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广西 桂平 537200
摘要: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各类建设用地需求与日俱增,使原有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越来越显得匮乏。严格土地管理,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集约用地显得极端重要。近几年以来,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特别提出紧缩地根,就是为引导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内涵挖潜式路子,已成为“解难题,保发展”,缓解桂平市土地供需矛盾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土地节约集约;规划;存在问题;思考
一、桂平市土地节约集约的现状及主要做法
(一)加快供地节奏,促进土地有序利用。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往年的供地一直在低水平徘徊,既有主观原因,也有客观原因。批而未供、未批先用现象比较普遍。为有效缓解征、转、供脱节问题,桂平市在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的基础上,使供地工作取得长足进步,有效促进全市土地的合法有序利用。
(二)严把土地供应闸门,加大项目的集约化程度
前几年,桂平市工业用地平均投资强度每亩不足100万元。近几年来,市政府、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把握土地供应政策,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指标体系的各项指标,加大工业项目的投资强度,平均容积率达1.0,使全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强化批后监管,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
桂平市对全市建设用地建立跟踪管理台账,建立了联合交地、挂牌施工、综合会办、建设用地建设情况定期巡查、竣工综合验收等一系列批后监管制度。根据台账及时发现土地闲置、土地利用率不高、未如期开竣工情况,并及时处置。
(四)做细地籍调查,加大存量土地的盘活力度。
桂平市近几年将立足点放在内部挖潜上,加强节约集约用地,积极盘活存量土地,高度重视地籍管理,在人力、物力上给予充分保证。在2008年完成地籍更新调查的基础上,2009年又完成二调工作,从而掌握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成果的第一手资料,并建立了全市存量土地台账,从根本上提升了桂平市单位建设用地贡献率,不断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提高土地利用率,缓解了建设用地紧张的状况。
二、桂平市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对具体项目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很难核定。
项目投资规模的考核仅仅停留在发改委立项的书面批复上,虽然地块上市时对投资强度作了明确要求,但项目建成后,注册资金和投资规模是否全部到位很难核定。
(二)闲置土地认定难、处置难。
有些项目自然资源部门虽多次督促其尽快开工,但仍迟迟不动工,造成土地闲置。而在闲置土地认定、处置上往往由于受到乡镇政府的约束,政府职能的作用得不到正常的发挥,导致闲置费征收难,土地收回更难。原本土地取得价格低,而低效利用土地的经济成本不高,从根本上导致土地集约利用程度难以提高。
(三)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产生严重冲击。
相对于土地粗放浪费行为,违法用地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造成了强烈的冲击。粗放浪费土地的违法用地,特别是占用耕地的违法用地行为,则对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出了更为严峻的挑战。
(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的程度不高。
特别是工业用地市场化程度不高,虽然近几年挂牌出让的工业项目出现过竞争场面,但是仅仅出现在部分单宗地面积小于20亩的项目,而大部分项目还是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并签订了意向协议的,目前的考核体系还是停留在 “只要招商引资进来,完成考核目标就好”上,往往服从项目、服从外商,对用地单位的后续开发缺少约束,导致了一部分用地单位的投机行为,土地利用效率很低。
三、对桂平市今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几点思考
(一)科学编制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市、镇二级政府要对城镇布局、产业布局、功能分区、基础设施配置进行科学安排,合理确定城镇用地规模,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供应总量。逐步调整镇、村结构,引导农民向城镇或中心村集中;合理控制城镇基础设施、社会各项事业建设和行政办公用地规模;适度提高各类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严格控制别墅及高档商品房用地;打破镇与镇的行政区域界限,改变分散布局工业区的模式,引导工业项目向开发区(工业集中区)集中;倡导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形成向空中发展,以“集中”促“集约”的格局。
(二)建立规范的制度,以优惠政策促集约
以严格标准来规范节约集约。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制订出台了加强土地管理、推进集约用地、提高土地投资强度、依法规范用地行为方面的切实可行的配套性文件,对合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作了明确要求。市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政策,以更高的标准来规范节约集约用地。
以优惠政策来鼓励节约集约。第一,要积极发挥用地计划调控作用,对本区域产生较大综合效益的低能耗、环保型重点、重大项目,对投资强度超过规定标准的项目,以及建造多层标准厂房的项目,尽力并优先安排用地计划;第二,要积极发挥土地价格调控作用,尽快明确地价与土地集约度的调节系数,对土地利用率低的项目提高供地价格,对土地投资强度高的项目适当给予优惠;第三,要积极发挥收益分配调控作用,大力鼓励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土地收益留给当地政府;第四,建立土地集约利用的评价与考评机制,将用地项目的投资强度、产出率等集约利用指标作为乡镇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因素。
以市场手段来强化节约集约。要从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实施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公开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大力推进行政机关、公益用地市场出让方式供地,强化土地的高效利用。要通过规范的土地市场化运作,促使用地者自我约束,自觉地精打细算,切实利用、经营好每寸土地。
(三)拓宽盘活存量的途径,加大挖潜力度
盘活用好现有的存量土地资源,是当前保障建设和发展的最主要途径。一要盘活已批未用的闲置土地。要对全市所有征而未供和已供未用的闲置土地进行全面清查,掌握利用现状和权属关系,摸清底数,制定处置办法,力求在全市或各乡镇内统一调剂、调整使用。二要盘活企事业单位关停并转后的闲置土地。对破产企业用地、关停企业用地、撤乡并镇和区划调整后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和院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空置的校舍用地、空置的乡镇供销社及粮管所仓库用地、村组仓库猪舍预制场用地及废窑废矿废堆场用地等,查清具体位置、面积、权属性质和使用现状,分析重新利用的方式和途径。三要盘活多占少用的闲置土地。对占多用少的工矿企业用地,鼓励企业将闲置多余和开工不足的土地通过转让、入股及租赁等方式,提供给新上项目用地;鼓励零星、分散的农村居民点撤并后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将多余的建设用地调整使用。
(四)严格土地审批,强化集约利用指标管理
严格批前审查、批中管理、批后监管。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建设用地指标体系》等规定,对项目用地的各项指标进行提前审查,加强建设用地定额管理,严控新增用地总量,依据省规定的定额指标及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等因素,综合确定供地数量,坚决核减超指标的用地,制止浪费土地、粗放用地的行为。要加大日常批后监管力度,督促用地单位按集约用地规定开发利用土地,对批多用少、占而不用的土地,坚决依法收回,重新配置,以确保地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