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三河管理中心
2020年天津水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对天津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新时期治水思路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市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和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总体部署,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推进“水务工程补短板”、完善水务基础设施体系,深化“水务行业强监管”、树立水务行业良好形象,持续“转变作风提效能”、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圆满完成“十三五”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坚实水务保障,以水务发展成效体现“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的坚定和自觉。
一、水务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水务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资金保障方面,当前财政资金十分紧张,如果争取不到资金,农村饮水提质增效、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项目难免会受到影响。
在城乡供水方面,引滦水质超标问题仍然没有彻底解决,引江总干渠和天津干线双水源保障体系亟待进一步完善,城市供水水源单一性脆弱性矛盾依然存在,特别是随着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和地下水压采的推进,外调水的需求不断增加,改善引滦水质刻不容缓,水厂处理工艺能力水平不高。
在防汛排水方面,部分支流和山洪沟仍需治理,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相对滞后,城区排水能力亟待进一步提升,防汛排涝补短板面临很多困难和压力,应对汛期强降雨能力与群众期盼还有较大差距。
在工程管理方面,工程现状与新时代河道管理需求有差距,水利工程建设时间久远,设施设备陈旧老化,虽然近年已经进行了部分治理和除险加固,但大部分工程未达到规划设计的防洪标准,防御洪水的能力不足。河道专业化管理深度不足,技术含量偏低。落实《规程》、《标准》、《细则》存在短板;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及工程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缺乏专业性和技术含量;涉河建设项目的监管方式单一且落后,缺乏技术手段。
在水环境治理方面,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任务十分艰巨,河湖“四乱”问题时有反弹,达标生态水量依然不足,河湖生态修复任务十分繁重。
在行业监管方面,水务行政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水资源刚性约束不足,基层河湖长履职尽责还不到位,供水排水行业监管还没有“长牙带电”,主动优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意识还不够强。
二、聚焦“三个方面”,着力推进水务工程补短板
一是聚焦城乡供水补短板。完善城乡供水体系,加快推进北大港水库治理前期论证和可研设计,积极推动潘、大水库水源保护和沉积物治理,这两项工作是关系天津供水安全的战略工程,要按要求落实责任制,务求早日见到实效。实施宝坻引江供水工程,配合做好南水北调东线应急北延供水,充分发挥王庆坨水库、北水南调、尔王庄明渠复线等工程作用,落实运行管理机制,优化引江、引滦双水源联合调度,做好城市供水保障。建设904个村的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全面完成全市2061个村、202.2万人农村饮水提质增效任务,除部分山区村和个别偏远村外,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深化引滦水源保护,实施于桥水库截污沟二期和入库沟口湿地建设,加强调度运行、封闭管理、草藻防控,推动引滦水质改善。
二是聚焦防汛排水补短板。继续推动重点防洪工程建设,实施还乡新河、泃河等中小河流治理,积极推动山洪沟治理和蓄滞洪区安全建设。加快推进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推动积水片和地道改造;加快建设排水泵站,继续实施排水管网改造,推动各区消除街道里巷、居民小区积水片,各区尤其市内六区要加快推进,加强市、区排水部门与属地协调联动,解决群众家门口的排水难题。完善防汛工作机制,修订蓄滞洪区群众转移预案,加强市级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组织防汛抢险实地、实操、实战演练,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三是聚焦水污染防治补短板。坚决打好碧水保卫、黑臭水体整治、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消除建成区污水管网空白区,消除中心城区及环城四区雨污合流制地区,完成混接串接改造;推动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建设,完成部分污水处理厂提升,大幅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全市域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同步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加强京津冀联防联治,加快推动永定河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水务项目建设、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涉水任务。
三、狠抓“五个突出”,着力深化水务行业强监管
一是突出水资源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条例和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强化用水总量和效率双控,继续推进各区开展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大力推行水务系统节水机关建设,继续推动节水型企业、居民小区等节水载体建设。切实发挥水资源刚性约束作用,从严开展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积极推行节水评价制度,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制定各区、各主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明确重点河湖生态水量控制指标,严格生态用水管控,确保生态调水补水有序有效。加快实施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加强地面水供给,让老百姓生产生活有水可用。落实再生水、淡化海水利用规划,推动满足条件的用水户使用再生水以及淡化海水,进一步提高利用量和利用率。
二是突出河湖长制管理。深入贯彻水利部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全面落实“干什么、谁来干、怎么干、干不好怎么办”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河湖长制有名有实、落地见效。全面落实双总河湖长,制定工作规范、明确工作标准、职责及流程。落实“长”“常”二字,强化月度考核、年度考核和暗查暗访,坚持常考核、常通报、常抓整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现场核验,倒逼河湖长履职尽责。完善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体系,开展“榜样河长、示范河湖”创建工作,推广“民间河湖长”,发挥好社会监督员和志愿者作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河湖管护的氛围。
三是突出供水排水行业监管。强化供水行业监管,推动水务集团和其他供水企业全面完成智能水表更换,各有关区要大力支持配合,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其他供水区域也存在水表超期服役问题,各区水务部门要督促供水企业抓紧更换,方便群众缴费、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凌庄等水厂升级改造,强化供水水质、供水服务、供水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原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全过程监管,切实加大水质抽检力度,确保水量充足、水质安全。特别是二次供水,要抓紧出台二次供水管理规定,加强二次供水设施建设改造、运行维护监管,完工设施移交企业管理,切实提高管理专业化水平。
四是突出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市、区两级水务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发挥好诚信体系市场刚性约束作用;强化项目法人履责监管,全面推行项目代建制,加强项目合同管理,确保程序合规,杜绝“分包”“转包”等行为;压实质量安全现场保证体系,加强项目稽查,确保工程质量合格率100%,重点工程单元优良率90%以上,建设优质工程、放心工程。
五是突出水务发展能力建设。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落实各单位三定方案,按期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岗位设置、人员转隶、资产清查、预算调整等工作,提高行政运转效率;深化水务执法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水务行政执法体制;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继续优化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减少程序违法,扭转行政诉讼败诉率高的局面。推动修订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组织开展供水、节水、排水设施、河道管理等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涉河“四乱”等问题,维护正常水事秩序,防止问题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