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工会的“小立法”——绥化垦区工会贯彻全总《决定》精神出台“三个试行办法”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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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垦区工会认真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决定》精神,结合垦区民营企业、街道、管理区等基层工会工作遇到亟待解决的新课题,制定出台了基层工会工作“三个试行办法”,使基层工会工作有了“小立法”,收到了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实现与时俱进求实创新的工作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