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建立和完善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三位一体”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要求,强调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管理检察业务和检察队伍,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步。因此,信息技术要与检察工作实现最佳结合,就必须紧紧围绕“三位一体”的工作要求来进行。
犯罪研究
2007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