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杉醇治疗晚期乳腺癌28例临床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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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杉醇治疗晚期乳腺癌28例临床观察

刘永强周文喜

刘永强周文喜(江苏省高邮市第二人民医院江苏高邮225600)

【关键词】乳腺癌紫杉醇化疗

【中图分类号】R73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3)47-0068-01

作者2008年8月-2011年8月应用含紫杉醇的化疗方案治疗晚期乳腺癌28例,现就其疗效及不良反应探讨如下。

1临床资料

IIIb、IV期经病理检查证实的乳腺癌28例,年龄28-70岁。其中26例为乳腺癌术后出现局部复发或远处转移,2例经针吸细胞学病理检查证实为炎性乳腺癌。28例均有可测量的肿瘤病灶,2个月内未用过化疗、放疗,Karnofsky评分大于70分,心、肝、肾功能无严重损伤,预计生存期2个月以上。

肿瘤转移部位:肺转移8例,肝转移4例,骨转移2例,胸膜转移2例,淋巴转移8例,软组织转移4例。

化疗情况:曾进行化疗者26例,其中CEF[环磷酰胺(CTX)、表阿霉素(EPI)、氟尿嘧啶(5-Fu)]方案16例,CEP[CTX、EPI、顺铂(DDP)]方案6例,CMF[CTX、甲氨蝶呤(MTX)、5-Fu]方案4例,未化疗者2例。

治疗方法:1、抗过敏:化疗前12、6h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mg,30min前静注蒽丹西酮8mg、苯海拉明50mg、西咪替丁300mg、地塞米松10mg。2、紫杉醇的使用:按135mg/m2溶于200ml生理盐水中缓慢静脉输注,3h内输完,间隔3-4周重复1次,平均每例4次。3、化疗方案:单用紫杉醇4例,联合使用其它抗癌药24例。第2天静注EPI60mg/m215例;第2-4天静滴DDP50mg/m25例;第2-5天静滴异环磷酰胺2g/m23例,第1-15天口服氟铁龙600mg/m21例。

按WHO制定的疗效标准分为:完全缓解(CR)、部分缓解(PR)、稳定(SD)、进展(PD),CR+PR为有效标准。毒性标准按WHO制定的统一标准分为:0、I、II、III、IV度。

结果:本组28例使用紫杉醇共112个疗程,随访率100%。随访时间2-52个月,平均13个月。随访期间16例带瘤生长,12例死亡。

紫杉醇单药及联合用药28例,总有效率46%(13/28),其中CR3例,平均缓解期1.6个月,PR10例,平均缓解期5个月,SD13例,PD2例。既往联用EP1、DDP方案者共22例,有效率41%(9/22),其中CR2例,PR7例,SD12例,PD1例。

胸膜软组织、淋巴等处转移14例,有效率50%(14/28),其中CR2例,PR7例,SD5例;内脏器官(肺、肝、骨)转移25例,有效率16%(4/25),其中PR4例,SD20例,PD例。

紫杉醇治疗晚期乳腺癌的不良反应主要表现为:II、III度的脱发,II度关节肌肉疼痛及白细胞下降。

2讨论

紫杉醇是具有独特作用机制的新一类抗癌药物,广泛应用于乳腺癌的治疗,疗效较好[1,2]。本组有效率达46%。单药及联合用药均有效,尤其对胸膜、软组织、淋巴结等转移病变疗效佳,对内脏器官转移疗效较差,对既往曾用含表阿霉素、顺铂方案化疗的病例亦有效,说明其与阿霉素类、顺铂无交叉耐药,但其缓解期较短,原因有待进一步研究。不良反应主要是骨髓抑制,本组27例的病例发生WBC下降。超敏反应发生充3.57%(1/28),低于Weiss等[3]的报道,提示用药前预处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胃肠反应、肌肉关节痛、手足部位感觉异常或麻木、脱发、面色潮红发生率虽较高,但均能耐受。

参考文献

[1]HolmesFA,WaltersRS,TheriaultRL,etal.PhaseIItri-alofTaxol,anactivedrugintherteatmentofmetastaticbreatcancer[J],JNatlCancerInst,2001,83:1797

[2]SeidmanAD,NotronL,ReichmanBS,etal.PerliminaryexperiencewithPaclitaxel(Taxol)plusreciombinanthumangranulocytecolony-stimulatingfactorinthetreatmentofbresatcancer[J.SeminOncol,2003,20:40.

[3]WeissRB,DonehowerRC,WiernikPH,etal.Hypersensi-tivityreactionsfromtaxol[J].JClinOncol,2007,8:1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