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的难点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3-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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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的难点

李慧霞

李慧霞/平山县社会保障局

【摘要】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建立到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从单位保险到社会保险,由单一层次向多层次转变,实行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新型模式。但随着养老压力的加大,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不完善,只有切实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养老保险法律制度,才能最终实现全社会“老有所养”的目标。本文就养老保险征缴难问题作出了阐述,并分析做好征缴工作的建议。

【关键词】养老保险;公平正义;缴费年限

一、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中的难点

(一)从社会群体看

在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城镇企业的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离退休养老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三个部分构成,但这些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自身也有着缺陷和不足。

1、民营企业参保缺乏制度支持

一些民营企业,领导把利益放在第一位,高额的养老保险费给他们的肩上又添了负担,他们为了留住少数骨干力量,就只能给部分人缴纳养老保险了。有的企业甚至经济效益差,根本无能力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另外,由于工作竞争压力大,许多求职者也是追求着高待遇,能够及时领到薪水才重要,自己承担的那部分养老保险费用不缴也无妨,反正还年轻,还可以在拼搏几年后再交。

2、农村人口及农民工养老存在问题

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到目前为止,尽管部分农民开始尝试这种养老保险待遇,但仅仅是极少的一部分,而余下的大多数农村人口,仍旧延续以往的养老模式,没有切实得到利益保障,现阶段他们的养老问题仍然十分紧迫。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城市化的不断加快,许多农民工为了养家糊口背井离乡离开故土,来到陌生的城市打拼。这个庞大、不容被忽视的群体,在城市街头到处可见。然而我们国家在养老保险方面,却无力保护这些人。农民工们不能像城镇居民一样,享受基本的生活养老保障。他们靠运气找工作,挣钱养活全家,一旦失业,既没有生活来源,对于养老也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3、下岗无业人员无力参保

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企业经历了一次急剧的改制任务,其后果成为当今严重的社会问题。各企事业单位要么破产倒闭,要么精简人员,侵犯相当一部分工人的权益,他们被迫接受有限的买断资金。一群没有了固定工作的中年人开始自寻谋生之路,他们没给国家和社会添麻烦,甚至没有索要工作保障和养老保障,仅用现在职工一年工资的买断资金和一点打工钱勉强维持生计。当这类特殊人群经过二、三十年的艰苦求生,逐步迈向老年时,国家政府在着眼于未来,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是否应该承担些什么呢?

(二)从现行保险制度看

国外一些国家把全体公民都列在养老保障制度之中,保证老有所养,而我国现行法规里,对于要参保人员的身份和资格有严格的限制,不符合规定是不能参保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为74岁,按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退休来看,一个人享受养老金保障也就那么十几年,所以从客观实际出发,15年的连续缴费期是比较漫长的。如在退休年龄时,缴费年限仍不满15年的,按自愿原则,一次性补满15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后,方可办理退休手续。这样过高的准入门槛以及15年的缴费期限,使很大一部分参保人员被拒之于门外,望尘莫及。

二、分析做好社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建议

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重要组成部分之一,是社会公平性的体现,因此应该扩大覆盖面,把每个不同个体都纳入到养老保险保障体系。

(一)从价值角度分析

1、对公民生命权利的尊重

生命权是自然人最低限度的追求物质以及维持生命的权利,它是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公民权利。任何人的生命都是逐步迈向衰老的过程,进入老年阶段,丧失劳动能力,养老的问题也就随之而来。我们国家政府应当让每位老年人生活得到保障,生命得以延续,在晚年生活上享有平等待遇,这也是对每个公民基本权利的最大尊重。

2、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促进

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并不是每个方面都完全协调发展,社会矛盾冲突激烈,有许多不稳定因素。这些不稳定因素的背后,暴露着一个国家的资源权利分配的不公。公正是一种价值追求,它要求分配公平、合理。我国各个地方的养老保障制度就没能达到要求,不能从根本上满足和实现不同阶层对养老问题上的诉求。只有建立统一养老保障制度,才能缓解社会各阶层之间的矛盾。规范养老秩序和行为,促进实现全社会公平正义。

3、对国家以人为本的督促

人具有无限的创造性、想象力和实践能力,让每个人都能把自己的才华发挥出来,就要以物质、环境、条件作为支撑,我们国家也就要努力去营造和谐社会的基本氛围。作为公民的自然人,同一社会环境下人格得到尊重,权利得到保护,直接关系到自我价值的实现。我国进行的养老制度的改革,就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打破地域概念、单位性质的种种束缚,使每个人不为社会不公而耿耿于怀,不为基本生计而愁眉苦脸,将自我的能力发挥最大。

(二)从制度角度分析

1、建立健全新型养老保险的弹性机制

建立新型养老保险机制就是给每个公民一个独立养老保险的账户,就像身份证一样,无论公民走到哪里,都使用这个账号,在全国范围内不受限制,不设转移,这样解决了那些转移地点而无法缴满15年的难题。这个账户还可像银行卡设置密码,对养老保险有个实时监督的权利,如政府拖欠养老金、养老基金财务不透明、民营企业养老金管理出现违规,都可以投诉,国家派专门监督委员会进行认定,给予相关处理。

2、加强宣传,加大处罚力度,营造良好缴费氛围

通过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舆论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养老管理新理念,增强自我保障意识,在未步入老年化之前做好准备,减轻下一代的负担。提高企业的缴费认识,使其明白养老保险是员工应有的权利,也是企业留住人才,提高竞争力的必要手段。对于不及时缴费的,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必要时采取法律手段强制执行。统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社保人员要准确的掌握参保单位工资总额,发现申报不实的予以相应处罚,约束单位缴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增加财政补助,减少参保人员的顾虑

当前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为主、单位补助为辅、国家政策扶持”的筹资方式,但现如今,贫富差距的拉大,我国大部分人仍处于低收入状态,有的甚至连养老保险都无力缴纳。国家应给予这部分更多地支持、保护,对以往的筹资方式进行调整和完善,遵循量力而行、因地制宜的原则,增加财政补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适当地对参保人员进行资金补助。

养老保险关系到国家的稳定,在当前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将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总之,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不断改革,养老保险体制存在的问题,我们只有坚持创新实践、安全有序的多元化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养老保险征缴难的问题,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

【参考文献】

[1]高珊:《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模式研究》,2012.

[2]肖金梅:《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分析》,2012.

[3]廖子劲:《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与完善》,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