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地建土地勘测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 西安 710075
摘要:在时代不断进步的过程中人们生活水平得以日益提升,国家对土地资源的规划标准也不断提升。为了做好实用性村庄规划工作,本文基于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农村规划存在的乡村规划布局混乱、乡村产业结构相对薄弱、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参与度不高问题进行相对深入的研究,接着对村庄规划提出几点建议,包括科学合理地对村庄进行布局和规划、合理引导产业发展,以期能够为同行工作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
引言
国土空间规划语境下的“农业空间”,是与“生态空间”“城镇空间”并列的空间类型,其内涵是指以农业生产、农民生活为主的功能空间。当前各层级国土空间规划虽正在全面展开,但针对农业空间的系统性规划尚处在实践探讨阶段,在内容体系和传导关系等方面仍需要结合各地实践探索予以总结。本文在系统梳理农业空间相关既有规划的基础上,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的要求出发,结合各层次规划实践探讨了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农业空间规划的内容重点、体系关系和传导框架,以期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系的完善特别是农业空间相关内容的编制实践提供参考。
1概述
1.1新背景下村庄规划的价值取向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村庄规划的价值取向,包括生态优先、统筹协调、特色传承、村民主体等理念。一是生态优先,强化管控。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科学划定各类保护红线,为生产、生活创造优质的生态环境。二是协调统筹,重点突出。统筹安排村域内国土空间,优化用地布局和各类设施,突出解决生态保护与修复、土地用途管制、村民房屋建设等重点问题。三是传承特色,留住乡愁。村庄的特色建筑风貌、自然景观、风土人情是乡村的宝贵财富,必须加以保护传承,留住乡愁。四是以人为本,体现民意。应当对村民进行走访调查,召集村民共同讨论决策,充分发挥村民在村庄规划中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村民权益。
1.2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村庄规划的新要求
首先,要求经济与环境协同发展,要求各地政府能够正确处理发展与环保的问题,在确保村庄原始自然生态的基础上发展经济;其次,对土地使用、审批等提出了新要求,要求减少人类活动对土地使用造成的影响,更好地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农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第三,提出了地区差异性发展策略,结合地区特点对村庄发展进行规划,确保村庄规划的科学性。
2国土空间规划推行现状
在我国传统的国土空间规划中,工作的重点是对资源的治理和对土地资源的管控,严重忽视了自然生态资源,没有对肆意破坏生态环境的国土空间规划进行有效的治理。而现行的国土空间规划则新增了包括区域发展以及城镇化等方面的内容,改变了以往过度追求经济效益的规划模式,转而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国土空间规划紧密结合,特别强调了从城市走向农村这一规划理念,从过去的单一自然资源管控走向全域化治理,严守刚性底线,管控力度要有一定的弹性。
3优化村庄规划路径
3.1制定内容丰富的发展内容
想要使得村庄规划工作顺利开展下去,就离不开多项规划内容的支持,其属于相对较为复杂的一项工作。现阶段,我国村庄规划主要是参照城乡整体规划进行的,虽然制定城乡规划方案的人员有着较高的专业性,其看待问题也较为客观,不过对于村庄规划研究的深度不够。因此,开展村庄规划工作时,需要借助专业人士的力量,使得村庄规划更具科学性,通过多位专业人员对规划内容进行深入探究,确保村庄实际发展与规划内容相一致。此外,村庄建设需要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开展规划作业时,相关人员应该遵循合理的规划顺序制定规划方案,使得村庄建设能够合理地进行下去。由于需要考虑到多项内容的制定,在规划过程中需要切实使得多领域发展得到协调,正确处理不同发展内容的矛盾,使得村庄整体规划有序。
3.2加强村庄规划实施监督和评估
村庄规划批准后,应及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作为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依据。不单独编制村庄规划的,可依据县、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进行用地审批和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村庄规划原则上以5年为周期开展实施评估,评估后确需调整的,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整。上位规划调整的,村庄规划可按法定程序同步更新。在不突破约束性指标和管控底线的前提下,鼓励各地探索村庄规划动态维护机制。
3.3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方式
为了适应新型国土空间规划的发展,土地资源规划制度也相应显现出不同的运作模式,故需要创建科学合理的土地资源利用结构框架,即预先制定国土空间规划方案,采用定期评估与动态调整相结合的策略,有效地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更好地衔接空间规划改革的过渡时期。当然,在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资金的投入不容忽视,这不仅需要国家政策的鼎力支持,也需要各层级机关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开发多样化的融资方式,增强土地规划工作考量能力,从中筛选出最适合当地土地资源的途径,进而不断优化国土空间规划方式。
3.4制定村规单位准入制度,实施编制单位准入制度,保障编制水平
要想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完善和切实有效的执行,就必须做好村庄规划单位的准入制度,并积极实施编制单位准入制度,严格控制编制水平,提高编制效果。村庄规划编制必须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并明确责任主体,同步进行村庄规划数据库的建立和数据更新,实现数据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还要积极创新规划编制工作方法,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采用单独编制或连片编制的方式,坚持城乡规划或土地规划。但在保证编制水平基础上也要积极鼓励其他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熟悉乡村建设的相关企业参与到村庄规划编制当中。
3.5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优化功能布局
工业布局要围绕县域经济发展,原则上安排在县、乡镇的产业园区;对利用本地资源、不侵占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自然环境和历史风貌的乡村旅游、农村电商以及农产品分拣、冷链、初加工等农村产业业态,可根据实际条件就近布局;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引导农村宅基地集中布局;强化县城综合服务能力,把乡镇建成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统筹布局村基础设施、公益事业设施和公共设施,提高资源利用节约集约水平。
3.6综合施策,强化土地综合整治
应以地类为标准细化土地利用安排,并落实道路、公共设施等。将空间形态布局与土地用途边界相互校核,以土地整治实现空间要素的布局转换。规划编制中力求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农田集中连片;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提升产出水平;促进农村三生融合、绿色发展。规划应综合施策,设立农村土地精细化综合整治工具箱,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规划编制中要树立“造田即造景”的思维,土地整治与环境整治、景观塑造相互融合,全过程管控每一寸土地,形成农田耕地、经济林果、渔塘水域等景观要素层次丰富的乡野景观。
结语
综上所述,在现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背景下,乡村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于国土空间的整体规划布局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对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变化进行简略的说明,并指出在乡村规划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基于这些问题提出一些科学的建议,以期能够促进村庄规划的平稳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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