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惠州市惠环供电所,广东 惠州 516000
摘要:售电市场因其自然垄断性较弱,改革的阻力相对较小,成为政府部口、专家学者和社会公众的关注聚焦点。售电侧放开市场机制下的电力交易模式是对电力改革顶端设计方案的具体承接和实际执行,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基于此,本文主要对电力现货交易对市场参与主体的影响进行分析探讨。
关键词:电力现货交易;市场参与主体;影响
前言
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是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一大突破性进展,旨在解决电力市场中长期交易下电力电量平衡、价格优惠问题。通过建立电力现货市场,有助于补充短期市场化电力电量的供需平衡机制、发挥价格作用、完善交易类型,从而形成市场化竞争。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实际上也是电力市场模式的选择问题。本文将分别对采用强制性电力库模式的单边市场、采取双向交易与平衡机制的双边市场进行分析,比较单双边电力现货市场对于电力市场参与主体的影响差异。
1、概念界定
单边市场,指进行单向交易模式(通称:强制电力库)的电力市场。其主要特点为:单边交易、强制进场。市场成员只能通过与代理运营机构进行单向交易的方式售卖电,即运营机构替负荷方进行招标采购,代发电方投标售电,而不允许双方直接的市场交易。单边市场下不存在中长期交易,所有交易都在现货市场中完成。出现系统能量不平衡的问题依赖于集中调度的方式解决,所需费用由市场所有参与者平均分摊。而市场价格主要是基于发电方的报价竞争形成系统购入价,用电客户需要支付的卖出价即在此之上增加部分辅助服务费、调度费等。
双边市场,即采用双边交易与平衡机制的市场。其主要特点为:交易自由、责任自负。市场参与者具有自由选择交易对象、交易场所、交易方式的权利。在交易中,发电方与负荷方能够自主决定各项交易事项,因而双方需承担电量不平衡责任,由市场管理机构进行监督。除由运营机构单向购买的不平衡电量以外,电力供需双方可以依据供需平衡共同决定交易价格。
2、影响差异分析
实行双边市场与单边市场会存在多维度的影响差异,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分析:
2.1定价策略
企业的首要行为目标是实现企业利润的最大化,而企业的定价策略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企业利润的多少。在经济学中,企业要想实现利润最大化的最优定价策略,即使企业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在强制电力库市场模式中,发电商竞价上网,由市场运营机构按照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选择,并以满足负荷需求的最后一台机组的报价为标准确定统一的“系统购入价”。用电客户承担的“系统卖出价”为购入价以及系统的加价之和。该加价仅涉及辅助服务费、调度费用等,市场运营机构以不盈利的原则售电。简而言之,在整个单边市场中,运营机构以统一的价格进行购售电,在售电侧甚至不存在竞争,定价策略较为简单。而在双边市场中,发电企业、市场运营机构与负荷方之间相互分离,在统一的交易平台上成为独立平等的经济法人,为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基础的条件。价格可以有效地及时反映当前电力市场的供求状况以及未来趋势,也为实现电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提供了可能。
电力市场供需双方拥有充分的自主选择权利,需方也可对价格做出反应,及时调整,本质上与普通商品的交易相同。双边市场中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是市场参与者之间存在着网络外部性,并且市场参与者存在着相互依赖性和互补性。尽管双边市场中企业仍旧以利润最大化目标,但其最优定价不仅要考虑平衡市场多方参与者的行为,还要取决于间接网络外部性的影响。因而,双边市场的定价策略较为复杂。此时,最优定价战略与边际成本相偏离,一边价格或高于、或低于边际成本。在进行定价选择时,要充分考虑市场平台中买卖双方的支付能力、相互之间的影响以及网络外部性的存在。系统运行组织如果发现在制定价格策略时发电企业对售电商产生了比售电商对发电企业更大的外部性,则要令发电企业得到一个更低程度的价格,以此来弥补整个市场当中生产的共同成本。即通过对一方进行补贴,对另一方加收费用来维护市场的平衡。
2.2社会成本
单边市场下构建强制电力库,以电力交易机构为枢纽进行所有电力市场交易。其余市场参与者没有自主选择的权利,由市场运营机构统一安排调度。因而,由于电力分配不平衡带来的问题责任也与个别市场成员无关,即参与者不必承担这一部分的成本。再者,对于整个市场而言,集中调度、统一安排的方式也极大地简化了市场的管理程序与制度,使得整个市场模式简单易行,所耗费的社会成本也相对较低。而在双边市场下,虽然发电商与负荷方拥有一定的交易自主权,但权利的获得也伴随着相对应的义务与责任,由此会带来经济成本与损失。并且,双边市场的有序进行还依赖于复杂的市场架构与机制设计,包括对系统电量不平衡责任的划分与解决、对交易双方交易行为的管理与约束等。同时,自由交易使得交易类型、交易价格多样也增加市场运营机构的管理压力,导致社会成本上升。
2.3竞争战略
企业竞争战略是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其核心问题是通过确定客户的需求提供满意的产品以此来维系自身在行业与市场中的地位。在单边电力市场中,所有发电企业强制入场,发电计划由系统运行机构统一安排,仅在确认系统的统一购入价之时存在着竞争报价,竞争不充分。发电企业几乎不会受到外来进入者的竞争威胁。而在双边市场中以灵活的市场价格讯号来引导电力的生产及消费,市场参与主体具有较高的自主权利,激发了市场主体的活力。发电企业需要竞价上网,用电客户可以根据实时的价格讯息、用电需求选择购买、售电商可能面临着批发与零售两个方面的竞争。并且当双边市场发展扩大时,当前的市场参与者还要面临潜在进入者的巨大威胁。如果不存在独特的优势或差异化的产品服务,很有可能被新进入者替代。
2.4反垄断问题
电力行业作为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反垄断问题一直不可小觑。我国政府一直在调整电力市场的垄断局面,试图将自然垄断的电力工业转化为开放竞争的市场,发挥价值规律以及竞争机制的调节作用。尽管在电力产业的某些环节基于社会稳定的考虑仍维持自然垄断,但在发售电环节已逐渐引入社会资本,放开政府管制,形成竞争机制。强制电力库市场中,系统运营机构以不谋利的原则向售电公司批发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由于自然垄断带来的企业高额牟利问题。但该模式下,作为拥有一定市场势力的运营机构有可能会将这种势力渗透到竞争之中,影响整个电力市场的稳定。而在双边市场中,以电网企业为系统或平台服务商作为架构发电企业与售电企业的桥梁,系统地考虑整个市场中多方参与者的利益平衡,但双边市场因其特殊的性质以及经营规律,也会导致出现新的反垄断问题并且增加了解决的复杂程度。关于市场力量的判定,传统的市场中以占有的市场份额来衡量垄断程度,并且其定价策略也与之相关,从而可用价格与边际成本的关系来判断企业的市场势力。而在双边市场中由于多方利益的考量、网络外部性的影响使得确立的价格与边际成本不存在必然联系,导致市场力量难以确定。最后,由于市场参与者的偏好,可能有选择性的排除一些客户与供给者,一旦这种偏好稳固建立后,平台内已有参与者就可依靠先动优势对新进入者形成一种新的进入壁垒。
3、结语
国家进行电力市场竞争改革,设计选择合适的市场模式的同时也要建立完善的系统运营机制以及电网治理体制与之相配合。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影响进行权衡,同时也要规避垄断势力的出现,合理确定改革路径,进一步优化系统运营促进我国电力行业的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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