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作为解决法律问题争议的方式在丹麦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大量的成文法中,诸如贸易协会、合作社以及其他协会,甚至合伙协议中都包含仲裁条款。工会和雇佣者达成的协定中所形成的劳动仲裁方式已经被成文法进一步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哥本哈根的商会有一些重要的商事仲裁组织,而且它本身也是国际商会仲裁组织的成员。此外,它还针对各种仲裁制定了不同的仲裁条款。
仲裁与法律
2006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