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司法制度设计,不仅反映了司法过程的民主性,也体现了司法过程的开放性和回应性。因而具有重大的法治意义和价值。因此,需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改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其应有功能,以促进民主进程和法治秩序。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6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