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第二中学
驻藏大臣制度自雍正五年正式确立,就开始成为清王朝治理西藏地方政策中的核心制度。道光二十一年(1841)驻藏大臣孟保上奏清王朝中央政府:“拉夷勾结森番侵占藏境,夺据达坝噶尔及杂仁、补仁三处营寨”1,后孟保在代本比喜率领1300兵丁前往征剿的基础上,又增加援兵500人前往。第二年,在驻藏大臣孟保的主持下抗击拉达克森巴入侵的战争就取得“前后共杀毙森巴及拉达克贼目四十余名,投降者八百三十六名,计几汤克复未及两月,即将夷贼所占之达坝噶尔等处营寨地方一千七百余里,全行收复,现在边境肃清”2的辉煌战果,此役也促使拉达克重新向清王朝称臣纳贡并确立藩属关系。孟保主持的此次战争是继廓尔克两次入侵西藏地方战争被平定之后,在驻藏大臣的主持下取得的又一次重大军事胜利3。
作为驻藏大臣对外宣示清王朝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拥有主权的又一典型事例就是张荫棠,其在光绪三十一年(1905)是以参赞身份配合外务部侍郎唐绍仪同英印在印度加尔各答谈判议约,在唐绍仪因病回国之后于次年四月,张荫棠被授权“前往西藏查办事件”4,并在十月授以副都统衔,后又任命其为驻藏帮办大臣5,张荫棠虽未接受任命,但他忠实遵行《二十九条》规定的外事集权中央。他作为谈判的全权代表。在谈判的过程中争论最为激烈的就是事关中国国家主权的问题:首先,在英印要求直接与西藏地方代表进行直接对话一事上,张荫棠站在维护国家主权立场上,谨遵中央政府“与英员直接商议,藏员只能作为随员,万不能令其直接”6的谈判原则,所以对坚持要求与西藏地方官员直接沟通的英印官员直言“中国向不禁阻英藏官民书信拜会,若直接交涉,万难承认”7,坚决要求英印官员与代表中国的自己进行沟通;其次,宣布将250万卢比的赔款改由清王朝中央政府赔还,因为清王朝中央政府与西藏地方是主权统辖关系,理所应当由中央政府代替西藏地方来偿还;再次,英帝国主义要求将战争赔款250万卢比分十年还清,但是张荫棠识破英帝想要借此来长期侵占我国领土西藏春丕谷地方的图谋,遂坚决主张在三年内还清,使英帝险恶用心再次破产;最后,英帝提出由西藏地方代表将战争赔款的支票直接交给英方代表,以此否定中国对西藏地方的主权,张荫棠断然拒绝其无理要求。张荫棠在与英帝谈判过程中一次次识破英帝国主义的险恶用心并使其阴谋破产,积极维护了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隶属关系。作为英军侵藏总头目的荣赫鹏对此事也直接说道:“张荫棠暗示本人之所以反对由‘扎让’交送赔款,盖虑印当局与藏政府直接发生关系也。印当局由此确信张荫棠氏之旨趣,殆欲坚决行使中国在藏主权,而不许地方当局自决,并欲阻碍英藏间一切直接交通”8,由此可以看出张荫棠在外敌入侵、国难当头之际,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自己被授权办理藏政之职责,为捍卫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尊严及领土完整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9。
十三世达赖喇嘛于1933年12月圆寂后,西藏地方政府立即上报中央,民国政府特派专员黄慕松进藏致祭追封,并在其进藏之前拟定了“大员入藏训条”10,此训条最主要体现的就是中央政府对西藏地方的主权统辖关系。黄慕松进藏致祭追封,在其入藏的路径选择上,先是前往成都,后经取道西康进藏,与当年驻藏大臣换班前往西藏路径相同;其到拉萨时,西藏地方官民是以清代迎接驻藏大臣的仪式进行迎接的,并且黄慕松也是遵驻藏大臣向例一到拉萨,先前往大、小昭寺瞻礼,后向三大寺发放布施;其册封和致祭追封都是以清代驻藏大臣同等的身份地位进行的,并且在自己行辕处高悬国旗、党旗来宣示对西藏地方的主权。除了黄慕松进藏处处体现驻藏大臣制度影响外,值得注意的是:十三世达赖喇嘛圆寂之后,其转世灵童拉木登珠身份的确认并没有经过金瓶掣签,并不是此时金瓶掣签制度失去影响力,而是经过各方确认灵童只剩拉木登珠一人,国民政府特派进藏主持确认坐床事宜的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亲自对拉木登珠进行看视,并由摄政热振活佛提出报告,才由国民政府免除金瓶掣签,明令批准其继任为十四世达赖喇嘛。吴忠信在主持拉木登珠坐床典礼时,在座位设置上亦坚持与达赖喇嘛座位平行;九世班禅大师于1937年12月返藏途中圆寂于青海玉树,国民政府特派考试院院长戴传贤前往甘孜致祭,1949年初国民政府确认宫保慈丹为第十世班禅,同年8月特派专使关吉玉在青海塔尔寺主持第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的坐床典礼。从吴忠信、戴传贤和关玉吉等人在办理达赖和班禅等大活佛转世事宜上,也可以看到清代驻藏大臣的影响。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十七条协议签订后,为了协议的贯彻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以派遣“代表”的方式派官员驻藏,张经武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驻藏代表,一直工作到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当然,张经武代表中央人民政府驻藏肯定不同于清朝设置的驻藏大臣,但是在其工作中也是体现了清代驻藏大臣制度影响的。
驻藏大臣制度自雍正五年正式推行以来,到乾隆末年《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制订颁行使驻藏大臣全面主持藏政,不仅对清王朝前期的统一盛世局面做出贡献,而且在清后期反抗外来侵略、维护国家对西藏地方主权起到了关键作用,即使到了民国时期的国民政府及后来新中国的成立,驻藏大臣制度的影响也体现在国家维护对西藏地方主权、维持边疆地区稳定、防止国土分裂等方方面面上,从这些事例中,都可以看出清代驻藏大臣制度的影子,由此可见驻藏大臣制度影响之深远。
1 张其勤原稿、吴丰培增辑:《清代藏事辑要》,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1版,第406页。
2 张其勤原稿、吴丰培增辑:《清代藏事辑要》,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3年10月,第1版,第408页。
3 国庆:《论清代驻藏大臣的历史作用》,《中国藏学》,1998年,第2期。
4《清德宗实录》卷五五八,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四月癸卯。
5《清德宗实录》卷五六五,光绪三十二年(丙午)十月癸卯。
6《清季筹藏奏牍》第三册,《张荫棠奏牍》卷四,页六。转引自《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425页。
7《清季筹藏奏牍》,第三册,《张荫棠奏牍》,卷四,页二O。转引自《西藏地方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史料选辑)》,西藏人民出版社,1986年8月,第1版,第426页。
8 [英]荣赫鹏:《英国侵略西藏史》,西藏社科院汉编室,1983年,第270页。
9 国庆:《论清代驻藏大臣的历史作用》,《西藏研究》,1998年,第2期。
10 详见孔庆宗《黄慕松入藏纪实》,第77-7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