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长沙410002
摘要:目的:通过比较血液中的毒性物质来比较不同的血液透析方法对维持性透析患者尿毒症毒素清除效果。方法:选择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入院的320例尿毒症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照随机分组法,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的患者接受常规血液透析治疗;乙组患者接受高通量血液透析治疗;丙组患者接受血液透析滤过治疗。持续治疗六个月,比较三组患者取得的临床疗效以及产生的不良反应。结果:常规血液透析的总有效率达到50%;高通量血液透析的清除率达到66.67%;血液透析滤过的清除率达到了70%。结论:三种不同的血液透析方法对维持性透析患者尿毒症毒素均具有一定的清除效果。但就综合结果来看,血液透析滤过法对患者血液内尿毒症毒素的消除率更高,消除效果更好,不良反应更轻微。值得在今后的临床中推广。
关键词:常规血液透析;高通量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尿毒症毒素;临床疗效
尿毒症并不是一种单独的疾病,而是一组临床综合征。在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晚期阶段,出现一系列症状和代谢紊乱,从而形成尿毒症。尿毒症患者不仅是肾功能逐渐衰竭,酸碱平衡被打破,代谢紊乱等。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逐渐并发心血管疾病、消化道疾病;病情再逐渐加重后,还会出现肾性出血或贫血等。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是以,人们越来越重视尿毒症的治疗。在未进行肾移植之前,血液透析是最有效的治疗方法。临床上一般有常规血液透析,高通量血液透析和血液透析滤过三种[1]。我院为了减轻患者负担,缓解患者痛苦,对最常用的三种血液透析方法对维持性患者尿毒症毒素的清除效果进行一个综合比较,致力于找到一种最有效的方法。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4年10月至2016年10月以来入院接受治疗的患者,经血常规、尿常规及肾功能检测等一系列检测,确诊90例尿毒症患者,作为本次的研究对象。按照随机分组法,把90例患者分为甲、乙、丙三组。甲组60例患者,其中29例男性,31例女性。年龄为18至77岁,平均年龄(33.0±1.5)岁;病龄为1至10年,平均病龄(3.0±0.5)岁;体重为45至75千克,平均体重(55.0±3.3)千克。乙组60例患者,其中33例男性,27例女性。年龄为19至79岁,平均年龄(49.0±4.5)岁;病龄为0至9年,平均病龄(4.1±0.9)年;体重为44至75千克,平均体重(52±4.5)千克。丙组60例患者,其中39例男性,21例女性。年龄18至70岁,平均年龄(44.0±2.5)岁;病龄为0至8年,平均病龄(4.4±1.2)年;体重为49至69千克,平均体重(51.0±1.8)千克。3组患者的年龄,病龄,体重等一般资料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1.2.1准备方法
透析前,需认真询问患者的病史,若有严重低压血者(收缩压<80mmHg)、严重的心肌病变导致的肺水肿及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晚期恶性肿瘤及精神疾病患者不能进行透析[2]。询问清楚后,需取得患者同意,签订透析协议书,之后则开始建立血管通路。根据患者的自身情况,若需要临时性血管通路,则选择中心静脉插管;若需要长期性血管通路,则选择体内动静脉瘘、体外动静脉瘘或持久性中心静脉瘘。因为患者的内环境(酸碱平衡、电解质平衡、Cr等)的变化需要一个适应过程。所以透析机量需要逐渐由大到小,第一次40分钟至1个小时,第二次1.5至2个小时,第三次2.5至3个小时,先适应性透析一周。透析前患者体内的血肌酐及尿素氮水平决定了具体透析量,使患者体内的血肌酐和尿素氮水平由高水平,分多次呈阶梯式下降,直至血肌酐水平达到200—300左右,再进入常规透析[3]。
1.2.2治疗方法
甲组采取常规血液透析法,使用普通的醋酸纤维素透析器和低通量聚砜膜透析器,每周透析2至3次,每次4个小时,血流速度控制在180—220ml/min,透析液流苏控制在500—800ml/min。乙组采取血液透析滤过法,使用高通量聚砜膜透析器,每周2至3次,一次4个小时,血流速度控制在180—220ml/min,透析液500—800ml/min,采用后稀释置换方式(60—80ml/min,置换液补充量15—20L)。丙组采取血液透析联合血液滤过,使用低通量聚砜膜透析器和树脂灌流器,联合治疗2个小时后撤去灌流器,单纯血液透析2个小时。血流速度控制在180—220ml/min。以上三组均采用碳酸氢盐透析液。三组患者均持续透析治疗6个月。
1.2.3样本采集
三组患者在进行透析前,抽取患者体内的动脉血,对其尿毒症毒素(蛋白质代谢产物:尿素氮、血肌酐;细菌代谢产物:硫酸吲哚酚,硫酸对甲酚;大分子物质:甲状旁腺素,β?—微球蛋白等)进行检测和对比。
1.3.1生化观察指标
根据患者体内的尿毒症毒素浓度变化,计算溶质下降率(SRR)=(透析前溶质浓度﹣透析后溶质浓度)/透析前溶质浓度×100%。血液透析充分性的评估指标则采用尿素清除指数(Kt/V)=﹣Ln(R﹣0.008×t)+(4.5﹣3.4×R)×UF/W(R为透析前后体内的尿素氮的比值;t为单词的透析时间;UF为超滤液量;W为患者透析后的体质量)[4]。
1.3.2临床评价指标
根据各种体征指数,将结果分为显著有效:尿毒症毒素清除率达到50%及以上,患者各项指标恢复良好,未出现严重的并发症;一般有效:尿毒症清除率达到30%~50%,患者各项指标均有改善,轻微不良反应;无效尿毒症毒素清除率低于10%,各项指标与治疗前无明显变化,出现较为严重的并发症。总有效率=(显著有效+一般有效)/总人数×100%。
1.4数据处理
运用软件SPSS19.0对患者的病情数据进行处理,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治疗前,甲乙丙三组患者体内的尿毒症毒素水平均居高不下,治疗后有了明显的改善。而三组对小分子物质的清除率都较高,而甲组对大分子物质的清除率较低,乙组和丙组对大分子物质的清除率较好。具体下降率见下表1。
3.结论
对于尿毒症患者来说,在未找到合适的肾源之前,血液透析时最有效的治疗方法[5]。而血液透析方法一般又分为三种:常规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血液透析联合血液灌流。
常规血液透析对患者体内的尿素氮、血肌酐等小分子物质有较好的清除作用,清除率基本能达到60%及以上。然而对于甲状旁腺素和β?—微球蛋白等中分子物质的清除效果并不理想,故长期采用常规血液透析法治疗的患者,体内的尿毒症毒素并不能达到一个很好的清除效果,反而会在长期透析过程中造成许多继发性的并发症。未清除的毒素和并发症长期困扰和影响着患者的生存质量。而与常规血液透析相比较,高通量的血液透析通过其疏水性的透析膜,弥散、对流、吸附实现高通量的透析。不仅对小分子物质的清除率较高,对甲状旁腺素、β?﹣微球蛋白等中大分子物质也能进行较好的清除,但是高通量也容易引起反超滤和制热反应等不良反应。而血液透析滤过,兼具两种方法的优势,通过弥散和对流两种机制同时清除患者体内的尿毒症毒素,从而改善患者的各项指标,在治疗的同时,还可降低由于血液透析引起的并发症的几率。
三种血液透析方法对血肌酐和尿素氮等小分子物质的尿毒症毒素的清除率普遍较好;而成常规的血液透析对大中分子物质的尿毒症毒素的清除率较低,高通量血液透析和血液透析联合血液滤过对其的清除率较高,且基本相同。但血液透析滤过引起的并发症较少,对患者的身体伤害较小。综上所述,高通量血液透析和血液透析滤过对维持性患者尿毒症毒素的清除率较高,临床效果较好,值得在今后的临床治疗中广泛推广。
参考文献:
[1]段胜东.不同血液透析方法对维持性透析患者尿毒症毒素清除效果及营养状态的影响[J].实用临床医药杂志,2015,19(19):26-29.
[2]陈曦,臧丛生,于大川等.高通量血液透析对尿毒症患者β2微球蛋白清除效果的临床疗效[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5,(8):2237-2238.
[3]杨颖,刘峻,李芊等.不同超滤量对高通量血液透析尿毒症毒素清除的影响[J].国际泌尿系统杂志,2014,34(5):669-673.
[4]王霞.高通量血液透析和血液透析滤过治疗尿毒症效果的比较研究[J].中国民康医学,2016,28(22):18-19.
[5]陈金霞.不同的血液净化方式对尿毒症毒素清除及自主神经病变的疗效分析[J].中外医学研究,2016,14(22):105-106,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