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知道,裁判文书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严格的程式.这除了表现为用语成文化外,就是结构固定化.一般而言,裁判文书的结构如下:(1)首部,包括:制作机关、文种名称、编号;当事人的身份情况;案由、案件来源等.(2)主体(正文),包括:案情事实;处理理由;处理意见.(3)尾部,包括:交代有关事项;签署、日期、用印;附注事项.
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2年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