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职工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云南省昆明市 650021
摘要:住房公积金行业信息化建设起步晚,缺乏信息技术规范标准,全国存在数百套系统各自运行,在其上承载着数万亿元缴存职工的公积金,社会责任重大。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信息系统一般涉及到六类数十个软件应用程序,连同网络、机房等基础设施管理,系统的运维管理工作十分繁重复杂,对系统运行服务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到管理机构的声誉和影响到缴存职工的切身利益。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问题;管理对策服务管理
我国在住房改革前一直是由国家给城镇职工提供住房,但由此给国家也带来了经济上的巨大负担。随着上个世纪住房建设改革的深入,我国于是在借鉴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出台了符合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制度。然而,经济的飞速发展,物价的上涨,住房的刚性需求,使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了一定程度上的弊端和不足,迫切需要做出一些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为主导下的社会各个层面的需求。例如服务业等行业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其中住房就是最根本,最重要的一环。
一、慨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是属地管理体制,在区域内归集和使用。各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很明显,管理中心不仅从政策上管理资金、而且主要业务是运营资金,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具有金融职能,只能委托商业银行代办金融业务。在我国,最早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创立后,上海等城市相继建立了符合本地实际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20多年的发展,其功能也经历了起初单纯以筹集资金支持住房建设到当前增加发放政策性贷款支持住房消费的转变。近年来,随着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的日渐完善和职工住房需求的扩大,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得到快速发展,已成为广大职工购买住房的重要资金来源,对改善职工住房条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发挥着积极作用。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保障民生的经济制度,只有与时俱进,才能永葆经久不衰的生命力,各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积极探索,发展业务,充分发挥政策赋予的职能优势,有效管理客户,为深化公积金行业改革而努力实践。实践的主要渠道便是通过完善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来进行。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工作存在的问题
2.1运行机制不统一。按照设区城市建立一个管理中心的制度要求,各州市中心分别制定了不同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制度,制度内容存在明显差异,由此产生的不公平因素,出现了社会及缴存职工对制度的负面评价。制度存在差异,各州市都在围绕本州市经济发展和住房公积金资金存量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有的提取、贷款政策地区差异明显。
2.2服务模式不统一。各州市中心与银行的业务合作中,有全委托模式、半委托模式,也有的采用自主管理模式。一是统一的业务指导性文件不便印发,操作实务规范难以针对不同模式制定;二是业务培训不便组织,针对性、实用性不强,收效不佳;三是工作经验、技巧的不便推广,业内员工之间的交流、互动不便。
2.3办公设施参差不齐。截止目前,有的州市中心及县区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服务大厅,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落后的服务设施已成为制约住房公积金服务工作的重要因素。
2.4服务意识亟待加强。缴存职工前来办理提取、贷款等业务时,少数业务人员缺乏主动服务、人性化服务、高效服务意识,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做得不够,还存在缴存职工多次往返于中心服务场所与单位之间的情况。管理人员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各州市中心的很大一部分管理人员是从房改部门及其他部门转入的,普遍存在学历偏低、专业不对口等现象。干部结构不合理,成长困难。各州市中心老中青三代相结合的梯次管理干部队伍建设亟待加强,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还未建立,年轻管理人员成长困难。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对策
3.1统一管理体制。建议按照“管营分离”的原则,借鉴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的成功经验,将各州市管理中心的管理权收归省中心。各州市管理中心负责各州市的运营工作。主要思路:一是省级监管部门继续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二是由省管委会决策,省中心具备一级法人资格,部分拥有拥有人事权、管理权,全面拥有财权;三是各州市中心具备二级法人资格,具体负责本各州市住房公积金业务,部分拥有人事权和管理权。四是县区分支机构现行的体制、机制不变,直接对各州市中心负责,由各州市中心统一管理。
3.2推进网络化服务。一是加强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资格互认,提高省内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效率。二是强化国内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信息互通和资格互认,推进国内异地购房提取和异地购房贷款等业务。三是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手机化”,将住房公积金的查询、提取和贷款等主要业务普及到手机终端,以在移动终端办理业务的方式最大限度服务缴存职工。
3.3住房公积金存款。制定住房公积金存款管理办法,提高结余资金存款收益。根据人民银行基准利率,合理确定和调整存款的定期、活期比例,实现住房公积金收益最大化。
3.4适度进行投资理财。在缴存人自愿授权委托的前提下,引入现代企业理念,实现住房公积金资本化,并创建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营平台,探索和扩大投资渠道,对住房公积金进行投资理财,促进住房公积金保值增值。建立住房公积金互保实现平台。
3.5统一委托服务模式。制定委托银行考核办法。建议采用归集、提取、贷款等业务全委托模式,委托相应的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建议逐步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项目的外包工作,重点选择管理比较成熟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让这些专业化程度较高的银行代办住房公积金业务。外包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时,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委托银行。州市级要全面将委托银行推入市场进行择优委托。乡镇一级则委托信用社或其它有业务能力的金融机构。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服务质量,要制定委托业务考核办法,制定业务考核评分标准,建立委托银行准人及退出机制,实现管营分离,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结语:在住房公积金行业中,借鉴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创新的先进经验,收集整理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资料,查找分析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实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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