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安县委党校助理讲师 陕西镇安 711500
摘 要: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01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引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首次提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这是党中央在新时代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新时代“三农”工作迎来光明前景。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是“五位一体”总布局中的社会建设对农村的具体要求。基于此,本文分析镇安县乡村现状以及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治理路径。
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治理; 路径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有效治理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2019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35年,乡村治理要达到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一、乡村治理现状分析
(一)集体经济薄弱。近年来,随着脱贫攻坚的强力推动,镇安县坚持走产业兴村之路,不断加大农村集体经济投入,按照行政村的大小每年下拨给每个行政村发展启动资金30-50万元,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经济迎来了迅猛发展时期,初步达到了村有产业的目标。但受资源禀赋、地理位置、交通条件等因素影响,集体经济在发展规划、运作模式、技术管理、人员素质、产业收益等方面仍然很薄弱,具体表现在:一是在产业项目引进上,没有经过认真考察,脱离本村实际,导致水土不服,农户认可度不高,发展意愿不强烈,发展热情不足。二是在发展模式上,政府缺乏科学指导,放权过大,追责缺失,花费了大量的成本,收益甚微。三是在人员素质上,大部分留守农村的人年龄过大、文化知识少、思想保守,对新兴产业接受缓慢,抱着实验的态度,发展积极性不足。四是在经济效益上,农户没有认识产业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短期没有效益,发展积极性受挫,甚至持观望态度。由于这些客观和主观因素的存在,集体经济发展缓慢,给乡村振兴发展带来严峻考验。 2、主体意识淡薄。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主体是农民,倘若是农民只是名义上的“主体”,如果是“政府动,农民不动”,乡村治理和乡村振兴的宏伟目标就无法实现。镇安县现下农民存在参与治理的主体意识淡薄、参与热情不高的问题,形成的主要原因既有历史传统影响,也有客观现实因素。从历史角度来看,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尊卑有序、宗法社会对国人主体意识有着深刻的影响,民主观念单薄,缺乏参与主动性也是必然。从现实角度看,由于城市化速度加快,农村青壮年人口迫于生计迁徙往集镇或大城市,农村只留下儿童、妇女和无劳动力的老人,参与乡村振兴的现实愿望和能力不足。加之片面认为参与乡村治理无利可图,农村留不住人,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无从谈起。
3、乡村精英外流。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脱贫攻坚易地搬迁政策的推动,大量农村人口中有知识、有能力、有魄力的青强壮年流入大城市。据统计,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0.3%,2016—2018年镇安县易地搬迁户为28391户28137万人,由此乡村出现知识流、劳动力流失和财富流失状况,他们应该是乡村治理、乡村振兴的中坚力量。这这群体的流失,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乡村振兴力量,同时也造成农村房屋、宅基地、耕地和林地等资源的闲置和浪费,不少村庄呈现出“386199”部队,村庄“空心化”现象日益严重。
4、治理边界模糊。乡村治理有效的前提条件是各个治理主体的职责、权限清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推动乡村组织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为乡村治理各主体的地位和权责指明了方向。但镇安乡村治理的现状是政府治理与群众自治职责边界模糊,村级组织行政事务性负担繁重,村级组织不仅承担村民自治管理事务、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党组织的党务工作,还承担村委会依法履行的行政性职责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事项,导致村委会挂牌繁多,村干部疲于应付。很多事务没有村委会的协助推行难度增大甚至无法推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规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但是政府治理和村民自治边界模糊,必然会造成村级组织负担过重,政府治理挤占村民自治的空间。
二、乡村治理的主要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 乡村振兴离不开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要创新乡村治理体系, 走乡村善治之路, 让农村社会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国家治理问题,提出乡村要实现有效治理,力争到2035年,要达到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治理目标。
(一)党建引领,构建基层组织建设体系
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伟大战略,党建引领是根本,让老百姓有获得感是核心。以基层党建高质量引领乡村振兴,最终达到农村美,农业强,农民富的宏伟目标。
一要创新农村基层组织设置。近年来,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入推进和一系列精准扶贫政策的落地,农村经济状况和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大部分行政村成立了农村经济合作社,党员从业的流动性显著增强。要根据党员从业结构的变化和党员流动频繁的特点,探索“村企联建”““支部+协会”“产业党支部”等党建新模式,确保基层组织覆盖到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
二要强化农村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农村党员普遍呈现年龄大,文化程度低,居住分散,失联难联系等特点,同时,农村党员教育存在制度不严、方式陈旧、内容单一等问题。针对农村党员管理存在这些问题,可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农村党员远程教育网络终端,实施“互联网+党员教育”的现代教育模式,建立现代化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治理能力和水平。
三要推进农村基层组织治理方式创新。农村基层群众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他们的诉求越来越多样化,这就给基层组织治理方式提出新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导向,把乡村治理和服务群众有机结合起来,探索联系服务农民新方式。
(二)自治为基,构建村民自治管理体系
2021年4月制定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
一要完善村民自治运转体系。村民自治组织是联系政府与农民的桥梁和纽带,只有坚持农民治理的主体地位,推动乡村治理高效运转,才能实现国家政策与农民意愿紧密融合。要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保证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的决策权、村委会的执行权、监委会的监督权有机统一。
二是创新村民自治服务体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承包地“三权分置”,意味着新时代农业经营主体的多元化。要根据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存共生的新变化,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机制,以优质服务盘活农村各类闲置资源。
三是构建村民自治考评体系。目前普遍存在村干部民主评议内容不科学、评议标准不明确、评议主体不适当等问题,导致出现“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现象。要建立以广大村民为主体的村级治理考评机制,以村民评价为约束和激励村民自治组织的标准。
(三)法治为本,构建信法守法行为体系
乡村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是乡村治理的基础和保障。
一要基层干部带头依法行政。基层干部有没有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决定着当地村民对法的态度。基层干部在处理农民关注的土地、集体财产、社会矛盾等问题时,要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让农民感受到法治的好处。
二要农村“两委”依法治理。农村“两委”成员和村民朝夕相处,他们的行为模式对全体村民影响至深。要开展法治进村、进社区、进院落宣讲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现场纠纷调解、法律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宣传,更新村“两委”班子的法治观念,增强班子成员的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他们依法办事的能力,形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习惯,促使他们依法行使职权,管理村务,服务村民。
三要开展村民普法教育。乡村是熟人社会,遵循熟人社会的行为逻辑。要针对农民知识结构和认知特点,创新乡村法治宣传教育,鼓励村民积极参与民主决策、基层司法、法律监督等法治实践活动,他们切实感受法治是良治、善治之举,进而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逐渐形成信法、守法、尊法、用法的行为习惯。
(四)德治为先,构建崇德向善民风体系
一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乡村道德建设的灵魂。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让其入村民脑入村民心,将核心价值观写入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行为,引导村民进行自我约束。继续发挥镇安农村“一约四会红十条”的规范引导作用,采取教育引导、文化熏陶、舆论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把对核心价值观的培育融入到农村生产生活实践中,使核心价值观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人人离不开。
二要弘扬优秀传统美德。中华民族有优秀的传统文化,在几千年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了优良的传统美德,成为乡村社会的精神寄托。作为历代家长教育子孙的训导之词,不少家风家训是修身治家、为人处世的精华,是传统美德的重要载体。要有效利用这些宝贵资源,开展“读家训、育家风”活动,让村民在接受优秀传统文化中实现心灵净化,。
三要以身边事引领身边人。积极开展“星级文明户”、“好媳妇、好公婆”、“好邻户”、“敬老爱亲”、“见义勇为”等身边模范的评选活动,利用流动喇叭、院落会、乡音党课、道德讲堂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村民向模范学习,向身边人学习,推动形成向善向好的乡风民风。
(五)智能服务,构建乡村公共保障体系
现代智能服务具有便捷、安全、高效的独特优势,能有效助推乡村振兴。
一要以公共服务现代化推动产业兴旺。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是衡量乡村振兴的重要指标。公共服务投入不足导致产业体系不健全,是农业供给侧改革的最大瓶颈,制约了农业现代化进程。要求完善提升基本农田、水利工程,使农业真正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通过“互联网+公共服务”,引进科技人才,落实智慧农业、智慧林业、智慧水利,构建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打造一镇一企业,一村一产业,达到镇有企业,村有产业,户有收入,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
二要以公共服务生态化落实生态宜居。“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是农村的宝贵财富,也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载体。镇安县现阶段经济发展缓慢,财政收入较低,导致乡村污水处理、饮水用水、垃圾处理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备不足,这就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政策,建立农村公共服务投入长效机制,大力实施农村生态小流域治理,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观光农业、旅游休闲、健康养生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三要以公共服务均衡化助力乡风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发展是乡风文明建设的重点。现阶段镇安乡风文明程度不高,农村公共文化设施陈旧、教育水平落后、大操大办和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依然盛行。这就要求农村公共服务提升既要注重物质文明建设,又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精神文明物质文明两手抓,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扬正气”实践活动,营造乡村文明氛围,摒弃陈规陋习,弘扬优秀乡村文化,培育新时代乡村文明。
四是以公共服务多元化促进治理有效。构建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走善治道路的重要途径。镇安现阶段农村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服务站点、公共法治服等方面存在问题,这就要求打造乡村“一站式服务”平台,同时通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途径,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模式。
五是以公共服务精准化实现生活富裕。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最终目标,也是农民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当前,制约镇安农民增收关键在于不完善的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教育服务模式和乡村产业发展模式。这就要求农村公共服务资金投向更多向就业培训、教育设施和产业发展倾斜,通过提升农民就业技能,培育一批乡村车间,拓宽农民就业渠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六)致富小康,构建乡村产业发展体系
按照《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要求,努力构建新时代乡村产业发展体系。
一要指导全县各村因地制宜,科学编制“十四五”乡村产业发展规划,大力发展特色种植、特色林果、特色养殖三大产业体系,培育具有镇安地域特色的农产品品牌。
二要大力推进“一村一品”示范村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及农产品加工园等产业平台建设。
三要破解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难、贷款难问题,积极引导村民开展土地流转发展集体产业。积极与镇安农商行协商,调低产业发展贷利率,鼓励支持农户发展产业,同时,政府设立产业发展准备金,引导支持农户发展种植养殖。
四要推广镇安创立的分红式的“三带四联”利益联结模式,让农民以土地、林权等资质入股入社,享受一定额度的分红,使农村闲置的资源达到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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