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军当前伤病残战士移交困难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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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军当前伤病残战士移交困难的思考

李晓雯1 ,曲捷(通信作者)2, 王国锋3 ,刘晓宏4

1空军93886部队卫生处 新疆乌鲁木齐市 830000

2新疆军区总医院保健科 新疆乌鲁木齐市 830000

3空军93975部队卫生队  新疆 乌鲁木齐市 830000

4昌吉军分区卫生所 新疆  昌吉市  831100

关键词:伤病残战士    移交困难    滞留部队

当前妥善移交伤病残战士,是强军兴军需要,也是对现役军人的安抚。滞留部队伤病残战士牵扯着部队各级领导大量时间和精力,制约着部队健康发展,成为让各级头疼的“硬骨头”。然而,对于空军部队普通伤病残移交问题常常碰障碍、遇阻力,亟需各方通力探究、发力攻关、合力解决。全面客观准确地分析伤病残战士情况,有效防范不必要伤病残问题发生,对于减轻部队负担,释放部队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伤病残战士滞留部队的原因:

一是入口把关不严。尤其是不少战士在入伍前就患有隐性或慢性疾病,有的入伍前体检复检钻了空子,有的入伍后复查不合格退兵未果又带回部队。以2021年度入伍新兵复查出患腰椎椎管狭窄、癫痫、强制性脊柱炎、滑膜炎等疾病,这部分新兵注定成为未来几年滞留部队伤病残战士的高发群体。

二是组训施管不科学。有的单位训练不落实风险预测,现场防护不到位,训练工作中因思想麻痹、盲目蛮干酿成安全事故,造成伤病残问题发生;有的训练组织不科学,训练前活动不充分、训练后放松不及时,致使有的战士身体上的小损伤逐步衍变成重疾患。以2020年伤病残战士评残中以骨、关节、滑囊损伤最多,其原因都与训练组织不科学、安全防护不到位有关。

三是未及时送诊就医。一些战士安全意识不强,有的对每年的例行体检不在乎,有的对身体出现的种种征兆不重视,有的感到身体上的小伤小病无所谓,久病不医、久拖不治,导致有些疾病一经确诊,就已经发展成重度症,错估了最佳治疗时机。最近几年确诊患恶性肿瘤、红斑狼疮、血栓、肾衰竭等疾患的战士,发病前均有不同征兆,但没有引起思想上的重视,直至住院才恍然大悟。

四是基层军医医疗技术水平低导致误诊。基层卫生队(连)医疗设施落后,诊断、医治、护理水平比较低,无法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有的基层军医、卫生员职业精神欠缺,存在大病看不了小病不愿看,加上对战士关爱不够、应付了事,致使某些疾病错过最佳治疗期。有的基层军官对战士身体上的疾病、思想上的问题持怀疑态度,导致有的病情加重致残,有的思想问题发展成为心理甚至是精神类疾病。

五是解决滞留战士遗留问题和矛盾难度大。滞留伤病残战士中,有的因为工作训练意外产生,有的因为医疗条件限制影响医治,还有的是隐性病突发等,由此带来较多矛盾和遗留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例如某部一名战士在退役前一个月参加单位组织足球比赛不慎左侧股骨骨折,导致最后不得不滞留。

二、伤病残战士移交难的原因分析:

一是服务配套保障缺失是移交难的客观原因。一方面,军地政策脱钩,存在“两张皮”现象,双方各唱各的调,各提各的要求,甚至不同地区之间接收条件也有较大差异,不少省市在住房、医疗等接收条件上抬高门槛、设置障碍,造成移交不畅。另一方面,存在政策盲区,比如缺乏强制措施,对已符合移交条件、给予规定优抚待遇,但拒不离队、无理取闹、漫天要价等情况,缺乏经济上、待遇上的强制处罚措施,尤其缺乏军地协作的处罚措施。

二是对符合病退战士移交安置政策和条件不匹配。按规定,除国家供养终身的1-4级残疾军人外,其他残疾战士由安置地政府接收,费用列入地方财政开支。这就使安置地政府接收伤病残战士越多,财政负担就越重。因此地方安置部门对接收伤病残战士往往存在抵触情绪,以各种理由推诿

三是移交主观愿望不强。伤病残战士对移交地方安置普遍存在畏难情绪和担心忧患。一方面,滞留期间有组织关怀,食宿有保障,就医有单位,住院有陪护,生活基本无忧,而一旦移交地方,普遍感到抚恤金标准太低,医疗花销较大,担心看病就医难,生活压力太大。另一方面,缺乏一技之长,担心离队之后就业无门,无法面对地方激烈的就业竞争,难以维持生计,缺乏走出部队的勇气。另外,极少数伤病残士兵不体谅组织的关怀,借移交地方安置之机,以拒不移交、拒不签字为要挟,狮子大开口,提出种种无理要求,试图从中谋取经济利益,一旦其要求得不到满足就阻挠移交工作,甚至出现无理取闹、上访乱告状等恶意破坏部队形象的事件。

四是单位态度不够强硬执行政策不坚决。按照原总参、总政、总后(政干〔2010〕117号)通知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审定安置去向或办理移交手续的一级至六级残疾或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取消伤病残战士安置补助费,并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可视情给予纪律处分。但是少数单位讲感情不讲原则,一味迁就伤病残战士的情绪,工作不够主动和果断,使本来可以顺利解决的问题,久拖不决。有的机关业务部门对移交工作不够熟悉,依靠政策解决问题的能力比较弱,结果是老的未交出,新的又产生,伤病残战士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

三、伤病残战士移交安置工作的对策措施。安置好伤病残战士,等不得、拖不得、慢不得。目前对于伤病残战士移交安置工作,中央有要求、国家有政策、伤病残战士有期待、工作有一定基础、各方面也有了一些能力。各级一定要动真感情、下大力,急伤病残战士之所急、解伤病残战士之所难、谋伤病残战士之所需,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伤病残战士数量。在做好现有伤病残战士退役移交工作的同时,要加大预防力度,从源头上减少伤病残战士数量。要严格规章制度,坚持科学组训施训,杜绝违规操作和盲目蛮干,最大限度地减少训练伤残。要进一步提高医疗服务特别是基层医疗服务的水平,对官兵的疾病及时救治,防止小病“拖”成大病,甚至致残。要积极营造和谐的军营氛围,不断提高心理服务工作水平,降低精神疾患的发病率。要前移预防关口,严格新兵和直招士官检疫复查,凡身体不合格、心理有疾病的,在规定时限内坚决作退兵处理,不留隐患。凡发现检疫复查不细致或执行规定不严格,导致因入伍前身体疾病成为伤病残战士的,严肃追究检查人员责任。

二是加大军地双方协作力度。在移交安置工作中,要加强军地双方的统筹协调,积极为伤病残战士创造条件,尽可能解决起后顾之忧。部队要派专人到地方安置部门进行联系、协商安置工作,如实地向地方安置部门介绍伤病残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求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照顾,使得伤病残战士移交后的工作、优待有着落,生活、医疗有保障。同时,要加强对伤病残战士再就业的技能培训,使他们能够掌握一技之长,树立身残志坚的信心,增强面对未来生活的勇气。

三是要过细做好伤病残战士及其家人的工作。首先加强思想教育。教育伤病残战士正确对待走与留,树立识大体顾大局的观念,积极服从组织安排。其次积极给予评残。对确实无法治愈的伤病残战士,在不违背原则的前提下,要积极协调卫生部门及时给予评残,力争缩短评残周期。最后适当给予救济。针对伤病残的种类、性质、等级的区别,在移交时给予一定数额的救济或奖励经费,以减轻伤病残人员的经济负担,使其感到伤有所助,病有所补,残有所养。

王国锋13899836611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仓房沟中路1009号93975部队卫生队   83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