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采矿安全生产的评价和检测方法分析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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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采矿安全生产的评价和检测方法分析

韩贵宝

黑龙江省鑫祥安全评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150000

摘要:矿产资源是人类生存和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主要的生产力因素之一,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根据统计资料显示,世界80%的工业原料和95%的能源都是矿产资源的物质原料。目前,矿产资源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和经济实力是重要标志。基于此,本文主要对井下采矿安全生产的评价和检测方法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井下采矿;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方法

1、前言

随着采矿行业不断发展,矿山生产水平不断提升,井下开采是矿山生产的主要形式,由于井下采矿面临的环境有很大不确定性,有可能会出现安全事故。加强井下采矿安全管理是矿山企业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任务。当前矿山企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较多,尤其是井下开采,事故量逐渐上升,事故类型多样,对采矿人员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威胁,也对采矿行业的发展造成严重阻碍。对此,必须要积极加强对井下开采过程的安全监管,完善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2、井下采矿安全背景现状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0年10月9日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安装使用和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规定规定了矿山企业完成各系统建设的时间要去及使用管理要求,明确了地下矿山企业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是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的重要内容,其建设完成与否直接影响安全许可证的换发或暂扣,要求新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专篇设计应包括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内容,无本规定要求内容的,负责组织安全专篇审查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予以审查批复,新建地下矿山建设项目自规定要求期限开始,没有按要求完成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有关内容建设的,负责组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安全监管部门不得予以通过验收和批复。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人员定位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压风自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供水施救系统建设规范》、《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紧急避险系统建设规范》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通信联络系统建设规范》6个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标准来指导建设。明确了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重要意义和实现要求。明确企业是建设工作的主体,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和验收,规定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将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通过国家安监总局局的两个文件的发布及6个强制建设规范的出台,可见国家局对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的重视。

3、井下采矿安全生产评价

3.1安全生产评价的重要性

井下采矿也属于地下矿产开采的一种,生产安全问题也很突出。井下采矿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不同的有毒、有害气体、废渣、放射性物质、振动、废水和噪声等污染,会发生水、爆炸、冒顶和火灾等危害和设备事故。因为不同的矿床性质和类型,地质情况也存在不同的差异,开采条件也随之变化,所以生产模式具有不固定性。随着井下这些客观条件的变化,在开发生产过程中会出现不同的情况。井下采矿开发生产过程中,必须从地面向地下进行井巷的开掘,属于地下作业,拥有复杂的自然条件,需要矿井通风,存在煤尘、水、瓦斯、顶板和火等灾害。

(1)矿井通风的重要性。因为井下采矿属于地下作业,所以井下会进入地面空气,掺入有害的煤尘和气体。而且,因为地热作用,人体和设备的散热,会蒸发水分,造成井下空气的湿度和温度变化,形成不良的气候条件。不良的气候条件会对井下采矿作业造成影响,所以需要对矿井进行通风。

(2)顶板灾害、水灾和火灾。矿产资源的井下采掘,如果矿山层的压力过大,就会造成顶板垮落。顶板的管理工作出现问题,会发生顶板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影响采矿工作的进度,减少了矿产资源的经济利益。一旦矿井发生水灾和火灾,不仅会损失矿产资源,打乱工作秩序,还会增加人员的伤亡,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3.2安全生产评价的制定和实施

安全评价是对井下采矿不同方面的问题进行评价,根据上述的矿井生产安全灾害,制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实现对安全管理工作的综合评价,保证井下采矿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评价的内容应该经过考察和衡量,可以对井下采矿生产中的事故预防工作,作出真实的反映。通过对井下采矿安全生产事故预防工作的安全评价,推动采矿工作的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评价的方法,必须要简单,而且要容易执行,便于推广。

(1)实现安全生产评价的规范化。为了对非矿山地下开采的安全生产条件作出严格的规范,做好矿山安全生产的评价工作,实现安全生产评价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所以在制定矿山的安全生产评价方法过程中,一定有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的制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

(2)符合井下采矿特点。矿山的安全生产评价,应该根据矿山的不同条件,结合企业的独立生产系统和井下采矿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井下采矿特点和要求的安全现状评价和专项评价。例如,有些地下开采的安全生产评价,不适合液态或者气态的矿产资源开采的安全生产评价。

(3)采用合适的评价方法。安全生产的评价方法分为定性和定量两种。定性评价的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指数评价、综合评价和预先危险性分析等。定量评价是通过精确的数字方法算出事故的发生概率,和预期安全指标进行比较,评价安全生产水平,包括可靠性、事故树、致命度分析和概率风险评价等。井下采矿在生产过程中,应该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采用合适的评价方法,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4、井下采矿安全生产检测

我国的井下采矿生产方法比较落后,生产水平也较低,所以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有待提高。对井下采矿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测,可以有效的提高安全生产的水平,保证安全生产的质量。

4.1提高设备安全操作意识

一部分矿山企业为了节约生产成本,购买的设备缺乏安全说明和操作指南,存在盲目使用的现象。如果设备的操作人员不理解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操作规范,造成设备的超载使用,或者违规操作,就会造成安全事故。例如,电线和线圈的裸露,缺乏保险闸等现象,都会造成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的进行。因此,在进行井下采矿安全生产检测过程中,要提高采矿人员的设备安全操作意识,避免设备事故造成的安全隐患。

4.2实现安全生产管理

井下采矿安全生产的检测,对采矿工作的设备、环境和条件等进行了检测,保证了采矿安全生产的进行。安全生产的管理,需要对生产设备和操作人员进行监督和控制,及时了解采矿工作的生产进度,发现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有效的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4.3提高采矿人员专业水平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中明确要求地下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每个作业人员和其他下井人员出入矿井的登记和检查制度。通过人员定位系统的落实,矿山企业能够清晰准确的掌握人员入井时间、人员轨迹、升井时间。安全评价工作人员可以在调度室检查人员入井管理的记录来完成评价报告中安全管理单元中入井登记的检查项。提高采矿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可以有效的解决这一现象,做好井下采矿安全生产的检测工作,实现矿产的安全生产。

5、结语

对井下采矿工作进行监测、预报和控制,逐步的解决矿产开采中的技术难题,才能实现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证井下采矿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经济效益,促进我国采矿工作的进行,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陈磊.对井下采矿安全管理措施的研究[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3(18).

[2]吴振芳.有关煤矿采矿安全管理与事故防范的探讨[J].科技视界,20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