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防治效果评价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1-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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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了解陕西省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人群内外环境砷含量、病情现状及现有患者的管理服务情况,为评价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的防治效果提供理论依据。方法2019 - 2020年,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大骨节病等重点地方病监测方案的通知》《陕西省饮水型砷中毒监测方案》要求,在汉中市勉县,商洛市山阳县、镇安县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的全部病区村开展调查。了解改水降砷工程运行情况,并采集1份末梢水水样测定水砷含量;对全村正在和(或)以往暴露过高砷水的常住人口按照《地方性砷中毒诊断》(WS/T 211-2015)标准进行砷中毒检查和病情判定;随机选择5个村,每个村选择50人,采集即时尿样测定尿砷含量;同时了解现有砷中毒患者的管理服务情况。结果共调查13个病区村,均已改水,13个改水降砷工程均正常运转,水砷含量均< 0.01 mg/L;共检查12 577人,检出砷中毒患者417人,检出率为3.32%,未发现新发砷中毒病例和与砷有关的皮肤癌患者;共检测260份尿样,尿砷几何均值(< 0.001 mg/L)小于人群尿砷安全指导值(0.032 mg/L);现有的417例砷中毒患者均纳入健康管理并进行了签约服务。结论陕西省达到饮水型地方性砷中毒病区消除标准,今后应重视改水降砷工程的管理,加强健康促进和现有患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巩固防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