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信刚(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青岛266100)中图分类号:G521文献标识码:A
摘要: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强调:“反腐倡廉建设要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而高校的精神氛围和校园文化对塑造社会良好风气、弘扬人文精神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针对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五大特点,从高校反腐制度建设和高校奖励制度体系建设两大方面全面介绍了如何构筑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关键词:高校反腐倡廉制度
引言:
2008年1月14—16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坚持拒腐防变警钟长鸣,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各个方面,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1]。而高校作为传播知识、探求真理、培养社会高素质人才、传承文化、塑造人文精神、创造社会理想的圣地,高校的精神氛围和校园文化对塑造社会良好风气、弘扬人文精神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大力推进高校的反腐倡廉工作,构建和谐先进的校园文化[2]。
新时期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第一,投资主体增多。以前,高校的投资渠道主要依靠国家拨款,投资渠道比较单一。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大发展,高校经费的来源渠道有国家拨款、社会基金、学校自筹、企业和个人赞助等形式,投资主体较以前明显增多。第二,投资数量大。随着国家对高等教育投入的逐年增加,几乎每个高校的经费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每年的各项经费总数都在数千万元到上亿元不等。在这些大额经费的使用过程中,如果缺乏有效的管理,往往容易出现贪污腐败问题。第三,建设项目多。目前高校的发展大都是总体性、全方位发展。特别是从1999年大扩招后,高校普遍存在教学生活设施严重不足的问题。所以,第二校区建设、老校区基础设施改造等工程成了高校的当务之急。第四,规章制度不够健全。随着高校改革的深入进行,许多原有的规章制度明显不适应新时期高校发展的要求,亟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第五,少数干部自身素质不高,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容易产生腐败问题[3],尤其是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腐败现象在数量、范围和程度上,都呈现着上升和扩大的趋势,已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其造成的恶果是极大的,不仅危害社会,而且殃及子孙,影响一代或几代人的健康成长。因此,必须建立健全一套适合当今形势下的高校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1.高校反腐制度建设
邓小平指出“反腐倡廉要靠思想教育,更要靠制度,制度具有根本性、全面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作用。”他又说,“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尉健行也曾指出,“要使干部不敢腐败,就要加强法制,对违法犯罪的就要依法惩处,使其不敢腐败。还有一个是使干部不能腐败,就要严格管理,原始凭证、记录、核对、监督都很严,没有空子可钻,他想腐败也不能。”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也说过“从事物的性质来看,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可见,要有效地治理腐败,必须建立起一套适应实际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各种权力的运行有章可循[4]。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我国高校主要深化以下几项体制的配套改革和建设[5]。
一、建立健全以人格力量为基础的自律机制。结合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高校应把师风师德建设作为今后几年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目的是使广大教职工把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作为一种内在的自觉行动。在工作中注重洁身自爱,注意公私分明从根本上讲,就是使高校的广大教工特别是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自身要牢固树立严格自律、勤政为民的理念[6]。
二、建立健全职责明确的三权分离制。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从体制上解决“一把手”责任无限、权力无边的情况。实行党政分开和政治与行政分开,就是为了明确党政领导干部、行政管理干部各自的职权和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实行党政分开,最重要的是将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开,避免三种权力同时集中于一个人身上。在党政分开的基础上,还要落实政治和行政分开的原则。只有实行政治和行政分开,严格限制政治任命官员的范围,依法明确划分政务类行政人员和事务类行政人员各自的职责权限,事务类行政人员实行考试录用、考绩晋升和常任制才能使事务类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科学管理,抵制“一把手”对自己职责范围内事情的不当干预。最后,实行参与式决策和决策过程透明化,从决策机制和程序上改变“暗箱操作”、“一言堂”和“拍脑袋决策”等现象。
三、建立健全严格化的审计监督制度,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依法监督重大决策、财务收支、职务晋升等关键环节。在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中,职工监督是内部监督中最为有效的形式。因此要切实落实教代会对学校重大问题的讨论建议权;对与教职工相关的基本规章制度的讨论通过权;对有关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项的讨论决定权;对学校各级领导干部的监督评议权。要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民主程序,强化监督机制,推行阳光工程,实行办事公开,做到财务公开、热点问题公开,接待教职工质询。要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使高校的领导干部真正在广大教职工的监督下行使自己的职权,开展工作。按照公开考察、选拔、任用的程序、规则、要求等,实行干部岗位轮换制和竞聘制,尤其是对财务、基建、采购等重要岗位人员要实行定期交流和轮岗制度,要在高校广泛推行领导干部的考察、选拔、任用公开制度;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谈话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同时,还可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这样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和抑制腐败。
四、建立健全民主化的权力授受机制。积极推进高校党内民主,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在自上而下的权力授予和逐级向上负责的体制中,腐败的“一把手”只要搞定与其直接上级的关系就可以在自己负责的范围内为所欲为而畅行无阻只有实行选举民主,将“一把手”的选择权交给教工,才能从根本上改变自上而下的权力授受机制,也才能使人人起来监督高校管理机构从而彻底打破各种各样的关系网。各级党的“一把手”应当坚持差额选举,同时应当实行严格的任期制,并对连任届数做出明确规定,充分发挥教工代表的作用,充分保证言论自由凡重大问题必须由教工代表集体讨论决定,实行票决制“一人一票”。
五、建立健全科学化的干部考评管理制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对干部能力和业绩的科学考评指标体系和方法,避免考察考核评价中感情、关系等人为因素的干扰,对于防止用人腐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选人用人的主要依据应当是能力,政绩是人的能力的表现形式之一,包含在广义的能力之中。依据能力选人用人,需要借鉴能力主义管理思想,后者的基础是对人的能力的公正评价。应当将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条件量化、细化为一个科学的指标体系,使之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同时还应组织力量研究、开发出一套测评干部素质能力的方法和技术。此外,还应当借鉴国外做法和经验,探索建立公共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由上级主管、同事、服务对象或管理对象根据相应的指标体系进行评判,并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升迁奖惩。
六、建立健全规范化的高校预防腐败预警机制。建立腐败预警机制是将反腐败的关口前移的明智之举,它有早预防、早警觉,从而收到把腐败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的效果。所以,突出过程预防,把对问题的关注点放在腐败行为的发生过程,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问题。对此,(1)要建立提醒制度。对群众有反映,有可能出现不廉洁行为或其他错误问题需要预警的单位和党员干部,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给予提醒和告诫。(2)要建立诫勉制度。对具有苗头性问题以及在学校教学、科研、服务的改革创新或执行政策中出现偏差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及时进行纠偏,督察引导,中止其错误行为。(3)要建立纠错制度。对已经酿成错误事实,但属轻微违规违纪行为,可不予处分或免于处分的党员干部,则可以用批评训示,强制纠错改正的办法解决,以此来扩大预警的效力[7]。
七、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对人才引进、职称评聘、干部考核,建立起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考核和评判标准及工作程序。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差额选举、竞争上岗、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和听取纪检部门意见等制度。对于组织、人事、财务、基建、招生、后勤等岗位上的领导干部,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同时,还可建立由组织、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把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到干部任用和奖惩中。
八、建立健全惩防责任制度。高校当前应针对产生腐败问题的管理因素制订对策,着重改革目前的管理方法。制定详细、行之有效的责任追究办法,起到惩治、警示、教育作用。反腐败既要靠教育,靠监督,但更要靠完善管理机制和严格的惩处方式。在惩处腐败上要突出一个“严”字,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既要继续重点查办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件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更要重视查办院(系)基层干部以权谋私、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要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追究力度,包括加大人事改革和干部任用过程中的责任追究力度。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制度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对那些荐人不当、用人失察的领导和部门都必须追究其相应责任。
2.高校奖励制度体系建设
反腐倡廉,激励奖罚是重点。激励可以激发人的动机,使其内心渴求成功。“赏不可不平,罚不可不均。”要赏罚严明,通过奖赏和惩罚这两种正、负强化激励手段,来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提高绩效的目的。同时,定期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对反腐倡廉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完成不好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遏制高校腐败现象,关系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关系到“科教兴国”的战略实施的成败。建立健全各种反腐倡廉机制是克服和遏制高校腐败现象的重要举措。要动员社会各方通力协作,密切配合,构建社会化的多层次、多格局的大预防体系,将依法治校与以德治校相结合,从源头上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同时,我们还要建立健全一套法律监督系统,使有效的监控办法用法律的形式得以固定,使高等学校对人、财、物等资源的配置制度化、法律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从源头上、从根本上消除腐败现象的发生,还高校这一片圣洁的土地。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中国监察[j].2008(3):4-5.
[2]孟淑媛.积极推进高校反腐倡廉[j].理论建设.2007(6):69-71.
[3]杨蜀康.新时期高校反腐倡廉工作的特点及对策[j].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23卷第1期:1-3、7.
[4]冯凤麟.高校中的腐败问题初探[D].苏州大学.2006年.
[5]王建华.高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现状评析[j].法制与社会.2008(02):266-267.
[6]杜立明.建立健全高校反腐倡廉机制的思考[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7):52-55.
[7]王宜勤,建高校预防腐败体系与机制的探讨[j].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1(4):7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