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摘要:建立合理的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对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基于此,本文概述了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简述了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对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影响因素及其措施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影响因素;措施
一、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概述
1、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概念。结合《物权法》相关理论分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指农业生产经营者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主体是农业生产经营者,客体是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用地。由于我国农村土地存在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两种土地权利形态,在此背景下,农地流转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或部分权能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2、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性质。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在《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学术界的争论集中于物权说和债权说之间。我国《物权法》体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等形态,其中《物权法》第三编“用益物权”体系是由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组成,“土地承包经营权”被纳入“用益物权”编。《物权法》明确界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为用益物权,但《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未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性质为物权。相关学者从价值意义上考虑,物权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利于稳定农地关系,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享有经营的自主权。
二、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现状问题分析
1、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多样。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六种流转形式,即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和抵押,各地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采用适当的流转方式。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农民的思想也发生了一定的转变,以入股等形式进行土地流转的形式也有所发展,但进展十分缓慢。
2、承包经营权流转规模偏小。从全国范围来看,我国东部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已经较为成熟,但在内地以及西部地区,由于地理环境比较封闭,经济发展也相对缓慢,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农村土地经营承包权的流转规模比较小,涉及的户数也比较少。
3、农户承包经营权流转意愿偏低。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流转意愿受到农户家庭收入结构、人均耕地状况、生活保障状况、农户自身受教育程度等因素的影响,特别是家庭的收入结构和生活保障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农户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力度。我国地域辽阔,环境复杂,导致有些地区农村土地经营承包的流转票意愿偏低。并且我国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不健全,相比较而言土地的收入更加的稳定,农民外出打工虽可获得较高的收入,但为了以后的生活考虑,他们也不愿意将土地进行全部、彻底的流转。
三、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影响因素分析
1、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因素。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表面上看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但在实际过程中却存在很大差异,一种是市场化资源配置,另一种是凭借行政权力进行的非市场化行为,前者较为重视实行结果,后者则是剥夺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力,其发展结果只会有规模无效益。此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不完整也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一般情况下,土地承包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说的是依法对土地进行使用,并与土地占有权、收益权并列。目前土地承包经营权说的是拥有在土地上进行耕作的权利。
2、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外部环境因素。(1)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律法规的不健全。其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法规之间的矛盾。依据《民法通则》来说,财产的所有权包含占有、收益、使用等。土地的使用权应该是一项较为独立的权利,能够在限期中对土地进行出售、交换、赠送还有出租抵押,并且土地的使用者在获取土地承包权的时候,能获取相应的处置权利,二是农村承包地流转立法并没有体系化,存在较多的法律漏洞,主要表现在对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建立的忽视,不能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流转规则。(2)土地利用规范不够完善。我国在发展过程中将市场机制引进土地配置的时候,还建立相应的土地利用规划体系,但其规划内容仍旧不够完善,缺乏科学合理性,并且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缺乏一定的法律效益,主要是因为土地利用规划的种类较多,不便于操作,其次是能够依据经济增长的需求进行临时的报批修改。(3)农业风险防范机制不够完全。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农业是兼具自然风险以及市场风险的弱质产业,尤其是在我国农业基础薄弱环境下。并且农业基础设施长年失修,各种自然灾害频发,加重了农业生产过程中风险管理成本,市场竞争环境下农产品的价格呈现无规律的波动,促使农民难以有效针对变化的市场环境作出决策,土地有偿市场化流转也因为这样的原因难以达到预期的发展目标。
四、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措施
1、建立健全农地制度。推动农村土地管理中的承包经营权流转,扩大其规模管理,需要不断改革现有的农地制度,对其进行创新发展,农地创新就是要使新的产权制度与家庭承包制度相适应。在新的产权制度环境下,应该在家庭承包制环境下引入效率原则,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保障农村基本制度的稳定发展,实现规模经营模式。首先要明确土地所有权,其次要完善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只有做好这些内容才能够有效完善农地制度。
2、强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与服务。(1)规范乡村集体统一组织土地流转。农户一定要委托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帮助流转其承包地的承包经营权,并且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接受委托,保留农户的土地承包权利,流转期限、税务承担方式等方面的问题,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户之间进行约定,之后签订相应的委托流转协议。并且土地流转的收益应归农户所有,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按照规定收取少量的中介服务费用,严格界定土地流转服务过程,中介组织不得代缴代扣农户承包的土地税费。(2)签订流转合同,相关管理机关一定要在当事双方指导下签订相应的书面协议,使其形成较为稳定的流转关系,协议双方一定要明确双方之间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明确税费缴纳方式并考虑时间变化对相关税费的影响。在农村协议合同在经过批准生效之后进行,双方都一定要有效履行合同上内容,并且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改善土地市场外在环境。(1)不断改革农村土地租用制度,建立积极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主要是为了不断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提升现阶段土地资源使用与运行的效率,继而有效调节农户之间的利益格局。(2)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加强县级、乡级服务组织的建设,为转入土地的农户提供资金、物质还有技术方面的服务,建立相应的服务网点,继而为农村土地市场的发展提供较为优良的外部发展环境。
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城镇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地区发展,必须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依法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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