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在心血管疾病中的创新路径的思考及网约护士安全对策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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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在心血管疾病中的创新路径的思考及网约护士安全对策

周欢

贵阳省 贵阳市 贵州省人民医院  邮编:553000

摘要:为了更好地适应人们的健康服务需求,我国很多地方相继实施了“互联网+护理服务”模式试点工作,本文针对心血管疾病患者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背景下,进行网约护士的创新措施。可实施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其中护士上门服务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如何保障护士自身的安全是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于此,本文首先介绍了心血管疾病的传统护理方法,然后探讨了心血管疾病患者在“互联网+护理服务”背景下的创新措施,针对网约护士安全问题提出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互联网+护理服务”;心血管;创新措施;网约护士;人生安全

实施“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旨在准确对接人们各种各样的养老服务需求,利用互联网等新型技术,经过线上以及线下护理服务的科学衔接,主动探索护理服务的全新模式[1]。护理业界广泛认同“互联网+护理服务”,投资以及市场端也有很大的热情,对此两者是否能够进一步碰撞出“不一样的火花”,本文重点探究了“互利网+护理服务”的创新措施在心血管疾病患者中的应用,为政府的有关政策以及市场端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参考。

一、心血管疾病的护理方法

(一)心理护理

掌握病人的心理状态,有效开展特检知识和疾病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保持室内环境安静,减少不良刺激,鼓励其与家人开展沟通,减轻病人心理压力。

(二)用药护理

使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或者强心药物的时候,重视心律、心率以及血压的变化,给药之前,应该监测病人心率,如果比60次/min低,就禁止给药且通知主治医生。

(三)对症护理

病人呼吸困难的时候,应尽量减少活动,重视休息,严重的时候采取端坐位或者半卧位;按照呼吸困难程度进一步选择吸氧浓度以及给氧方式。

(四)饮食指导

低脂、低盐饮食。保证病人每日钠的摄入量≤2g。进食多纤维素、易消化以及低脂肪的食物,每餐不应该太饱,要少食多餐。

二、在“互联网+护理服务”的背景下对护理心血管疾病患者创新思路

在2019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互联网+护理服务”主要是通过线上申请、线下服务的模式,为适合的家庭进行居家护理服务,包括护理服务、护理指导、健康资讯等。现我国多地很好的利用了互联网的资源,整合第三方平台,优化利用护理资源、分流分层开展护理上门服务工作,

三、“互联网+护理服务”面临的困境

1.1相关法律法规的缺位

护理人员作为提供“互联网+护理服务”的主体,需要明确以下问题:②“互联网+护理服务”与护士执业所在地不一致,存在“非法行医”嫌疑。③护理人员资质要求。由于患者健康状况、家庭环境存在未知性、风险性,上门护理对护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会提出更高的要求。

1.2安全风险多样

目前,护理人员虽然可以独立解决很多问题,但因为没有处方权,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护理服务项目内容。《“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方案》缺乏对上门护理服务的安全规范条例。其次,按照相关规定,上门护理服务前需要通过护理人员的首次评估或临床医师首诊,但仍面临服务对象信息准确性和完整性收集风险。而在服务过程中,由于上门护士技能参差不齐、上门服务药物与设备的缺乏、护士性别因素等使“互联网+护理服务”存在医疗执业风险、意外发生的应急处置风险、医护人员的安全风险等难题。

1.3配套制度不完善

首先,缺乏规范的行业标准。“互联网+护理服务”目前还缺乏统一的标准。此外,由于上门护理服务以互联网为载体,加之服务水平良莠不齐,容易引发不良后果,因此“互联网+护理服务”在准入机制、服务过程的监督、非法追责的监管上亟须付诸实施。但目前我国尚缺乏相关的明确的法律规定、有效的监督机制、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以保障上门护理服务质量。因此,监管主体不明确、监管规则不具体、责任问责体系不健全,可能会使利益相关集团逾越医疗领域安全质量规范,从而阻碍“互联网+护理服务”健康发展。

四、“互联网+护理服务”背景下网约护士人身安全管理对策.

首先,护士与患者、互联网平台可采取签署协议的形式来明确三方权责,以保障三方合法权益。协议内容包括护士工作内容、护理流程、护理风险责任界定、薪酬分配、争议解决途径等。对于注射等较高风险的服务项目,可通过发放告知单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其注意事项和简单处理办法,并由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对于拒绝签字的家庭,及时报告互联网平台或者录音保存证据,避免发生医疗争议。其次,为保证上门护士人身安全,护士应避免单独上门实施医疗护理服务,同时上门服务时应提高自我安全意识,入户前将位置信息传输到注册平台,个人也要时刻保持警惕性。在技术设计上,互联网平台应为护士提供手机App定位追踪系统、配备护理工作仪、建立安全围栏等进行服务监控,配备一键报警装置,以保障护士执业与人身安全。此外,互联网平台与上门护士可采取双方按照一定比例的方式购买保险,包括综合意外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上门护理医责险,为每单上门护理服务“护航”。最后,相关部门应尽快确定“互联网+护理服务”标准,并联合护理学会进行推广,形成行业的自律规范。

五、结语

总而言之,基于对优质和健康护理服务的相关需求,“互联网+护理服务”更好地满足了人们对于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创新了就医服务模式,推动了护理服务业的深入改革以及发展;同时,激发了护士的工作主动性,使护士团队的稳定性获得了充分提高,与未来的医药卫生机制改革方向相符。

参考文献:

[1]王妮娜,任安霁,李现红.患者对"互联网+护理服务"的利用调查[J].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20,36(02):156-159.

[2]王清,陈雁,夏冬云,等.以三级综合性医院为主体的"互联网+护理服务"信息平台的构建与运行[J].护理学杂志,2020,035(008):53-56.

[3]钟媛,林清然,王琳,等.护士对"互联网+护理服务"态度,核心能力自评现状及影响因素分析[J].齐鲁护理杂志,2020,v.26;No.477(09):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