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控制影响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研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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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式控制影响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研究

罗焕健

赣州城投建工集团 / 江西 赣州 / 341000

摘要:在建筑工程中,尤其是多见于分包与材料供应环节,除了依照现有的验收质量规范之外,从主观意愿上来促进工程环节质量提高也同样重要。基于此,本文主要是对在软控制环境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受到的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而后提出关于做好非正式控制环境下控制提高工程质量的举措。希望通过此文能够给工程相关行业一点理论启示,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采用正式控制与非正式控制结合的方式来达到提高工程建设标准的目的。

关键词:非正式控制;建筑工程;工程质量


前言:非正式控制并不是一个建筑工程领域的名词,它是指在依照法律条文、地方郑策、以及合同规范等具有法律约束效益的控制手段之外的,促进分包商或材料供应商从主观意愿上来控制工程质量的软控制形式。尽管有多种施工规范与材料验收规范等强制性的条文,来对具体工程行为形成相应的正式控制,但在对工程进行竣工交付验收或者抽查时发现,但“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却屡禁不止,这说明了强化与细化正式控制条文体系,显然还无法完全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1. 非正式控制的环境影响

1.1非正式控制的正面效益

非正式控制被提出,是作为正式控控制环境下工程质量控制机制的补充,与正式控制形式的强制约束与被动执行行为相比,非正式控制的效果是一种基于主观意识上的控制行为。工程建设各方因为项目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后,为了维持关系,承包商会跳出被监督方与执行方这个社会身份,从正向反馈的角度努力做好质量管控工作,以求达到工程相关目标。与正式控制强制性的约束性质相比,非正式控制性质上更像是一种社会承诺行为,从主观意愿上承包商与材料供应商愿意配合建设单位做好工程质量管理工作[1]。这样不仅能够从源头处制止工程施工中的违规投机行为,还会进一步推动工程建设效率得到提升,以施工方为例,这是因为在良好的非正式控制环境中,由于双方拥有良好的信任基础,在每个工程段竣工交付时,施工单位会积极配合工程验收人员,出具有关的施工记录材料。而基于信任基础,在办理现场变更签证时,建设单位也能够理解材料价格变动或者设计变动给施工单位带来的额外支出,愿意积极协调处理,共同程度额外的工程支出压力。在这样的关系基础下,由双方积极地做好工程管理工作,自然会使工程质量得到可靠保证。

1.2非正式控制的不利影响

从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行为规律上来看,确实是双方信任基础越牢固,需要正式控制的条文约束的必要性就越低。但是从经济学角度来分析,将施工材料采购与工程分包行为视为一种市场交易行为来看,将合作的双方视为绝对理性的,那么无论是建筑单位还是施工单位或是应标供应的材料商,都会在交易行为中将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当有施工合同作为依据,报酬恒定的情况下,缩减成本就能最大化收益,因而有了违规与投机的主观意识驱动。尤其是当材料供应商与建设单位达成长期合作关系后,若是将此前的诚信行为当做一种“前期投资”,那么在缺失了正式控制手段的环境下,很难确保材料供应商或分包商能够继续遵守关于质量控制的承诺行为[2]。尤其是现今市场环境还存在串通投标、违规进场、内定进场等道德风险问题隐患,给非正式控制下的工程质量管控带来了很大的阻力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信任关系使建设单位疏于对施工单位的约束管制,很容易使施工单位也放松对自身的要求,从而使一些工程控制环节进行得不符合规范,难免地产商工程质量问题,因此非正式控制还是需要建立在正式控制的合同底线原则上,进行工程质量控制。

  1. 非正式控制影响下控制工程质量的有效举措

那么通过思考非正式控制行为的影响,可以看出它与正式控制拥有共同的控制目标,即通过有效的工程管理来促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在建筑工程中,具体参与的利益代表方一共有五个:业主、发包商、承包商、监理与设计院,其中直接涉及非正式控制的有三个利益主体:业主、承包商与分包商,在非正式控制影响下,说明双方已经建立了初步的信任关系,那么做好工程质量的控制工作,应当从如下几个方面出发:

2.1由第三方监理机构负责监理长期信任基础

建筑工程准备初期,通常情况下是由第三方监理机构来帮助发包商选择承包商的,同时监理机构还要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全过程与用料;对施工质量作出系统评估报告;解释与协调施工合同中的各项约定要求等工作。通常情况下是由发包商来支付监理取费作为服务费的。但从非正式控制的影响角度来看,尽管工程监理机构作为第三方机构入场实时监理行为的体制上并无明显的漏洞问题,但很容易导致监理寻租行为,即以服务取费之外财富为目的,帮助施工单位作出不符合要求的监理报告。所以分析来看,既然第三方监理机构长期接触选择承包商,对当地建筑行业市场中各个承包商的资质背景有一定的深入了解,就应当利用这个优势特点,来由第三方监理机构负责长期信任的基础建立。取费低是第三方监理机构寻租行为的主要诱因,所以应当适当地调高监理机构的取费标准,但相应地要建立监理机构与承包商的连带责任归咎机制。当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当由监理机构与承包商共同承担违规责任,这样就将非正式控制背景下的三方利益管理近似地转变为双方关系,从而更好实施质量管理。应当由监理机构负责建立各个承包商的诚信评级,而有了连带责任约束作为正式控制,监理机构会尽可能地推荐选择资质良好的承包商,也就起到了非正式控制的纽带作用。而这样下来,一些小中型施工企业,在积累了一定的诚信评级作为基础后,相比于大型承包企业来说,也有了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2.2加强质量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背景

从工程建设的发包行为上来看,由于同一个发包商的发包周期极长,发包商通常不会一直长期与一个承包商或者材料供应商进行合作,但承包商会始终主动寻找不同的发包商建立合作关系。那么除了由第三方监理机构来建立信任基础以外,信任背景也同样重要。这就需要承包商从自身承包优势上分析,参考德国工艺在国际市场中代表着高品质的文化影响,需要承包商通过不断地诚信经营、诚信施工行为来积累评级,为非正式控制提供良好的环境背景。

2.3遵守契约精神的奖励代偿合同机制

第三个方面从契约理论的激励机制上来分析,将工程合同视为一种契约行为,其中合同中出现的合理风险是双方信任的基础筹码。通过实践证明,越是发包商愿意与承包商共同承担合同中的风险问题,承包商就越愿意积极主动配合做好施工质量控制工作。当出现材料价格变动、恶劣气候或是其他情况导致工期延长或者其他导致工程超预算的问题时,发包商选择替代承包商合理承担风险是需要额外的成本支出的,但相应地换来的是承包商的鼓励作用,从而减少工程中投机施工或用材的情况,因此需要在合同上由双方事前商定好最优化的风险分摊方案,提升双方的信任水平,共同促进工程质量提高。那么以此为基础思路,若是在承包商遵守合约的基础上,将额外的经济奖励作为“代偿”承包商投机获得的成本,就能够有效地避免承包商主观意愿上的违规行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若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全工段竣工验收合格,由建设单位拿出一定额外的报酬,作为施工各单位遵守契约精神的物质奖励,这样为了追求奖励条件达成,施工单位就会想办法来从各个环节主动促进工程质量目标达成。

结语:综上所述,非正式控制对于工程质量控制来说,具有主观引导的作用,它能够以双方良好的信任关系作为前提,促使共同做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但考虑到它的负面影响,在实际的承包环节,仍然需要以正式控制作为底线前提。而做好非正式控制影响下的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就需要从信任基础、信任背景、与合同鼓励三个方面来提升双方的信任水平。

参考文献:

[1]曹汉龙.浅谈建设工程的质量管理与控制[J].智能城市,2021,7(18):82-83.

[2]李从文. 非正式控制影响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研究[D].广西大学,2020.


姓名:罗焕健(1972.12);性别:男;籍贯:江西省赣州市人;学历:大专,毕业于南方冶金学院;现有职称:中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施工与项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