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对农民直接补贴的政策,对于短期内增加农民收入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对于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的建立和“三农”问题的破解等方面具有局限性。为此,应创新农业补贴方式,在保留现有补贴政策的同时,从战略上逐步构建旨在加快农村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社会转型的农业补贴机制,并使之成为居主导地位的补贴方式。一个可供选择的方案就是对农村从事非农产业的企业进行补贴。这既有利于“三农”问题的破解、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政策实施成本的降低,也更符合WTO的规则要求。
复印报刊资料:农业经济研究
2006年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