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的手段来应对恐怖主义的威胁,是国际社会面对恐怖主义犯罪的共同选择,综观国际反恐立法,目前主要有三种基本模式:分散型立法模式、专门型立法模式和综合型立法模式。我国当前反恐立法单一,缺乏系统性和完备性,配套立法还不完善,在未来难以有效地同恐怖主义犯罪作斗争。因此,制定我国的反恐基本法与反恐配套法,构建“以反恐法为基本法、各单行法为配套法,以反恐基本法为主导、诸法配合”的立法格局,是我国未来反恐立法的现实选择。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年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