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新的诉讼证据规则的出台,涉及医疗纠纷的诉讼成为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来源,法院已不堪其累。医患纠纷久拖不决,给当事人和医疗机构都带来巨大损失。鉴于此,寻求诉讼之外的解决纠纷的手段、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就成为社会发展的必需。在充分研究ADR(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的特性和可行性后,着重于对如何分工与衔接ADR与诉讼机制的关系、完善我国的非诉讼解决纠纷制度,进而充分应用于解决医患纠纷进行探讨。
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7年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