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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作为儒家文化的创始者,孔子的学说中渗透着浓厚的美学思想,对于现当代的文化艺术工作都有着一定的指导意义。探讨孔子的美学思想,一方面能加深人们对于儒家文化之理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现代中国美学之构建,意义深远。对此,本文从孔子学说体现的“中和之美”思想、“仁学”思想、“乐”与“和”的艺术美学思想、“美善统一”的道德美学思想等方面对孔子的美学思想进行挖掘探究,以期能为相关研究者提供借鉴。
关键词:孔子;美学思想;《论语》
引言
在中国古典美学发展史上,孔子占据了重要一隅,其学说体现了强烈的古典美学特点。作为一种文化传承,孔子美学对于中华民族文化审美观的塑造影响深远,使人们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民族审美形式与审美习惯。照李泽厚先生的话来说,这一美学思想的发端与发展,客观地“导致了中国民族性格和文化——心理结构的形成。”[1]虽然目前而言,我们所能接触到的孔子美学思想仅《论语》中的寥寥数语,但就是这些散碎言论却奠定了儒家美学之基,成为了我国古代文艺理论之重要内容。
一、“中和之美”思想
“中和之美”是孔子对于“美”之本质问题的认识。其实早在先秦时期“和”之审美概念已经出现,但当时由于人们的自我意识还不强,把握外部世界之能力还较弱,这种美学思想还只有其形而未形成体系。“中和”思想的真正确立与发展成型还是得益于孔子,其将先秦时期以来的“中和”美学思想逐步导向了情感与理智之和谐平衡,并于艺术作品之欣赏中直接用于评价,实现了“中和”美学思想的独立于哲学思想体系,并有着自身的发展走向。孔子的“中和之美”思想散见于其弟子所收集的孔子言论中,主要是《论语》中,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中庸”思想。该思想是“中和之美”的集中体现。“中庸之德也,甚至矣乎。”[2](出自《论语·雍也》)孔子认为,“中庸”与“中和”之间有着紧密关联,实现“中庸”之道便是实现社会各类矛盾之和谐统一,治理国家采取“中庸”思想,便是要让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二者和谐相处,如此社会才能更好发展。孔子的“中庸原则决不是一种消极的原则,不是拼合,而是有机地调节,积极地变通,……这一原则是具有高度智慧的原则,不过不及,正好把握了度的界限,是认识的全面性、辩证性的体现,充满了辩证的思维方法”[3]。孔子甚至认为,偏离了“中庸”原则,美就会出现矛盾,过犹不及。“中庸”思想是孔子“中和”思想之重要体现,亦是孔子为人处世之基本原则。
其二,知行合一。子曰:“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2](出自《论语·雍也》)孔子认为,一个人若依其朴质本性行事而不注重文化修养则会流于粗野,相反的,若只讲求外在的文化修饰而不注重道德品质则会流于浮华,只有内外兼修才能达到完美统一,如此才堪称文质彬彬之君子。“彬彬”亦有相得益彰之意,此亦体现了“中和之美”,即一种内外兼修的平衡状态。是以世人亦认为“文质彬彬”体现了孔子的知行合一思想,一个人只有言行一致、知行合一,才能达到“中和之美”之境界。对此,孔子又进一步表明君子应“先行其言,而后从之”[2](出自《论语·为政》),如此才能称之为君子。
其三,“尽善尽美”。作为一位哲学家与教育家,孔子的美学思想亦与伦理道德密切相关。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2](出自《论语·八佾》)《韶》是一种古乐,歌颂了舜开创“大同”盛世,乐曲十分具有正义之气,这亦与孔子之理念相吻合。由此可见,“善”与“美”是孔子十分重视的,儒家经典不仅词句精巧,且都体现了至善伦理,需得以善为美,达至“尽善尽美”,这亦是“中和之美”之体现。
孔子“中和之美”的“中和”既是一种范畴,也是一种境界,这里的“中”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一个具有绝对的本体意义和普遍的道德价值的哲学范畴,同时也是一种至高无上的美学境界。[4]孔子的这种美学思想对中国后世的文化艺术作品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京剧中的“笑”和“哭”都要求按规范来表现,既不可太喜,亦不得过悲。过,则粗俗;不及,则不善。这种恰到好处的拿捏亦体现了“中和”之美学思想。
二、“仁学”思想
孔子认为,艺术审美需对人们的生活起积极作用。孔子所处的时代社会动荡不安,在政治上,他提出了“克己复礼为仁”的观点,以“礼”与“仁”来规范人们的行为。在孔子看来,“仁”是人天生的一种道德属性,但这种道德属性却只是一种可能,而非现实的,若要变可能为现实,则需加强对人们的道德教化,提升人们的道德修养,因而,孔子云:“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2]”“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出自《论语·述而篇第七》)由此可见,一个人是否“仁”,取决于其主观意愿。因此,孔子主张通过教化这一手段来培养人,完善人,他的“仁学”思想,更多的体现的是一种伦理美学,是建立在教化育人基础之上的。美源于生活,存于现实,若人心中无“仁”、无“礼”,则难以领悟生活之美学意义。
孔子的“仁学”思想内涵十分宽泛,在《论语》中,“仁”字的出现频率达到了上百次,在孔子与其弟子的对话中,对“仁”的解答的言论亦达十例之多。“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2]”(出自《论语·八佾》)在孔子看来,“仁”是学礼与学乐之基础,人若不“仁”,则又怎么来对待礼制与音乐呢?孔子将“仁”与礼乐提高到了一个突出位置,再一次强调了艺术对于人之修养之重要作用。鉴于艺术与审美之重要性,孔子又言:“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2]”(出自《论语·泰伯》)“兴于诗”即指诗之音韵可振奋人心,进而促使人接受“真”与“善”之启迪;“立于礼”即指礼可让人立足于世,这是孔子从诗的审美层面向人的道德塑造层面的转变;“成于乐”指的是育人塑人需依靠音乐之熏陶。在这里,“诗”、“礼”、“乐”的社会功效凸显,形成了孔子文艺美学思想之重要构成,而该思想又是孔子“仁学”思想之重要组成,对人们的审美心理有着重要影响。孔子的“仁学”思想体现了他的一种终极理想,即倡导人们以君子之标准完善自身,培养“仁”之心灵,并通过审美艺术培养实现人们主观情感表达与社会行为规范之和谐统一,进而实现社会伦理道德之构建。
三、“乐”与“和”思想
人与世界、社会之关系问题是孔子十分关心的一个问题,对于该问题的处理,孔子认为应从两个方面把握,一为人与自然之关系的处理,二为人与社会之关系的处理,并认为只有二者达到和谐,才能处理好它们的关系。因此,孔子提出了“和为贵”的主张,以此作为和谐社会构建之指导原则。“和”有助于将人们的思想情感以及行为控制在适宜的道德范围内,使人行事不偏激,这亦是社会和谐之基。而如何实现“和”,“乐”则是通往“和”之重要桥梁。因此,“乐”与“和”也是孔子美学思想之重要内容,通过“乐”之和进而达到“天地人和”之境。孔子的“乐”之“和”美学思想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从艺术层面来看,要实现音乐之内容与形式的统一,即“乐和”。孔子认为,音乐的高低强弱需适度,做到韵律和谐,如此,才能给人以婉转柔和之韵律美感,体现乐曲的雍容典雅之貌。孔子认为,音乐具有教化功效,因此,音乐本身需体现和谐之美,也就是体现“乐和”。
其二,从社会功能层面看,要实现音乐陶冶性情,教化民众之功效。孔子认为,“乐”具有教化民众之功效,也就是他所提出的礼乐教化主张,指出礼乐中蕴含着德义,可用以丰富人之道德情感,提升人之品德修养,“德”才为“乐”之旨归。“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2](出自《论语·阳货》)表达了孔子对于音乐功效之深度思考。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2](出自《论语·八佾》)淫,即过分,孔子认为快乐不可无节制,而过度悲伤则有害于和,只有中正平和之雅乐才能平和人的心气,孕育公序良德,亦才能促进社会之“和”。孔子认为“郑声淫”,指其重娱乐而轻教化,要求“放郑声,远佞人”[2](出自《论语·卫灵公》),也即体现了其所认为的“乐”需“和”社会之美学思想。
值得一提的是,孔子“乐”与“和”的美学思想并非单独谈音乐,孔子所处的年代音乐是不独立的,“乐”所辖内容甚广,包含了戏剧、音乐、舞蹈、诗歌等多个层面的内容,可以说是对当时整个文化艺术层面的总的要求,因而也就具有了社会德育之用。
四、“美善统一”思想
对于艺术,孔子有其自身的审美评价标准,即文质统一、美善融合。孔子认为,“乐”可观风物,达情志,艺术不仅需反映生活,还应讲究文辞之美。在这里,情志体现的是艺术的内容,而文辞表达的是艺术的形式,如此看来,好的艺术作品需内容与形式统一,亦即“美”(形式美)与“善”(内容善)的统一。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矣”。[2](出自《论语·八佾》)孔子认为,《韶》乐就体现了美与善的统一,达到了尽善尽美之境。这是由于《韶》乐讴歌的是舜帝的美德,因而内容是善的,此外,《韶》乐的音乐结构是“九成”,即演奏九次,类似于九章、九阕,形式完美备至,因而亦是美的。反观《武》乐,虽具有形式之美,但内容歌颂的是周武王依靠武力来获取天下的这样一种杀伐精神,这与孔子所倡导的“仁”之思想相悖,因而其认为《武》乐美而不善。由此可见,孔子将艺术上升到了一个道德评价的高度,艺术品需与道德要求相符,且具有形式之美,才能尽善尽美,实现美善之统一,这亦反映了孔子的一种较高的审美理想。孔子认为在美与善中,善是美的前提和基础,艺术作品要力求内容与艺术形式的高度统一,使作品起到审美与教化的双重功能,只有达到尽善尽美,才能使人领悟艺术中的美妙,实现最高层次的审美。[5]在孔子看来,美是以善为最终目的,美最终是为了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我们从孔子的“兴、观、群、怨”中亦能看到其对于美中求善的要求。此外,孔子提出的对《韶》与《武》的不同看法,在中国美学史上亦是第一次从“善”与“美”之角度来评价艺术作品,在此之后,“美善统一”的美学思想在我国文艺史上立足,对于我国古典文艺创作亦形成了越来越深远之影响,直至现在。
结束语
作为古今文化艺术中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一位人物,孔子不仅奠定了我国儒家文化之基,其美学思想亦对我国哲学与文艺美学具有重要的影响,这在我国现当代美学体系的建立中亦有体现。孔子之美学思想体现了其自身的一种审美态度,也是其对于物质世界与精神世界的一种辩证统一的认识,体现了一种社会哲学,同时也体现了一种艺术美学。在孔子看来,万物皆孕育着美,美学思想依托万物而生,而“和”则是其中之总领,不论是“仁学”、礼乐,还是中庸、尽善尽美,都需最终落脚于“和”,实现人与社会、与万物之和谐。
参考文献
[1]蒋广学.二十世纪文史哲名著精义(下)[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1992.
[2]论语[M].陈晓芬,译注.北京:中华书局,2016.
[3]杜寒风.会通精神[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
[4]仪平策.论中西美学和谐理念的两大范式[J].学术月刊,2000(1):70-75.
[5]张超.孔子美学思想初探[J].大众文艺,2018(05):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