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学数学新课标提出数学核心素养是教学的核心,教师应当培养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让其拥有良好的数学基础、数学精神。培养小学生的数学核心素养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仅需要教师开展引导工作,还需要学生自主地对知识点进行思考和分析,只有师生之间加强互动,才能起到较好的培养效果。基于此,本文探究遵循学生的认知规律,培养学生数学核心素养的策略。
关键词:认知规律;数学核心素养;小学教学
引言
教师在进行教学时,除让学生掌握必要的学科技能外,还要让其拥有数学思维、数学精神以及良好的数学学习习惯。因为小学生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比较丰富,教师要运用这一优势,安排适当的教学活动,充分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并不断发散其的思维。教师还要充分遵循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将教学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思维上,帮助其循序渐进地掌握复杂的数学知识点。
一、使用多媒体技术
小学阶段的数学知识对学生而言比较抽象,无法提升学生的理解效率,为解决这一问题,教师应当使用多媒体技术,将知识点以其他的形式展现在学生面前,能有效提升学生的想象能力,锻炼其的数学思维。
比如教师在教学《三角形》相关内容时,因为学生在生活中会见到很多的三角形图形,但学生仍然无法理解理论知识,此时教师便可以使用ppt和几何画板等软件,为学生绘制思维导图,使学生了解三角形的相关概念。同时,教师可以使用多媒体技术展示三角形知识点在生活中的应用情况,也可以结合相应的教具,让学生通过观察获得结论,让其能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加深对三角形概念的理解。
二、构建思维导图
随着学习的不断深入,数学知识点的难度也不断上升,这时学生会对数学学科丧失兴趣,缺乏学习的动力。而教师应当将重心放在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上,在课堂上帮助学生构建思维导图,不仅能锻炼学生的动手能力,还能培养其总结概括知识点的能力,让其拥有对数学知识的探究欲望。
比如教师在教学《乘除法混合运算》时,因为该章节涉及到的计算比较多,计算方法也有明显的差异,学生在学习时容易将各种运算混淆。此时教师就可以运用思维导图这一工具,将混合运算拆分成乘法运算和除法运算,然后注意细节的处理,能帮助学生把握正确的解题步骤,避免其用错计算方式。教师再安排学生经过多次地练习,能让其基本掌握混合运算的解题技巧。此时教师要提升题目的难度,让学生慢慢地完成难题,这样可以阶梯式地培养学生的解题能力,还能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组织实践活动
学生除需要掌握一些数学技能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实践操作能力,由此教师在日常的教学中,应当为学生构建数学模型,组织各种实践活动,让学生直观地认知数学知识,并使用数学知识解决生活中实际的问题。
比如教师在教学《长方体和正方体》时,可以让学生创作图形,如用铅笔在纸上绘制图形,或者使用橡皮和小棒搭建长方体和正方体框架,这样既能锻炼学生的绘图能力,也能培养学生数形结合的意识。同时,教师可以结合教具对学生进行讲解,让学生通过测量和观察理解图形中顶点、棱等概念,能提升知识的直观性。
四、加强与生活的联系
教师应当加强数学知识与实际生活的联系,让学生对数学知识点产生深刻的印象,并学会运用所学知识观察生活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师应当围绕教学内容,挖掘生活中的数学问题,以此调动学生的数学思维,让其明确学科知识与生活之间的紧密联系。
比如教师在教学《平年与闰年》时,可以先为学生讲解平年与闰年的判定方法,之后再列举出一些年份,让学生说出平年的年份和闰年的年份,以此帮助其熟练掌握区分平年和闰年的方法,从而提升学生对数学知识点的敏感程度。
五、加强创新猜想
因为数学这门学科具有较强的逻辑性,需要学生展开大胆的猜想,一方面教师要从学生的猜想进行延伸,让学生对数学知识点展开探究,经过再创造的过程获取新的知识;一方面教师要教会学生大胆猜想,让其在检验猜想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看法,进而提升其数学思维能力。
比如教师在教学《圆的周长》时,可以让学生自己测量圆的周长,让其自己选择合适的方法。学生可以联系以前学习的“长方形周长”、“正方形周长”等知识点,也可以使用尺子旋转着测量圆的周长,也可以寻找圆的半径与周长之间的关系。学生在课堂上拥有猜想和观察的过程,能深层次地把握数学概念,从而提高数学核心素养。
结语
综上所述,在小学数学的教学中,教师要安排适当的教学活动,充分激发学生学习数学的积极性,并通过调动其的思维。教师还要充分遵循小学生的认知规律,将教学重点放在培养学生的思维上,帮助其循序渐进地掌握复杂的数学知识点。教师要积极运用多媒体技术,将抽象的知识转化得更加直观,以此培养学生的数学建模能力和空间想象能力。教师还要组织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各种学习模式中进行学习,并尝试着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参考文献
[1]史永杰. 核心素养视角下小学数学高效课堂的构建[J]. 科学咨询(教育科研),2021(06):221-222.
[2]王小菲. 核心素养视角下小学数学高效课堂的构建[J]. 科学咨询(科技·管理),2021(05):286-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