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水利局 陕西安康 725700
摘要: 近年来,中小河流河道采砂管理问题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本文首先介绍了河道采砂对河道的影响,分析了当前中小河流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并结合相关经验,从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等多个角度提出了中小河流河道采砂管理的有效措施,阐述了个人对此的几点看法与认识。
关键词: 中小河流;河道采砂;管理;问题
近年来, 随着砂石资源越来越匮乏,砂石供需矛盾越来越突出。利益驱使,盗采猖獗,河道管理难度越来越大。只有加强河道管理,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遏制河道乱象的发生。
1 河道采砂对河道的影响
1.1 河道采砂对河床和水流走向的影响
无序的采砂作业在河床上形成散乱的采砂深坑,使河床局部变形,原有的水砂运动平衡被打乱。随着各河流开发力度加强,阶梯电站愈来愈多,河道上游来砂量锐减,河床不断下切。随着河道两岸砂石被采挖,水流走向发生改变,从而引起河床的全面调整与变形,破坏河床形态的稳定。
1.2 河道采砂对堤防安全的影响
不规范的河道采砂引起河床变形,水流走向改变;过度的开采,使得河床不断下切,从而使得水流对堤防和护岸工程冲刷的频率和强度增大,影响堤岸基础稳定和堤身安全。
1.3 河道采砂对河流环境的影响
河道采砂属于机械作业,作业点周围水体浑浊,作业产生的废弃物对水体造成污染,同时干扰到水生动植物的生存场所。特别在生态流量较小的中小河流尤为突出。近年来,不规范、不节制的开采,对水生生物的觅食场所、栖息场所、繁殖场所和洄游线路都产生了严重影响,压缩水生生物的生存空间,使河道内的生物多样性和种群数量大幅度下降,引起生物链失衡,水环境恶化。
2 中小河流河道采砂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取证难度大
在河道执法过程中,特别是有非法采砂行为发生时,因为违法当事人大多选择在深夜施工,且多处于远离居住区位置,加之缺乏水上交通工具,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较大的人身安全威胁。各电站一味追求效益,使得上下游水位变化频繁,有时采挖现场未经勘查,就被淹没,不能及时确定非法采砂地点,对采挖范围、深度、数量等直接影响处罚结果的证据采集难道加大,有时甚至造成证据灭失。导致依法管理时缺乏证据,不能及时、有效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水利执法部门针对违法采砂行为,执法过程中并没有行政强制权,当事人是否配合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态度,固定证据难度较大,避重就轻、替人受罚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案件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向公安部门移交。
2.2 管理体制不完善,执法力量薄弱
当前水利、自然资源、交通、地方政府等各部门在河道管理上依然各行其事,各自为政,未形成合力。在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上,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前置手续审批不严,甚至缺失,未严格按照要求办理各项资格证。审批程序不规范,导致准入门槛低,采砂企业泛滥。随着机构改革进行,水利执法部门规格提高,仅是领导岗位增加,但人员变化不大,随着对生态环境的重视,河道管理力度不断加强,点多面广,水利执法部门压力越来越大。近年来,随着“河长制”工作的不断推进,公安、交通、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河道管理上的介入,情况有所改善,但各部门之间依然存在各自为政,互相推诿的现象,水事违法行为时有发生,河道管理依然任重道远。
2.3 惩罚力度不够
对于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处罚方式基本为警告、罚款及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对于违法单位或个人来说,处罚力度明显不够。《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未明确规定处罚数额,《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对未经批准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挖砂石的最高可以并处二万元罚款。对于违法采砂的高利润、高回报,罚款数额明显较低。逃脱一次处罚就够缴纳数次罚款,违法成本较低,而利润丰厚,导致河道违法采砂屡禁不止,时有发生。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实施,在长江干流和主要支流,管理力度和惩罚力度随之加大,违法采砂的违法成本大大提高,屡禁不止的河道乱采、乱占、乱堆、乱建“四乱”现象有望得到有效遏制。
3 中小河流河道采砂管理的措施
3.1 转变观念,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加强河道采砂的监管,河道采砂管理是防汛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各部门应全面落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加强沟通配合,互相协作,形成联合执法、综合整治、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管工作机制。特别是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像抓工程建设一样抓河道采砂管理,并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上给予必要的保证。同时树立新的水利政绩观,把河道采砂等水利社会事务的管理列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加大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监督力度,从上到下形成共识, 通过河道采砂等水利社会事务的管理,促进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的转变。
3.2 优化资源配置,严格规范采砂秩序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砂石市场需求,科学、合理的编制《采砂规划》和《采砂实施方案》,按照“科学管理、统筹兼顾、总量控制、合理开采”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各河道砂石储量情况进行合理适当的分配,实行“轮采轮休”,在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下,对部分河段某一时段实行禁采,使其得到休养,自然恢复。制定合理的采砂管理体制,各部门联合开展河道综合整治行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切实维护合法采砂业主的利益,优化营商环境。
3.3 加强河道监管
在日常的河道监管过程中,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有下河便道、盗采猖獗的河段,要重点监管,采用不定期的巡查或蹲守等方式进行监管。充分发挥各级河长、警长及护河员的属地管理职责,督促其履职尽责。调动群众积极参与到河道管理工作中来,对违法、违规采砂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严管重罚,使其不能为、不敢为。同时加强水法律、法规的宣传,使每个人都明白那些水事行为是违法行为不可为。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来维护河道生态健康。
3.4 强化人员配置,保障经费供应
增加水利执法人员编制,加强水利执法队伍建设,优化执法人员结构,让懂法律,有行政执法经验的人员充实到执法队伍中,不断强化人员配置,建设一支能执法、会执法、善于执法、敢于打硬仗的水利执法队伍。同时要加强执法船只、车辆、执法经费等后勤保障,配备必要的执法设施设备。
4 结语
总之,河道采砂管理仍将是今后一段时期河道管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对河道采砂管理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加强部门沟通合作,齐心协力,并通过不断推进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和进行持续的创新实践,进一步开拓依法行政、便捷高效的河道管理新局面。
参考文献
[1] 张雅宁,对渭河下游河道采砂管理的思考[J],陕西水利,2018(1)
[2] 杨蒙蒙,关于新形势下河道采砂管理制度的思考与建议[J],水利发展研究,2020(4)
[3] 陈茂山,河道采砂管理现状与立法建议[J],水利发展研究,2019(7)
[4] 马建华,关于强化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的思考[J],人民长江,201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