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0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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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锋、范晓莉等在2008年第1期《清华法学》撰文认为,法治政府的基本框架是:在体制方面,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个人的关系基本理顺,政府职能转变基本到位:中央与地方、政府与部门的权限基本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行政权力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