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 110084
摘 要: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本文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视角有针对性阐释扫黑除恶斗争新阶段宣传引导工作的工作理念转化、工作重点调整、宣传引导工作机制和具体工作策略,力争得出对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引导工作提出指引性和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探索如何将扫黑除恶宣传引导工作与市域社会治理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很好的融合,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有效防止黑恶势力边打击边滋生,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现标本兼治,为公安机关平安建设培养优良的法治文化环境。
关键词:扫黑除恶、常态化、法治文化培育
作者简介:姓名:凌秋千:出生年月:1979年8月 ,性别:女,民族:汉族,籍贯:辽宁营口人,单位: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副教授 研究方向:主要从事公共关系领域研究。
一、加强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202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明确了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目标:“通过不懈努力,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日益浓厚,法治文化事业繁荣兴盛,法治文化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作出了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大决策部署。进入新时代,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引导对于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基础性作用和持久性功效,是我国社会发展新阶段的现实要求。
扫黑除恶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行动,是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一役。本文服务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展,探索如何将扫黑除恶宣传引导工作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很好的融合。在坚持扫黑除恶常态化的同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培育,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有效防止黑恶势力边打击边滋生,巩固专项斗争成果,实现标本兼治,为公安机关平安建设培养优良的法治文化环境。
扫黑除恶工作随着三年专项斗争取得重大成果进入了新阶段,建构长效常治的扫黑除恶机制,助推平安中国、平安城市建设,其中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将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随着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和农业人口的转移,城市,特别是市域(设区的市)成为各类社会矛盾的集聚区,也成为国家治理的重心和难点。作为社会矛盾的聚合点和社会发展的晴雨表,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法治工作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关键作用,有必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具体研究。”1
如何与社会发展相契合,实现“法治城市”,是市域社会治理领域亟需予以解答的一个课题。各级职能部门要回应中央“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要求,积极探索构建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市域治理法治化的具体机制和措施。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为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抓手和基础性工作。从理念、机制、措施多维度的探索、实践、总结城市社会治理法治化的优化模式。通过进一步强化城市法治文化培育,探索与新时代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机制,培育市域治理法治化的文化土壤,积极进行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辽宁探索。
新时代扫黑除恶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保障机制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要在深挖根治上下功夫,又要在长效常治上见成效。”各级各相关部门应深刻把握扫黑除恶工作的阶段性特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保障机制。
持续重视,强化领导
1. 健全组织、压实责任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战果,但随着收关之年的到来,部分群众担心扫黑除恶的舆论态势是否会逐渐削弱,相应的职能部门的职责意识是否会淡化,相关部门协调推动力度是否会减弱。如何确保接续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不弱化,不消减,不缺位,持续发力,需进一步健全组织,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把扫黑除恶宣传活动作为服务当代,利于长远,安邦治国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建议在省委领导下,由省委政法委牵头,与省级宣传部门联合,构建多部门联动的“培育基层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重点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组织体系。形成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和联动配合,压实各级部门法治文化宣传责任,形成常态化、日常化、大众化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的氛围。
2.总体统筹,阶段推进
各级扫黑除恶宣传职能部门应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媒体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各级职能部门出台相应的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教育引导方案,明确各阶段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的任务、重点和目标要求,推动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分阶段有序开展。要细化完善相关方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各项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活动认真组织、扎实落实,切实提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参与率、知晓率和认可度。同时完善制度规范,强化激励与考评机制,将各级各地法治文化培育的实效纳入各级政府精神文明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和依法行政等领域的考核内容,确保将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理顺机制,强化联动
1.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是总体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协同开展法治文化宣传。同时要坚持综合政治,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日常监管和宣传教育,全社会,各行业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各级各地宣传部门应与重点领域重点部门积极联动,及时沟通,确保畅通法治文化宣传渠道,注重整合社会各方力量,形成宣传矩阵。同时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文化宣传,推动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取得最广泛、深入、持久的社会效果。
2.全方位策划,联动推进
基层社会法治文化培育需要各级各职能部门全方位策划,联动推进。要加强整体策划,统筹好内宣和外宣、网上和网下,统筹好各个阶段的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做到有序规范、广泛深入。要响应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各领域、各阶段的具体情况,将基层社会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深入推进。要精心组织宣传策划,明确宣传教育引导重点,展示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丰富法治文化宣传载体,确保实现多维度、常态化、全渗透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效果。
宣传教育与舆论引导相结合
1.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实效
各级各职能部门要牢牢掌握宣传的主动权,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平台的优势,通过制作一些融媒体产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面铺开法治文化宣传,同时要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文化宣传工作中,让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真正的做到接地气、暖人心、惠民利、保国安。应以“融媒体”为理念引领,积极运用平面、网络、电视、广播等多种途径进行融合宣传,构建“全方面、立体式、多层次、广覆盖的”融媒体宣传平台,最广泛的调动人民群众的参与度、知晓率。应努力发挥新媒体强大的宣传影响力,提升宣传的受众面和影响力,鼓舞、动员最广大的人民投入到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中来。
2. 强化舆论引导,保持高压震慑
随着专项斗争的推进,接续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中,在强化基层社会法治文化培育的同时,依然要保持法治对黑恶势力的高压震慑力量。通过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性解读、斗争阶段性报道、典型性案例的以案说法,起到扩大影响、震慑犯罪、鼓舞群众的作用,继续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舆论氛围。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动态发布扫黑除恶相关信息。同时,针对群众诉求集中的问题,及时予以回应,正确引导民众,疏导社会负面情绪。弘扬扫黑除恶工作中的正能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突出传递好党、政府和人民群众取得扫黑除恶斗争全胜的信心和决心。更广泛的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和建设法治社会的拥护和参与,将扫黑除恶工作引向深入。
三、新时代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的推进路径
新时代推进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深化重点领域宣传,保持持续的法治高压震慑
1. 坚持源头治理,强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宣传震慑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保持定力,在接续的扫黑除恶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中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将践行“两个维护”切实体现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上。聚焦党中央提出的十类黑恶势力,突出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重点和主攻方向。坚持源头治理,强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的宣传震慑。重点开展好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10大行业领域的法治文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重点做好已经侦破或宣判的典型案件的报道,剖析一批案件,以案说法,提升震慑力。要按照省委安排,实现由面上打击向深度打透转变、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在有力打击震慑重点行业黑恶势力犯罪的同时,形成压倒性的宣传舆论姿态,消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为辽宁振兴发展营造文明有序的社会政治环境。
2.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干部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我们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我们要把宪法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法治文化培育,提高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尤为重要。通过强化基层党组织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助推基层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常态化、制度化,将基层党组织打造成坚强战斗堡垒。进一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为市域治理法治化提供坚强的基层组织保障力量。
聚焦关键群体宣传,着力强化青少年法治文化培育,
1.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教育引导
新时代,市域治理法治化要服务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既要立足当下,更要着眼未来。广大青少年,他们事关“伟大事业”的基础和未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基础性工程。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指出要“健全对刑满释放人员、前科劣迹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及辍学青少年滚动排查机制,有针对性地采取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教育、培训、帮扶等政策措施,防止被黑恶势力教唆、拉拢、利用。”各级各地扫黑除恶宣传部门要有针对性的强化青少年的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引导。
2.改进青少年法治教育模式
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是基础工程,极为重要和紧迫。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在于努力把法治精神、法治意识、法治观念熔铸到人们的头脑之中,从而转化为人们的行为自觉,并产生广泛的影响力和长久的约束力。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教育,需要政府和学校共同努力,改进教学理念、内容和方式、方法。建议借鉴深圳的“少年警训”模式,在少先队和共青团的引领下、在教育系统、公安系统、民政系统及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青少年的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做出有力补充,培育青少年的法治意识、纪律性、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独立能力与爱国情怀等。进而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协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法治宣传全民覆盖,推进基层社会法治意识提升
1.打造特色的基层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品牌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社会结构治理的重要内容,旨在推动社会更加和谐发展,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扫黑除恶斗争为了人民,同样也要依靠人民。各级各地扫黑除恶宣传部门要结合辽宁的实际,全力打造具有辽宁特色的基层社会法治文化建设品牌,精心策划和组织实施了一系列法治文化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多个维度的法治文化宣传,让法治文化浸润到每一个社会组织的深处、每一个公民的内心。正如省政协委员丁敏杰所说的:“使社会组织能够规范的在法律框架内运营,让百姓接受法治中国的理念,能够知法守法,使我们的社会能够良性地发展和进步”。通过提升全民的法治文化素养,进而全面推进城市法治文化建设。
2.开展因地制宜、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
为将扫黑除恶引向深入、增强法治文化宣传力度,提升全民的法治文化素养,各级各地扫黑除恶宣布部门要因地制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文化宣传。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宣传阵地。积极推动与扫黑除恶和法治文化相关的文艺作品与文艺活动的传播,张贴宣传标语,发放扫黑除恶宣传资料等,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宣传使扫黑除恶宣传工作更接地气,深入民心,同时,营造了“无处不在”的法治文化氛围,提振人民群众战胜黑恶势力的决心和信心进而发动一场持久的自发性的最广泛的人民群众扫黑除恶斗争。
参考文献:
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向大会作的报告,2017-10-18.
14 参见马成:《创新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载中国网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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