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建对我国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影响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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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党建对我国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影响

李 楠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佳木斯 154002

摘要:党建工作对我国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建设与发展是重要而必不可少的,有必要清晰认识国企党建对我国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积极影响,从而更坚定地维护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使党建工作与现代国有企业体制有效配合。当然,对任何事物都要辩证地看待,国企党建与现代国有企业体制并非完全一致、毫无矛盾之处,因此,需要客观分析消极的一面并找到克服的方法。

关键词:党建;国有企业;体制

一、国企党组织的三个优势有利于现代国有企业体制建设与运行

可以把此部分论述的优势理解为相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狭义角度,指“三会一层”),国企党组织与党建工作具有的优势。

1. 党组织的政治优势有利于董事会与高级经理团队进行重大决策。

政治优势高于群众优势与组织优势,在三个优势中处于核心地位。但也不能分开来看这三个优势,它们是密切关联的,也有一定的重叠。政治优势对后两者起决定性的影响作用,组织优势是其他两个优势的组织保证,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是其他两个优势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

2. 党组织的群众基础优势有利于维护职工群众的利益。

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来源于群众。国企党组织不仅是企业的领导核心与政治核心,也是职工的利益代表。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国企党组织的群众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党组织拥有广大职工群众支持的良好基础,党组织在群众工作中的思想政治优势。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可以把职工群众与企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维护企业稳定,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国企党建对现代国有企业体制建设与运行的协调作用

国企党建工作对现代企业体制的建设与运行有内外协调作用。在企业内,协调新、老“三会”及高级经理团队的职权划分,结合思政工作,协调它们的关系。在企业对外关系方面,国企党组织响应并执行党中央和主管部门的方针政策,加强员工的思想政治建设,保证职工队伍的稳定,发挥党的政治、文化、社会引领职能,体现我国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优势。

1. 在国企内部,有效的党建工作可协调新、老“三会”及高级经理团队。

国有企业内权力主体众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经理团队、党委、职代会、工会,其职能、权责领域存在交叉和矛盾。国企党建工作能有效协调这些主体的关系,进一步提高我国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运行效率。其中的原因除了党建工作本身的协调性、先进性、公正性、正确性、适应性等特点,也由于上述各主体有一个共同点:它们的很多成员都是党员,这为党建工作的协调作用提供了很好的基础。

2. 对外,国企党建协调主管部门、中央政策等与国企各治理主体的关系。

国企党建工作的对外协调作用体现为:国有企业党委发挥政治、领导核心作用,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发挥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功效,快速落实主管部门的要求,贯彻党中央的相关政策。

三、国企党组织对现代国有企业体制运行的监督作用

国企党组织除了发挥反腐倡廉的作用,还参与对董事会重大决策的政治审查与流程监督,全面监督各管理主体的权力行使,确保企业的各流程合法合规、职工利益不受侵害。党组织坚持完善干部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干部信息公开并鼓励群众参与政绩评价。党组织还以从严治党引领从严治企,为国有企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国企党组织与监事会通过分工协作,两者在监督方面有不同的重点。党组织专注于政治、纪律监督兼及决策监督,监事会侧重于经营监督兼及决策监督。党组织的监督比监事会监督更具深度和全面性。这是因为,作为一个规模更大的体系,党组织拥有更强大的监督力量;另外,党组织与企业的关系也更密切、全面,如同毛细血管一样深入企业的各个层次、各个方面,这些形成了其独特的监督效力。

四、国企党建与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不协调之处及对策

在一定程度上,可把本部分论述的不协调之处看作国企党建对我国现代国有公司体制的消极影响。

1. 国企党建思想与现代企业制度精神的不协调之处。

国企党建思想主要体现在《党章》中“党的基层组织”一章的阐述中。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靠工人阶级和职工群众,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促进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巩固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维护职工群众权益;坚持党对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与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巩固党在企业的执政基础。

可把现代企业制度精神概括为尊重产权、重视经济效益、重视市场竞争、重视分权制衡与激励、重视自主经营。

可见,双方各有侧重,这就会导致在工作中产生不一致、不协调甚至矛盾。例如,在干部管理方面,党建思想强调党管干部、党管人才,而现代企业制度强调董事会与高级经理自主用人和市场化选聘、解聘。

党组织与“三会一层”在实践中注意策略与工作方法,可调和此类不协调。例如,确定党委参与公司决策的范围,一般的共识就是“三重一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第十五条也有详细规定,亦可根据公司类别(指商业类、公益类等)调整参与范围;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可多采用“软介入”工作方式;党组织的干部能认识到,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是党的工作原则和方法,应结合市场化竞争选聘的优点,并尽量让董事会和经理们做最后的任免决定。

另一方面,“三会一层”也应理解党建工作,充分认识到党建工作对公司的重大意义与重要作用,听从党委领导,尊重党组织的意见与建议,有效结合经营管理工作与党建工作。

2. 国企党建机制与公司治理机制间有可能产生不协调。

国企党建机制强调政治正确性,强调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党员教育、党内监督约束等,重视精神文明、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稳定,也重视企业与主管部门、党中央政策、国家法规及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的积极互动,尤其关注落实中央政策与主管部门的指令。

基于产权关系,公司治理机制强调政企分开、委托经营、激励与约束并用、分权制衡,强调以股东为核心、以董事会为决策中心的治理结构与权力安排,并依靠法规或公司章程保障公司治理机制正常、有效运行。

从上述描述可以看出,两种机制间有可能产生不协调。例如,公司治理机制强调政企分开,保障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力;但国有企业作为一种复杂的政治经济混合体,是党和政府的政策、权力实现的重要场所,因此,完全的政企分开、自主经营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党和政府代表了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人民,政府是国有公司的控股股东,甚至是唯一股东。

完全的政企分开并不符合现实,也不利于公司发展,这是公司治理机制需要调整、适应的。另一方面,也需要根据公司情况,调整党建工作方法,与公司治理机制协调、配合。另外,党委会前置程序、“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制度也是解决此类不协调的方法。

上述管理体制与现代国有企业体制的建设与发展可能会产生不协调。国企党组织、党建工作由地方党委领导时,由于后者常常较重视政治,对企业又不太熟悉,易出现党建与公司治理“两张皮”现象,企业的一些经营管理需求易被忽视,并导致现代企业体制运行成本增加,企业经营效率降低。地方党委应认识到并克服此方面的不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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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陆君.国企党组织的政治优势转化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研究[D].南京: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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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孙晋,徐则林.国有企业党委会和董事会的冲突与协调[J].法学,2019(01):124-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