绘画书法化在南朝还只是理想。之所以称为理想,乃在于作为绘画的标准,此时的象形远未达到文字学意义上的象形式的简略与象征。而且更由于“书取少,画取多”(宋·郑樵),在写实性未得到充分发展之前,即使抛开汉字这一基础不谈,两者在相当长时期内也不可能完全同一,而更多的是方式的接近,因而书法化亦只能是一种理想。但正是有了这一理想的指引,绘画朝书法化的彼岸进行了艰难而漫长的跋涉。本文再论“六法”与书法关系,希望推动深入研究汉字、书法与中国画的关系。
美术研究
2008年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