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城乡规划局湖北黄冈438700
摘要:城市规划管理不但对于城市自身的空间布局有着十分主要影响,并且还对于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以及健康以及可持续的发展有着无法磨灭的主要作用。但当前我们国家的城市规划在行政管理上还是有着非常多的新旧交替的问题,以往的城市规划管理系统已经不能够对于新时期城市发展的需要保持一致,所以,我们国家的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还需要继续的进行创新。本文主要针对当前我们国家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里产生的一些问题给予探讨,并指出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进行创新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的城镇化水平逐步迈上了新的高度,城市规划管理体制的新时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规划和管理创新已变成了当前时代发展主要潮流,建立了科学并且比较新型的城市规划和行政的理念,并将发展为引导,使得城市自身的规划继续实现社会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系的快速运行,在这一背景下建立城市的规划管理科学体系,不断的令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走上正轨。
1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相关问题
(1)城乡规划局的职能职责划分尚不明晰,城乡规划的管理职能缺位。按照城乡规划管理体制现状,城乡规划局实际只担负着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服务、跟踪监督职能。现行的管理体制,导致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办理时限过长,中间环节、程序过于复杂,规划的先导引导作用不能及时体现,从而给规划的实施、监督造成很大的难度,因此形成群众对规划部门意见突出。
(2)城乡规划局专业技术队伍薄弱,专业人才缺乏。城乡规划局作为一个技术部门,对专业的要求非常高。根据《城乡规划法》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的资质要求,单位应具有规定数量的注册规划师,这也是单位取得规划资质的必要的条件,但从调研来看,目前城乡规划局尚没有注册的规划师,规划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只有6人,一些重点规划方案还必须依托外面的专业规划设计机构来协助进行编制。因此,技术力量单薄、设计资质低也是制约规划部门发展的一个重要瓶颈。近年来,城乡规划局人员队伍虽不断壮大,但是受传统的进人体制、机关编制限制和各种关系制约,一些优秀的对口专业的毕业生难以引进来,而进来的不一定都是规划局所需求的专业技术人才。
(3)规划编制经费严重不足,也是制约城乡规划发展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城乡规划在编制、审批、实施、监督的各个环节都必须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近年来,由于城镇化进程加快,建设任务重,在城乡规划编制方面投入的人力、财力、物力都非常大,但城乡规划局目前只是一个自收自支的事业性单位,所有人员经费都来源于事业性项目收费,经费严重不足,难以形成保障,是城乡规划局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又一个非常重要的难题。
(4)城镇规划管理体制脱节。多年来,城乡规划局一直通过在乡镇的村镇建设管理所来负责全县村镇规划的实施、监督工作,以及集镇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资料收集、报建、新农村建设等工作,虽历经几次机构改革更名,但村镇建设管理所承担的职能并没有大的改变。规划管理权限的下放,县乡联动协调机制未建立,体制和办事审批未理顺,导致管理混乱,甚至缺位,错位。
2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策略
2.1不断优化创新城市规划管理法律体系
我们构架城市规划行政管理一定要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当成保障,这是不需要置疑的,依法行政的基础就是要有法可依,并且违法必究。法制建设可以说属于当前我们国家城市规划建设中的核心构成部分,城市规划法制系统的建设直接会对一个国家城市规划管理的水平以及效率产生影响。城市规划法制系统创新的需要将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技术规范性文件的建设作为主要的出发点以及落脚点,
不断推动建设者放弃非法,扎实的城市规划工作思路,不断推进政府和规划经理等规划人员根据社会主义市场转移工作重点,合理利用城市规划权力经济体制要求的城市发展趋势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尽量消除一切违法行为的出现。在此基础上,继续探索具有中华特色的民主和法治社会表达形式,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建立和完善城市规划上诉制度,管理监督制度,公众参与制度促进行政执法。
2.2建立规范完善的城市规划管理责任机制
中国城市规划管理中无序混乱现象的主要原因是城市规划管理中缺乏有效的问责制度。因此,完善城市规划管理责任制度是非常重要的。主要做以下几点:一是建立决策,落实和落实城市规划权力分离框架,使决策机构处理决策,落实和落实执行执行部门,不要互相干涉,避免交叉口由于矛盾。二,权力关系的合理划分,正确处理国家,省,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国家和省规划局要加强城市规划局在城市规划中的宏观调控能力,明确各方的功能和权限,对其进行限制和监督,引导当地城市规划提高质量的规划。
2.3创设合理规范的规划行政管理审批程序
毋庸置疑,城市规划管理要遵循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建立和完善规划审批管理制度,制定合理规范的行政审批程序是有必要的。城市规划必须根据城乡规划的具体法定规定和具体的审批程序,以防止工作的随机性出现,出现盲目性,尽可能地消除滥用职权取得权力权威的出现。众所周知,严格,科学规范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和管理水平的重要表现。在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以及城市规划建设活动中,规划局应严格遵循城市规划审批过程的发展,有必要满足城市建设的需要,还要从政府和市民的建议中学习,严格规范自身行为,防止任何非法手段跳过城市规划审批流程,获得审批权的出现,不断推进城市规划建设。
2.4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监督制度
完善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监督的制度可以说是当前我国城市规划管理制度进行创新的核心内容。要想对于城市规划管理水平给予提升,就需要适当的去对城市规划管理给予严格的监督以及检查。首先,应该对于实施过程里出现的违规活动给予严厉的惩罚,不可以放过任何一个违法的问题。其次是对于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自身的执法情况给予严格的监督,真正的保证执法必严,和违法必究。并且,还应该及时的对于管理监督里出现的不当行为进行改正,使得规划管理的科学性以及高效性。最后,要积极的提升大公众的参与和监督的力度,保证规划决策以及实施程序自身的公开化与透明化,使得普通的民众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城市的规划中,深化民众和规划管理的联系,使得我国城市规划管理真正的走入大众,倾听大众的心声,保证城市行政管理自身的高效性。
结束语
总而言之,近年来,中国的城市规划管理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一些或明显或隐含的问题逐渐浮出水面,成为行政的绊脚石。只有全面了解中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是城市规划的新出路。中国的城市规划和管理工作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任务。只有不断完善和创新城市规划行政体系,才能充分发挥法治,政府,规划局和公众的作用,使城市管理工作走向健康有效的发展方向。
参考文献
[1]高中岗.论我国城市规划行政管理制度的创新[J].城市规划,2010,08:4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