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渝州司法鉴定中心 江西新余 338800 )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乡各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数量不断增加,这在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因道路交通设施不完备、驾驶者水平良莠不齐等各种因素,造成交通事故多发,危害人们人身安全。而车辆司法鉴定技术在处理交通事故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灵活利用车辆司法鉴定技术能够公平公正地划分事故责任进行后续处理。因此,本文将围绕交通事故车辆司法鉴定的实践探索进行叙述。
关键词:车辆司法鉴定;交通事故;作用
引言
车辆司法鉴定技术是再现事故发生过程、用专业技术手段,对肇事车辆事发前的安全性能、以及行驶速度进行鉴定,为办案单位提供客观公正的法律证明的技术手段,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经成为了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重要手段。
一、车辆司法鉴定内容
(一)车辆制动性能的检验
车辆制动性能检验分为动态检验和静态检验两种方式。动态鉴定:具有行驶能力的交通事故车辆可上机动车检测线检测,可检测出车辆整车制动力、驻车制动力等数据,从而确认车辆制动性能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利用五轮仪可详细测出制动初速度、制动时间、制动距离等数据,从而分析判断车辆制动性能是否符合规定。静态鉴定:交通事故车辆因交通事故碰撞损坏部分机件,无法正常行驶,只有采取对与事故原因直接相关的零部件进行拆检,分析,判断,是否因某零部件失效对车辆安全性能的影响。
(二)车辆转向系的检验
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机动车前轮侧滑量不大于5m/km,方向盘(或方向把)应转动灵活,操纵方便,无阻滞现象。方向盘的最大自由转动量不允许大于20度。机动车在平坦、硬实、干燥和清洁的道路上行驶不应跑偏,其方向盘(或方向把)不应有摆振、路感不灵或其它异常现象。转向节及臂,转向横、直拉杆及球销不应松旷。
(三)灯光检验
通过在机动车检测线进行灯光检测,可确认交通事故车辆前照灯发光强度、灯束外偏的数据,从而确定该车灯光是否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四)车辆安全防护装置检验
通过检视和测量方法,对事故车辆尾部反光标识、防护栏(后保险杠)进行检验。
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车辆行驶速度鉴定,根据委托单位提供交通事故现场路面制动滑移痕迹、车辆碰撞变形量、人体损伤和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数据和资料,运用功能原理和车辆运动学及试验公式等,推算事故车辆在发生事故前和事故过程中的速度的过程。通过进行车辆行驶速度鉴定,可以查明交通事故原因、确定事故发生前车辆行驶速度、分析交通事故接触点、判断交通事故人体损伤程度。
速度鉴定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方法。现场勘查分析法,就是通过对交通事故现场的勘查,分析判断车辆制动拖印、滑移偏向角、碰撞点、接触部位、变形量等参数,通过结合相关资料,依据有关规定选取适当的计算公式,从而计算出车辆行驶速度。视频图像分析法,是运用交通事故发生时的视频图像,在视频图像中选取多个测试点,运用逐帧播放的形式,确定事故车辆两个特征点通过测试点所需的帧数,用两特征点间的距离除以其所用帧数花费的时间,便可大概推算出事故车辆的行驶速度。
二、交通事故中车辆司法鉴定的作用
(一)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发生时两车通常处于运动状态,在碰撞接触的过程中产生损伤,两车的着力点为变形最严重的地方,通过对车辆碰撞痕迹的分析,确定撞击着力点,推断撞击力的方向、角度、重力势能,以此为基础分析交通事故的成因,划分事故责任并进行处理,保证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公平性。
(二)确认肇事车辆
交通事故中存在肇事车辆逃逸的情况,除了查看路段监控外,公安部门可利用车辆相互碰撞中掉落的附着物或车轮轨迹、车轮花纹等进行采样分析并对比,通过对比检验分析得出肇事车辆逃逸路线,并帮助确认肇事车辆,推动交通事故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理解决。
(三)分析车辆运动方向,推断车辆行驶状态
两车相互剐蹭而产生的交通事故数量较多,公安部门通过对车辆碰擦产生的印痕进行检验,结合对力学原理的运用,可准确的得出刮擦痕迹的走向、肇事车辆的运动方向及行驶状态等,以此为基础再现事故现场,能够进一步推动交通事故处理得出正确结果。
三、车辆司法鉴定的注意事项
(一)做好车辆司法鉴定前的准备工作
车辆司法鉴定前的准备工作是否细致到位,直接影响交通事故的处理效率,决定了交通事故能否得到公平、公正、快速、有效的处理。车辆司法鉴定准备前的准备工作不到位、不完善,将对交通事故处理产生不利影响,损害事故车辆正当利益。为解决这一问题,公安部门在进行车辆司法鉴定工作前,必须加紧落实完善准备工作。
例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委派检验任务时,要确保检验鉴定人员的专业性与公正性,避免因检验鉴定人员与肇事车辆车主存在裙带关系而徇私枉法的现象发生。除此之外,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在受理车辆司法鉴定案件时,必须要求检验鉴定人员仔细查阅与案件相关的资料、文件,并与办案人员了解案件经过,全方位明确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证人证词等,以此作为提取车辆痕迹并进行鉴定的依据。在进行车辆司法鉴定工作前,要准备好检验中所需要运用的器材如扫描电镜、对比玻片、微量物料收集袋等,以保证交通事故车辆司法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做好车辆司法鉴定前的准备工作,为交通事故能够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打下一剂强心针,提高了交通事故处理的工作效率,减少了不必要的二次检验鉴定损失。
(二)灵活利用交通事故现场微量物证分析
交通事故中常见的微量物证有血液、毛发、土壤、纤维化合物等,传统的车辆司法鉴定中,因技术设备水平较低,对微量物证的收集与检验鉴定关注度低,阻碍了微量物证分析在车辆司法鉴定中发挥作用。针对这一情况,车辆司法鉴定技术中心需利用现代高科技技术,收集并检验交通事故现场微量物证。
例如,车辆司法鉴定检验负责人员在提取交通事故现场微量物证时,必须佩戴无污染手套,避免手中汗液、杂质或指纹污染微量物证而影响检验鉴定结果。其次,要利用高科技设备如傅立叶交换红外光谱仪、扫描式电子显微镜等进行检验,通过采集交通事故现场的物样并进行科学细致的分析,可以获取到一些肉眼观察不到的数据信息,为交通事故得到高效、公正的处理打下扎实基础。加强微量物证分析在车辆痕迹鉴定中的有效运用,结合科学技术设备,能够得出精确的交通事故数据信息,推动交通事故得到有效处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司法鉴定车辆技术检验承担着确认或排除嫌疑车辆、查找事故成因、再现事故发生过程等重要任务,在交通事故处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司法鉴定车辆技术状况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完成这项工作,需要由通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关司法执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承担,遵循及时、全面、客观、深入、细致的原则,通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
参考文献
[1]GB 72582012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2]GA/T6422006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
[3]GB/T331952016道路交通事故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