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太原030032
摘要:建筑施工承包企业项目管理是指为达到承包工程项目目标,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织机构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施工项目进行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策划(规划、计划)、组织、控制、协调的总称。随着经济的发展,尽管我国工程项目管理逐渐规范化,然而在合同管理上由于管理人员等因素,在其法律风险的防范上尚不成熟,容易被人钻了法律的空子,因此,文章中对于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是十分有意义的,希望所有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借鉴,不断发展和完善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让工程能够更加顺利地进行。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控制
1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国,法律通常是指由全国人大审议通过的,在全国范围内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同时,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和最高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颁布的司法解释、国务院行政法规及政府部门规章、地方法规等,在一定范围内也属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而我们通常签订一些合同,如果不与上述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冲突,对合同当事人而言,也是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行为准则和行为依据。同时,当发生合同诉讼纠纷时,也是法院处理纠纷适用法律中第一顺序的依据。因此,充分认识和重视合同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运用合同约定维护企业权益,防范项目经营管理中的风险,以期实现合同自身的目的,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2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的法律风险
企业存在一天,风险就相伴随一天,对任何一个现代企业而言,在参与市场竞争中都会面临各种风险,诸如自然风险和法律风险,其中自然风险具有不可抗力性,企业面临自然风险的概率较低,法律风险具有有可预防、可避免性,但企业几乎时刻都在面临法律风险,,可以说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化解,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及其严重的后果,如果是出事了才仓促补救,容易使企业陷入被动的局面。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笔者总结出了以下几种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的法律风险:
2.1合同签订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是风险的来源,若合同本身存在陷阱或缺陷,那么就会导致合同的履行阶段十分被动,还容易造成法律纠纷。
2.2合同履行阶段的法律风险
合同的履行阶段,存在着更多的法律风险。工程款没有按时发放影响工期;施工过程中发生变动或者现场的协商没有及时签订具有法律性的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企业的损失;履行阶段,双方的往来文件等都可以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工程的决算阶段密切相关。
2.3合同效力阶段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效力阶段,以下行为都会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容易给企业造成损失:承包方没有得到施工方签订的合同;没有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假借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来签订了合同,进行了施工;承包方未按照规定,越级签订了合同;需要招标的方面没有进行招标而是内定;非法进行转包分包的行为;工程上出现“串标”或“围标”行为。
2.4合同管理阶段的法律风险
在合同的签订阶段,合同是以书面格式来书写的,然而,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一些变更,当发生这些变更又没有及时进行书面合同的书写确认,当后期,对方对该约定不承认时,就容易导致出现法律纠纷,这样没有依据可以应对,就会造成企业的经济损失。要的地位和作用。
3工程分包管理中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随着我们建筑施工承包企业目前中标承建工程项目的逐渐增多,企业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已显现出严重的不足,工程项目管理由生产经营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中的工程分包则不可避免。工程项目分包管理中如何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3.1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对没有资质、超越资质或借用资质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其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就是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在这里,赔偿损失是要按双方过错责任确定和承担的。因此,禁止将工程违规分包给没有资质的“包工头”,应选择有相应资格和资质的建筑工程施工单位,进行规范工程和劳务分包。同时,建立起有一定数量的合格分包商和劳务组织信息库,公平、平等地对待分包商和劳务组织,这也是防范和控制合同法律风险,促进承包项目的正常履约的保障。
3.2加强对合格分包商和劳务组织的分析、评价和确定工作。
通过对各分包商和劳务组织经营状况的资料收集和分析,掌握分包商履行合同等资信情况。在进行合同评审时,不能仅能从书面资料方面对分包商和劳务组织主体资格报审资料是否齐全和合格进行评价,应仔细甄别,防止虚假信息影响对分包商和劳务组织资信能力的判断。
3.3分包合同签订和评审中应严谨。
在执行合同评审程序时,一般报送评审的合同资料中缺少对方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人员、设备清单等资料。实际上是局限于对合同文本条款的评价,致使合同评审时难以对分包单位的履约能力等资信状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价。
3.4合同文本本身一些措辞应该严谨。
合同条款是双方共同平等协商后确定的,一旦生效后就是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合同文本中较为普遍的问题,一是合同条款体现出的意思表示不明确和明显的不公平,如不时出现有要求分包单位(外包劳务)“乙方必须无条件……”、“……乙方不得提出异议”等强制性措辞。该表述方式明显体现出合同条款的不公平问题。如将该类词句中“必须”、“不得”等词去除,则起码在形式上体现的是乙方的自愿意思。二是从有些合同条款的表述形式来看,表面上体现的是有很多权利,但究其实质既是权利也是义务,而实践中又往往忽视义务的履行,或者在实际操作中并未留下有效的履行依据,在此种情况下也难以追究不正确履约的责任。
3.5对合同的评审意见是否得当或采纳与否应有反馈和交流。
一般来说,评审意见并不能保证能够满足合同的特殊情况和对方的不同要求。但即使评审意见并不一定得当,或者不能满足合同的目的和要求,被评审合同单位也应将其不同的意见进行反馈。其目的一是通过大家的共同智慧,满足不同单位的不同需要。二是事物总是不断发展和变化的,文件规定出台时并不一定能够充分满足现在和将来的不同需要。这也需要各单位的改进意见。总之,合同评审的宗旨和目的不是为了谁管住谁,而是为了通过共同智慧避免合同风险
结束语
综上所述,尽管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已经趋于成熟,然而还是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缺少法律风险的防范,这严重阻碍了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容易给工程造成严重的危害,给企业带来纠纷。因此,对于文章中提到的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问题希望合同管理人员给予重视,认真比对,不断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我相信,有了相关人员的重视,一定能将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降到最低,更好地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因此,学习和运用好这些规定规范,不是靠哪几个人和那几个管理部门,而是需要我们各单位管理人员对其管理范围、涉及的知识以及对规定的掌握或运用,才能使我们真正成为有较高水平的管理型企业。
参考文献:
[1]张念伟.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及防范[J].价值工程.2014,(15):92-94
[2]陈建庭.探析高层建筑施工过程混凝土工程质量控制[J].建筑设计管理,2010,(2).123-459
[3]王景.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7(10):137.
[2]廖林.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J].技术与市场,2011,18(09):283+285.
[5]廖林.浅谈项目管理中合同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J].技术与市场,2011,18(04):128+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