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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进行乡土建筑研究,不仅仅要研究建筑及建成环境,更要研究乡土社会,研究乡土里的人,需要充分运用社会学的思想和方法。运用社会学的方法进行乡土建筑的研究,主要从乡土社会结构和乡土社会文化等方面入手。《乡土中国》一书用通俗、简洁的语言从社会结构、人际关系、宗族礼治、社会文化、政治制度等方面对中国的基层乡土社会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这样的分析对乡土建筑的生成缘由和组织形态研究有着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乡土中国;乡土建筑;社会结构;社会文化
1乡土社会结构与乡土建筑组织形态
乡村社会群体是乡土社会构成的基本单位。根据维系群体成员关系的不同,可以划分为血缘群体、地缘群体和业缘群体等。在传统的乡村社会中,起主导地位的是血缘群体,其次是地缘群体,而业缘群体较弱。血缘群体和地缘群体有时也呈现出某种程度的合一,他们按照一定的组织方式,构成各有特点的聚居形态。乡土社会结构及乡土物质形态都是乡村聚落重要的构成要素。血缘群体、业缘群体等社会组织与聚落形态有着对应的关系。
1.1 家庭与住居
中国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家庭是物质生产和人口生产的基本单位,是乡土社会的细胞。从单体建筑形制到聚落整体形态,都与传统家庭结构有密切的关联,如家庭形态、成员位序、继承法则等,均以不同方式影响着居住形态。
1.1.1 家庭形态与居住形态
我国传统乡村社会以主干家庭为主,并且往往以能够扩展和维持数世同堂的大家族为荣耀。因此每一个家庭都以扩大劳动力和壮大家族势力为重要使命。巨型的家庭产生巨型的聚落,因此会出现巨型规模的深宅大院。随着人口增多,大的主干家庭分化为较小规模的家庭,住宅布局呈现出相互依傍的聚族而居的格局。
例如湖北通山县大路乡王明璠大夫第,是一组于清末建造的“复合天井院”式联体大宅院。府第坐西北朝东南,占地面积2914M2,进深4进天井,通面阔11间47M,通进深62M,共有28个大小天井。整栋建筑分为左右、中、右三路,左右两路为王明璠兄弟二人的宅第,中间一路为“宗祠”(实为家祠)。宗祠为一组单开间的房舍,由前后4个小天井串联,形成明暗相间的狭长的廊道空间,直通最末一端祖堂,形成了整个建筑的中轴线。厅堂空间高大宽敞,与周围其他房舍对比鲜明,足见房主当年的身份地位非同一般。
1.1.2 成员位序与空间位序
在中国传统社会或家庭中,不同成员所享有的威望和拥有社会资源的权利是有很大差异的。家庭伦理格局如父子、长幼、男女、远近、亲疏关系常常在空间方位上有所区别。
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社会中,男性在家庭中有至高的地位,而妇女的家庭地位却十分低下,反映到空间上,许多大宅院明显有男性空间和女性空间。例如,以中门区分外院和内院,分别对应男性和女性的日常生活场所。大户人家会在家庭内部设置绣楼以限定未婚青年女子的活动范围。
中国传统社会实行的是嫡长子继承制度。在乡村聚落布局中,一般只有嫡长子一房被允许在宗祠附近居住,其他各房只能向周边扩散,一些支系后代甚至从聚落中分离出去,另外组成新聚落。
中国传统社会宗法制度的“昭穆之制”规定,左为上、东为上,在乡土建筑上也多有表现。在单体建筑上,东厢房的屋脊略高于西厢房,东厢房的尺寸略大于西厢房。在建筑群体组合上,相邻的两个院落之间,西侧院落的东厢房屋脊略高于东侧院落的西厢房,形成一高一低、错落有致的韵律感。在建筑平面的空间方位安排上,遵循左为上、右为下的原则,以体现上下尊卑的秩序。
1.2 宗族与聚落
在中国传统社会,宗族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而形成的社会群体,是传统社会结构中的基层组织。它既集中资源和劳动力,又能协调不同的劳动分工、进行劳动技艺和道德传承。
1.2.1 宗法礼制与聚落结构
宗族组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建立“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因此,宗族聚落也呈现出“中心化”的空间特征。宗族中的每个成员都依血缘的亲疏,在宗族组织多层级的网络之中各有定位。聚落中,不同区位和营建标准的宅院代表着居住者在家族中不同的身份和地位。
祠堂是宗族的精神中心,在聚落中总是占据最重要的地位和高标准的建筑形式。乡土社会以宗祠、支祠、家祠等多级建制为基础,建立起以宗法制度为核心的生活秩序和聚落空间。
例如皖南黟县的潜口村,总祠(宗祠)处于村落中心,支祠、上祠、下祠围绕着总祠散布在村落各处,民宅则围绕着各级祠堂布置,形成结构分明的聚落空间结构。
1.2.2 宗族组织与聚落管理
宗族组织承担宗族内部公共事务管理的职责。族内德高望重的族长,依照约定俗成的家族规范,行使权威的“封建家长制”的管理。
在村落建设管理方面,宗族组织主要进行建造祠堂、族屋、坟冢、修路、兴水利、管理农林资源等。宗族在乡村建设中起着很大的作用,它保证了聚落的整体性、合理性以及环境的和谐。
2乡土社会文化与乡土建筑生成
乡土社会文化是由乡村居民在漫长的农耕生活中创造、形成并固定下来的文化形态,包括观念形态、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方面。乡土建筑的生成与发展是乡土社会文化参与作用的结果。
2.1 礼俗文化与乡土建筑
2.1.1 礼教文化与乡土建筑
礼教是中国传统社会中的社会秩序、仪式和规范。中国礼教文化主要以“伦理道德”为根本。在家庭伦理中,长幼、男女、嫡庶、主仆等一系列尊卑关系外化为传统建筑中内外空间、前后左右方位、建筑形体和规模的差别。
在乡土建筑中,往往通过特定的建筑及装饰来传递伦理道德和社会信仰。例如,建造牌坊、碑亭、鼓楼等标志性和纪念性的建筑,或在建筑中设置以各类民间历史故事、动植物图案为题材的雕刻、匾额、彩画、对联等。
2.1.2 习俗文化与乡土建筑
习俗是流行于民间社会的风俗习惯,是一个地区长期形成的不易改变的生活方式、社会风尚。建筑是习俗的载体,习俗对建筑有着较大的影响。乡土建筑在形成过程中受到当地风俗习惯的影响和制约,乡土的不流动性亦加强了地域性。乡土生活方式的相对稳定促进了习俗的传承,乡土建筑的风格、布局和建造技术等呈现出一脉相承的特点。
例如在鄂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地理环境崇山峻岭,气候冬少严寒,夏无酷暑,雨量丰沛,雾多湿重,形成了极富地域性的干阑建筑——吊脚楼。吊脚楼一般都依山或濒水而建,以吊脚木柱的高低来适应地形的变化。在鄂东北地区,地形以丘陵为主,土地肥沃,气候夏季伏旱,冬季低温,建筑有保温需求,因此当地乡土建筑多为合院式,中间形成天井,且建筑布局依地形变化灵活多变。
2.1.3 风水文化与乡土建筑
风水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特有的现象,风水学说以顺应自然为原则,研究环境和地景,主要用于指导人们对住宅、聚落、城市和墓葬的基址选择和规划布局。在传统聚落的营建过程中,风水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聚落选址、建筑布局和村落环境改造三方面。在聚落选址方面,帮助主人寻找同时满足生理和心理需求的地形条件;在建筑布局方面,则需要考虑建筑的朝向、方位、出入口、道路、给排水等;在村落环境改造方面,通过人工处理,增设某些象征性要素或符号(塔、亭、庙、花草树木)以弥补自然条件的不足。
湖北武汉黄陂区王家河镇罗岗村为罗氏宗族聚居地,明朝洪武年间“江西填湖广”移民定居于此,有近600余年历史。聚落布局规范而有条理,村口南面为一开阔的池塘,北面为一小山丘,村中绿水环抱,四周大树如盖,石板小巷交错。罗家大宅形制完整,装饰精美,大宅入口设置槽门,明间向内凹进1-2m,形成可纳凉避雨的过渡空间,也有纳四方财气之意。罗岗村的村落布局和建筑均体现出对传统的继承和地域的适应。
2.2 规制文化与乡土建筑
2.2.1 政治制度与乡土建筑
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等级制度复杂而森严,王公贵族和平民的住宅形制、规模等级悬殊巨大。从商代起就形成的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体制和“家长制”掌控着乡土社会。几乎每个朝代的政府都以法规的形式,对不同阶层的居住建筑,从规模、形制到用材、装饰都做了等级分明的规定。
2.2.2 经济制度与乡土建筑
乡土建筑的等级、形制和规模与社会经济体制密切相关。原始社会早期,生产资料共有,劳动产品平均分配,此时尚没有独院居住形式。原始社会晚期,劳动分工出现,已有私有财产,家庭成为独立的经济单位,较独立的居住形式产生,院落的雏形出现。封建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化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经济水平上升,促进个人对财富的占用,院落式、天井院住宅的封闭性和防御性优势突出,被广泛采用,经济雄厚者为了保护自身和财产安全建起高墙大院、山寨城堡等。
2.2.3 土地制度与乡土建筑
土地对农民来说是最基本的生存资源,个人权利和地位的基础均表现在对土地资源的占有上。中国古代封建社会施行土地地主私有制,乡土建筑的规模、装饰等级往往与居民占有土地的程度有着对应关系。
2.2.4 族规民约与乡土建筑
在乡村社会,对居民行为起直接制约作用的往往不是国法,而是族规民约。族规是维护宗族成员整体利益和整肃宗族纪律的重要手段。民约则是维系乡村生产和生活秩序的强有力的工具。族规民约往往包括对村落公共环境的维护,族人对宗族事务的义务,邻里之间关系的处理,家族土地和宅基地的分配与管理,各类建筑的营建规则等。
3总结
进行乡土建筑研究,不仅仅要研究建筑及建成环境,更要研究乡土社会,研究乡土里的人,需要充分运用社会学的思想和方法。运用社会学的方法进行乡土建筑的研究,主要从乡土社会结构和乡土社会文化等方面入手。
从乡土社会结构方面入手,有助于全面认识乡村聚落的结构模式,明晰乡土社会结构与乡土建筑组织形态的对应关系。
从乡土社会文化方面入手,有助于深刻理解乡土建筑的深层意义。乡土社会文化的每个方面都与乡土建筑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伦理道德观念决定着人们的生活方式,规范和制度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方式。乡土建筑的形成与发展是乡土社会文化参与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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