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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从招标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审计入手,对审计监督在企业内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应用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企业招标 问题 审计
招标采购作为一种新型的采购管理模式,已成为企业物资采购的一种主要形式。招标采购审计是对招标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过程监督,目的是保证企业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满足生产需要。
一、招标采购内部控制体系的审计监督
审计部门应定期对招标采购管理的制度、流程进行审计,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
首先是审查招标采购的组织结构,评价招标和采购组织的独立性。以内部控制的不相容岗位分离为原则,对招标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分析,识别不相容职务和职责,比如采购需求单位不得参与招标或采购组织工作,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督促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内部牵制机制,规范岗位分工和责任制度。
其次是审查招标采购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内控制度的健全合理性。以招投标法为依据,检查现有内控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关键控制点是否有明确的规定清晰、全面,比如招标准备、招标过程、标后执行等规定是否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规定是否全面恰当,符合管理要求。
二、招标采购的事前审计监督
(一)招标准备工作的审计
充分的招标准备工作是做好招投标工作的前提。审计内容包括:招标采购内容的确认、招标采购计划的可行性、必要性、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采购资金是否落实到位;招标审批等手续的合规性、齐全性;招标方式选择的合理性,是否符合采购需求,是否符合制度要求;招标实施条件是否具备等。
(二)招标文件的审计
科学合理的招标文件是做好招标工作的基础。审计内容包括:招标文件编制的科学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否进行充分论证;商务标准和技术规范的严谨性,是否符合企业实际需要;投标人资格要求是否符合企业规定,有无采购风险和合同违约风险;是否存在对投保人不合理或倾向性的资质及其他要求限制;评标内容是否全面、合理;评标要求、方法和评标标准是否合理、规范、科学有效,是否存在主观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
(三)标底价的审计
对于物资采购招标,价格竞争是招投标方式最直接、最集中的体现,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价格竞争就是决定胜负的关键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招投标工作的成败。审计内容包括:采购部门编制标底的确定依据、标准和计价原则;标底价的编制过程和价格是否处于保密控制之下;通过市场询价、比价,对采购部门编制的标底价进行评价,必要时对标底价格进行调整。
(四)内部邀请投标方选择的审计
投标方的选择是企业采购达到预期目标的重要保证。审计内容包括:拟邀请投标方的资质是否真实有效、合法合规,经营状况和资信是否良好,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预防假资质投标;投标方选择的真实性、公平性,选择依据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经过监督部门审批,有无暗箱操作、虚假选择投标方的现象;对投标人的信息保密措施,防止投标人之间串通舞弊。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审计
审计内容包括:招标管理部门是否在规定的时间按照规定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公告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一致;公开招标是否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是否经过审批并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三、招标采购的事中审计监督
(一)投标审计
投标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招标人指定的投标地点的过程。审计内容包括:投标文件的登记、签收记录;投标书的密封情况;投标书是否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地方;投标的产品标样是否分别标识并单独存放;投标人在送达标书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其所作出的补充、修改、替换或者撤回已提交相关书面记录。
(二)开标审计
开标是招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代表参加,公开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的其他主要内容。审计内容包括:标书密封的完好性、有效性;投标人资质的符合性、合法合规性、真实完整性是否与招标文件相符,有无虚假资质情况;标书的填写格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开标过程的合规性和严密性,开标程序的规范性,所有标书是否在相关部门人员的监督下当众开启。
(三)评标审计
评标是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按照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因此评标审计是招标审计的重中之重,应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重点审计评标内容、评标依据、评标方法和评标过程。审计内容包括:评标委员会成员是否在招投标评委库中,并且在评标前采取随机抽签方式临时选定,是否与投标方存在关联关系等影响独立性的事项;评委的职业道德水平、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是否满足项目的要求;有无人为干涉和插手评标,影响、干扰评委独立客观评审的内外部因素;评标过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是否平等公正地对待每一位投标者;投标报价是否符合市场价格行情,是否存在互相串通、抬高价格、共同舞弊的现象。
(四)定标审计
交易诚信交易诚信交易定标是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研究确定中标单位和中标价格的过程。审计内容包括:定标程序、方法的合规性;定标理由是否充分、合理;定标结果是否合理低价中标或质优价廉中标,且符合企业采购的效益目标;评标小组成员的评价意见和集体定标意见记录是否规范、完整;中标候选人是1个以上时,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由决策机构审议决定中标人。
四、招标采购的事后审计监督
(一)招标采购合同的审计
招标采购定标后,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审计内容包括: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完整性,有无损害国家法律和企业利益的不利条款;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是否明确并具有对等性;合同签订的合规性,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并由财务、法律、审计、监察等部门会审;合同单位名称与中标单位是否一致;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格、技术标准、质量保证期是否明确并与中标结果相符;付款方式是否明确并符合企业资金结算规定;运输费用、交货方式、地点是否具体;是否订明违约责任及解除办法;需要预付款的采购项目,是否按企业规定控制在可控范围内。
(二)招标采购执行的审计
合同签订后,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权利和义务,中标方按规定提供货物,招标方进行收货、验收并支付货款。审计内容包括:合同内容是否得到全面、严格地履行;合同变更理由的充分性是否经双方同意并签订书面变更合同或协议,变更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合理;采购物资的种类和数量是否与合同相符,是否经质检部门验收,验收报告、入库手续是否齐全;货款支付是否经过授权审批,并符合合同规定;合同违约原因是否合理,违约索赔或违约处理措施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
参考文献
[1]高军喜,关于企业内审展开招投标审计的几点思考 [].知识经济,20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