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海委漳卫南运河清河河务局河北邢台054800
摘要:近年来,尽管我国水法法律体系不断地得到完善,水法执行人员执法水平也在不断地加强,依法管理水资源的良好形势也正在逐渐形成,但由于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的进程加快,以及水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在频繁加剧,给我国水行政执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给我国水行政法也带来了挑战与考虑,使之面临着诸多的困难。基于此,文章主要针对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分析,以供借鉴。
关键词:水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对策
1导言
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水资源频繁的开发利用,水资源短缺、水污染、用水效率低下等问题日益严峻,已经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的建设。因此,依法治水、依法管水迫在眉睫,而加强水行政执法是实现依法治水,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途径。水政监察队伍肩负着水行政执法、水事纠纷调解、水法律法规宣传等任务,随着水利改革进程的加快,《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等水法律法规的颁布和完善,尤其是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出台,水行政执法迎来了依法治水的新时期,任务十分艰巨和繁重。目前,水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何使水行政执法工作适应新形式、高效顺利地开展是每个执法人员都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课题。
2水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
2.1法律制度、法规不够规范,不健全
进入新世纪以来,虽然我国相继颁发了《水法》、《防洪法》等水法法律与规章制度,但由于部分地方法规与政策性文件不配套,又加上国家颁布的法律条文中有许多委任性条款,原则性较重,操作起来比较困难,给水法工作人员执行水法时带来相当大的难度。
2.2水行政执法中调查取证难、执行力度弱
水行政执法人员在水事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时常遇到当事人避而不见、不予理睬、拒绝调查,甚有态度蛮横、谩骂打击执法人员,一些旁证抱有害怕报复、不敢作证心理,这些都给执法人员调查取证带来很大困难,同时对不主动履行行政处罚的,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这样以来,案件拖延时间长,办案效率低,给水行政管理带来了难度。水利执法普及程度不广,依法治水难度较大。助长了涉水违法现象的滋生和漫延。
2.3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水法制体系不断健全,但是水法宣传工作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进行水法宣传,难以取得十分明显的效果。从以往查处水事违法行为的实践看,违法当事人往往是因为不了解水法律法规的规定才做出违法行为,因此深入广泛地进行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十分必要。在宣传方式方法上也有待创新,很多地方常常还用发传单、贴标语等老套的方法进行宣传,即使在人群集中的街道、场所举办宣传教育活动,群众也只是看看热闹,极少能上前认真咨询水法相关问题,造成了只知道法、不掌握法的情况。
2.4水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
目前我国水行政执法队伍中,人员大部分为工程技术人员,或者从其他部门调过来的,他们大部分是对水利工程技术方面比较有优势,但他们对水法法律等专业知识并不精通,有时还因各方面原因,对水行政执法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不进行细致分析、探讨,还有就是对执法程序不太重视,为了便利,随便缩减程序。导致水法执法人员在执法中出现诸多问题。比如引用法律条文不准确,乱开罚单,调查内容不清,致使证据不足等现象在执法工作人员中时有发生。
3水法行政执法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3.1健全水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要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监督制约长效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完善违法行为举报制度,不断强化对水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以促进水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化开展。主要从三个方面健全监督机制: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及上级政府的监督;接受具有法定监督权的监察部门、司法部门等国家机关的监督;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团体和新闻媒体的监督。通过这三种途径不断加强对水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培养水政监察队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厉打击违法水事行为,对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在全社会树立起水政监察队伍的公信力和良好形象。
3.2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社会上不少群众甚至一些机关工作人员对《水法》等水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因此加大对水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显得非常迫切和必要,让人们了解水法律法规,从源头上避免了一些由于认知不够而产生的错误行为。要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保证宣传经费,让水政监察工作人员或召集宣传水法志愿者,经常性地走上街头,向社会群体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大众传媒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结合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把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结合起来,以案说法,深入浅出地向群众讲解水法律法规,真正让遵守水法律法规深入人心,营造人人懂法、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
3.3水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与其他部沟通与协调
水行政执法除了争取本主管部门与各级政府支持外,还应多与其他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比如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等部门。在他们的支持与配合下实施依法审批、管理与查处水事违法事务。同时还应主动与公安部门、法院等司法机关密切配合,在对违法水事案件查处过程中给予大力支持,对那些拒不接受处罚的当事人应采取强制的司法方式,这样不但可以使水行政执法起到威慑作用,同时还能保护水行政执法的安全性
4结论
总之,当前水行政执法工作虽然存在不少问题,但只要水行政执法人员能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并坚决宣传贯彻落实“水法”及其它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按照水政监察规范建设“八化”的要求,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严查水事违法案件,妥善处理水事纠纷,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运行有力、关系协调的专职执法队伍,一定能够推动水行政执法不断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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