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口腔科临床并发症的归责原则和免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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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口腔科临床并发症的归责原则和免责

朱东飞

湖北省荆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434020

摘要:随着国家越来越富强,经济发展的越来越迅速,我国的医疗技术也有了很大的进步,临床上新的技术为广大患者带来了新的生机。口腔科是医学学科的分类之一,口腔科所治疗的范围包括:牙髓病、根尖周炎、根管治疗、冷光美白、美容性修复、各类烤瓷牙等。近年来由于并发症的发生,经常会导致口腔科发生医疗纠纷事件,对此本次综述主要探讨口腔科临床并发症的归责原则和免责。但是人们对于疾病缺少一定的认知以及新技术存在有一定的高风险,增加了医疗纠纷事件,对口腔科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口腔科临床并发症归责原则免责


学术界对于医疗事故规则原则有两种看法,第1种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根本不了解主治医生的具体诊疗流程,患者也不了解住院病历,对此,患者指认医方过错,也拿不出有力的依据。第2种原则是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由于医疗技术难度比较高,增加了医务人员的工作风险,对此这种情况应由患者来承担过错。笔者认为,这两种之间存在共同的问题只是简单的将其认为侵权责任的一个特例,并没有真正的认识到违约以及侵权的本质属性,最终将其列为医疗事故的规则原则。因医疗过失而形成的医疗损害,应由临床医务人员或者医疗机构来承担民事责任。医疗过失是指患者在诊疗的过程中分为两种,一种是危险回避义务,另一种是结果预见义务[1]。如果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没有预见损害发生的能力,或者是已经发现,但是没有采取针对性的处理措施而导致的意外发生,医疗过失可归责为医护人员。此外由于有些现代医疗技术存在有缺点、或者是医务人员根本无法预见损害的发生,这种情况所对患者产生的危害,医疗机构可认定免责。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并发症医务人员是否需承担责任,可从几下几点进行分析。

一、医疗人员是否已经预见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口腔科的医师在上岗之前都进行了严格的临床操作培训,且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能完成临床上大多数病例的诊疗,熟练掌握操作流程,同时也具有预见患者可能出现并发症的能力。比如:患者需要拔除死髓残根,若是拔除死髓残根患者的牙体组织容易断根、破裂,这是大部分的口腔医生都能够预见到的。如果口腔医师没有预见到损伤,导致发生并发症,这种情况的医疗过失则由医务人员承担。

二、对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医务人员是否及时告知患者

知情权是指患者对于医疗风险、自身病情、医疗费用、医疗流程真实情况的了解,同意权则是指,患者在全面了解情况后而选择拒绝或者接受[2]。对此医务人员应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详细的向患者讲解疾病的相关情况,使患者能够全面的了解自身的疾病、治疗流程等。与此同时,患者向医务人员提供真实的病情状况以及既往病史。比如:在拔除阻生牙时,在手术前临床口腔医师会结合X线拍片认真的检查患者的阻生牙,应及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这种拔牙手术难度比较大,在手术过程中需要去除一些牙槽骨壁,患者在手术后会出现张口受限、面部疼痛、肿胀等。在进行超声波洁牙时,及时向患者解释牙颈部因为菌斑附着牙龈慢性炎症,在进行超声波洁牙过程中会出现出血现象,在洁牙之后牙间隙变大等。如果医务人员没有及时的告知患者治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医疗过失由医务人员承担。

三、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标准操作,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率

临床上有些并发症是可以避免的,只有医务人员能够真正的重视,并积极的采取针对性的防范对策,能够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率。比如:在拔除低位水平阻生的智齿手术时,常规的操作容易导致患者术后出现张口受限,损伤下齿槽神经、面部肿胀、疼痛等。如果在手术之前口腔医师能够通过X线片,观察阻生牙的具体位置、阻生牙与下齿槽神经管的关系,在拔牙时采用一系列预防措施,避免手术给患者带来较大的创伤,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在固定义齿修复活髓基牙备牙之后,为了给义齿留出一定的空间,会磨除牙釉质,因此就会减少牙髓组织与外界环境之间的距离,容易导致患者术后在外部刺激的时候,增加了患者的不适感。针对这种情况,口腔科的医师在进行手术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操作,并积极地采取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同时也高度重视并发症的发生,即使发生了并发症,和医务人员没有关系。

四、对于已经预见的损害,医务人员是否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在拔除下颌智齿低位阻生手术时,但手术经检查发现患者合伴慢性冠周炎,导致齿槽骨与牙根粘连,容易损伤到患者下齿槽神经。如果下齿槽神经是因为受到外力牵拉或者血肿压迫,这种损伤只是暂时的,患者颊部麻木这种情况应积极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例如:抗感染、物理疗法、神经营养药等,可有效缓解患者临床症状。


结束语:总而言之,对于口腔科所发生的并发症,主要看医务人员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制度执行,是否认真履行自身的应尽义务。对于可以预见的并发症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是否真正预见,并积极的采取针对性的处理对策避免并发症的发生。此外,医疗人员不能够因为担心并发症的发生而不敢采取较好的方法,而使患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甚至会威胁到患者的生命安全。


参考文献

  1. 刘炫麟.乡村医生医疗损害赔偿责任司法认定研究[J].法律适用(司法案例),2017,375(6):65-71.

  2. 衡敬之.涉医疗纠纷非诉讼处理程序的医疗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实证分析[J].医学与社会,2020(03):1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