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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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少数民族 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

彭樱

纳雍天河实验学校 55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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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民族音乐文化的发展过程中,其传播与传承一直是音乐界关注的问题。基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现状,提出了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多维传播路径探析、加强相关保护、创新其传承方式以及实施多元化探析等一系列措施,以便更好地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

关键词: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传承

音乐传播的本质其实就是音乐实践的传播,人们在不断地生活和劳动实践中,以音乐形式进行情感的抒发与表达,并逐渐形成体系和规律,以文本的形式保存和记录得以传播和传承。伴随着各种媒体技术的使用,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途径不断多样化,也改变了以往传统的传播与传承形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其甚至影响着我国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的整体发展格局。因此,开展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对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教育事业探析,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的意义和价值

传播本身也是一种传承,传播是一种利用有效媒介与途径在不同系统、不同介质之间进行的信息传递活动,传播对于传承有着特殊的意义。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实质上就是一种记录少数民族地区各族人民繁衍、生息的历史文化,也是极为复杂的综合体,务必要置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族文化背景之下再去研究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音乐文化。由于生活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各族人民在经济水平、风俗习惯等方面都存在着差异,必然会在音乐形式、音乐内容、音乐风格等有所不同,但在文化价值上却是平等的。若要更加深入地去研究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就要深入了解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条件、历史变迁、人文特征等,并且还要熟悉与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相关的历史典故、风俗习惯等,追本溯源,从根本上去扩大研究视野,提高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鉴赏能力与分析能力,方可更好地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

二、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的现状

2.1.缺乏有效重视。近年来,随着外来多元文化的涌入,使得我国本土的民族音乐文化受到极大的冲击。少数民族地区虽然有着丰富的音乐文化资源,例如包括羌族和藏族的“民族民间歌曲”“锅庄舞”等传统的民族艺术,但大部分都还散落在民间和部分传承人的手中,缺乏对其有效地重视,还没有进行系统地调研和整理,形成文本性的资料以便后期更好地传播和传承。

2.2.传播途径有限。结合相关调查显示,少数民族地区的地理位置相对闭塞,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方式主要是以“师徒之间口传心授”的方式进行,这种传承方式主要是依靠学习者的听觉、视觉,从具体的音响当中去感受。但“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具有相当大的局限性,而且在流传过程中会产生变化,不利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和保护。

2.3.传承力度不足。据目前少数民族地区学校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和传承现状可以看出,还存有很多不足之处,阻碍了本土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而学校音乐教育作为开展民族音乐文化教育和传承的主要场所,在传播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学校从改善教学理念入手,充分认识本土的民族音乐文化;从提高师资力量入手,培养教师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能力;从音乐教材入手,有效整理本土民族音乐文化等有效方法,推动本土民族音乐文化在少数民族地区学校中的发展和传承。

三、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近些年在发展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文化事业上做出了不少的努力,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当中依然存在问题。纵观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导致这些问题出现主要有以下两点:第一,当地政府和相关教育部门对民族音乐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近年来,随着外来多元文化的涌入,使得我国本土的民族音乐文化受到极大的冲击。少数民族地区虽然有着丰富的音乐文化资源,例如包括羌族和藏族的“民族民间歌曲”“锅庄舞”等古老传统的民族艺术,但大部分都还散落在民间和部分传承人的手中,还没有进行系统地调研和整理,形成文本性的资料以便更好地传播和传承。第二,当地的学校音乐教育在对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上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当地中小学的音乐教师音乐文化传承的理念相对落后,缺乏对民族音乐教育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教学条件有限,例如在教学设备、教学环境等相关的投入上严重不足。

四、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的发展措施

4.1.加大重视力度

当地政府和教育部门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教育政策和法规,保障和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少数民族地区位于四川西部,地理位置相对闭塞,民族音乐文化发展也相对落后。只有在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保障下,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才能得到一定程度上的重视,可以通过大量引入社会公益性质的投资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要坚持走精品路线,打造高端的具有当地民族文化特色的音乐文化品牌,以满足大众对民族音乐文化的审美需求。

4.2.探索多维传播途径

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尤其在提高音乐教师的民族音乐素养,加强相关的师资类培训、提升和更新音乐教师的教学理念、对民族类音乐教材进行开发、对教学场地和教学设备方面应该进行一定程度上的投入。只有大力地推进以上工作,才能确保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音乐教育得以持续快速地发展。而任何一种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和传承都必须以“人”为载体,所以我们必须高度重视民族音乐文化传承人的教育和培养,这也是为探索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向多维传播途径发展的重要路径。

4.3.加强立法保护,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完全可以以此为契机,成立专门的民族音乐文化保护小组,可以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进行有效地保障。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作为当地的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高度重视,可以通过相关普查、立法、传承等机制或是制定一系列奖励措施与政策促进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4.4.创新传承方式

任何一种文化形态要实现自身的突破与创新,就必须在不断地发展演变过程中坚持创新,当然民族音乐文化也不例外。在传统媒介语境下,民族音乐文化传播通常只能通过电视、电台或者报刊进行传播,经常处于传播的边缘地带。伴随着新媒体技术的不断发展,民族音乐文化传播渠道不断拓宽,不仅改变了民族音乐文化传播的方式,而且也改变了社会公众对于民族音乐的接受方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民族音乐的整体发展格局。随着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不断实践,若能够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有效地结合新媒体技术,构建新型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路径,那么必然能够大力推动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

总的来说,传播与传承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有效传播会有助于更好地实施传承。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音乐文化有其特质和传播形式的特点,在此基础上通过探索多维传播途径,才能找到适合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文化传播与传承的有效途径,才能加速推进当地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本文基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对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进行多维传播路径、加强相关立法保护、创新其传承方式以及实施多元化探索等一系列发展措施,旨在以少数民族地区音乐文化的传播与传承为例,大力加快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音乐文化地的传播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