键词】口腔科;根管充填;隐裂牙;牙髓炎
隐裂牙是口腔科常见疾病,早期患者无明显不适,不易引起重视。随病情发展,隐裂牙裂缝通常会逐渐增大,口腔细菌容易通过裂缝进入到牙齿内部,从而形成牙髓炎[1]。因此牙髓炎是隐裂牙的常见并发症[2]。对于隐裂牙伴牙髓炎一般采用根管充填方式进行治疗。本研究主要探讨分析一次性耿冠充填治疗方式治疗隐裂牙伴牙髓炎的临床疗效情况。
1临床资料及方法
1.1临床资料
随机选取2018年1月~2018年12月我院口腔科门诊收治的隐裂牙伴牙髓炎患者120例。所有患者均经口腔X线摄片检查,符合《现代口腔医学》中关于隐裂牙伴牙髓炎的相关诊断标准。所有患者均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加入本研究。采用计算机随机分组法将所选患者平均分成两组。观察组男32例,女28例,年龄24~61岁,平均(39.22±11.34)岁;对照组中男34例,女26例,年龄21~59岁,平均(37.43±12.56)岁。两组研究患者一般资料无明显区别,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采用分次就诊方式进行治疗。初诊时开髓减压,开放时间为2~4天。开髓2~4天后进行拔髓,拔髓后对根管进行反复冲洗。第三次就诊再应用充填剂进行充填。一周内完成全冠修复。观察组采用一次性充填方式进行治疗,治疗前进行口腔X线摄片,局部浸润麻醉,然后进行开髓及拔髓处理。然后根据X线片确定根管长度,利用过氧化氢溶液以及氯化钠溶液对髓腔以及口腔进行反复冲洗。吸干冲洗液,进行常规消毒处理。然后应用根管充填糊剂以及牙胶尖进行充填处理。一周内完成全冠修复。两组患者治疗后均提醒患者注意保护口腔卫生,保护牙龈,忌食生冷酸辣刺激的食物。
1.3疗效评价
显效:治疗后疼痛感、牙龈红肿等相关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咀嚼功能恢复正常;有效:治疗后相关临床症状以及患牙咀嚼功能有明显好转;无效:经治疗患者相关临床症状以及患牙咀嚼功能无明显好转。
1.4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统计软件分析所得数据,计数资料比较采用x2比较,以率(%)表示,P<0.05表示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患者治疗后显效31例,有效24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为91.67%;对照组患者治疗后显效34例,有效22例,无效4例,总有效率为93.33%。两组患者治疗后总有效率比较无显著差异:x2=0.1986,P=0.6559(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相关并发症包括疼痛2例,牙龈肿胀2例,感染1例,共5例,其并发症发生率为8.33%;对照组患者治疗并发症包括疼痛2例,牙龈肿胀4例,感染4例,牙齿脱落1例,共11例,其并发症发生率为18.33%。两组比较,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相关并发症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x2=4.3278,P=0.0375(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讨论
隐裂牙伴牙髓炎会引起较为剧烈的疼痛,患牙咀嚼功能也会明显降低,会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对于隐裂牙伴牙髓炎一般采用根管治疗,降低咬合,尽量保留隐裂牙。根管治疗通常采用分次就诊,将开髓、拔髓、根管填充分开进行。这种分次就诊方式患者一般需要就诊2~4次才能完成根管填充,治疗时间大约为2~4周[3]。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根管清理消毒技术得到很大提高,使得一次性完成根管充填成为现实。这种一次性根管充填治疗方式不仅能节约患者治疗时间、费用,改善患者的就诊体验,同时也有助于降低治疗期间由于暂封材料脱落、密封不良等引起的根管再感染发生率[4]。为探讨一次性根管充填治疗隐裂牙伴牙髓炎的治疗效果,本研究对观察组患者实施一次性根管充填,对对照组患者采用分次就诊的治疗方式。结果显示,两组患者治疗后的总有效率无显著差异,而观察组患者相关并发症发生率显著低于对照组。由此可见一次性根管充填治疗隐裂牙伴牙髓病的临床疗效确切,并发症少,值得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赖会茹,郭梨.一次性根管充填治疗隐裂牙伴牙髓炎的临床价值[J].现代诊断与治疗,2018,29(11):1774-1775.
[2]张江云.伴发牙髓炎或根尖周炎的隐裂牙一次性根管治疗的临床研究[J].影像研究与医学应用,2018,2(24):240-241.
[3]于正.一次性根管充填术治疗隐裂性牙髓炎的效果探究[J].当代医药论丛,2018,16(8):57-58.
[4]卓元.一次性根管充填治疗98例隐裂牙伴牙髓炎临床观察[J].医学理论与实践,2017,30(21):3215-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