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自然资源局 广西 南宁 530000
摘要:建设工程项目必须要经由行政审批程序后,才能进入到实际的建设环节,而就目前来看,行政审批涉及到城市规划等多个部门,整个过程比较繁琐、复杂,其所执行的审批制度也存在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给行政审批工作的有效展开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必须要对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进行全面的审视,明确其中的问题,而后才能开展有效的改革工作。本文以此为出发点,就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进行深入的探讨,以期能够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改革制度的不断优化,改善项目行政审批的局面。
关键词: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审批制度;制度改革
城市建设规划管理的过程中,针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需要各部门按照既定的程序展开,而为了强化对建设工程的管理工作,也需要加强对各审批程序的控制。当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建设工程行业也面临着极大的挑战,为更好的推动建设工程的发展,需要就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以起到一定的优化与完善作用。但就目前来看,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尚不明确,改革的方向有待进一步进行探究,因此就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研究,是非常有必要的。
1.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概述
行政审批是由政府行政机关执行的审查、批复性质类的工作,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属于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具体而言,就是在开展建设工程项目的过程中,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单位,向政府管理工程项目的部门提交审批申请,职能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对申请进行审查、批复的一项活动。而在这一过程中,行政部门所执行的一系列准则和规章则被称之为行政审批制度。建设工程项目极为复杂,必须要经由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开展建设工作,否则就失去了其应有的合法性,属于违规建设工程项目,因此也可以将行政审批理解为准许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的重要证明[1]。
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不仅是一种基本的控制手段,同时也起到非常重要的引导作用,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行政审批制度却并未进行相应的完善,缺乏一定的法律效应,无法满足现阶段建设工程的实际开展需要,迫切需要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特别是在当前环境下,社会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大,通过对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是实质性进步的体现,有利于在新的发展时期,保持建设工程良好的发展势头。
2.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现状分析
2.1审批流程过于复杂
建设工程项目在实际开展审批的过程中,需要经由多个部门进行共同的监督与管理,使得其整个审批流程极为复杂。具体而言,建设工程项目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分别是项目建议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及竣工阶段,以上几个阶段环环相扣,只有拿到相应的审批结果后,才能进行下一阶段的有关部署,而在方案规划、资金安排以及施工落实等方面的内容,均需要将相关资料向有关部门递交开展审核。由此可见,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流程极为复杂,审批周期较长,对项目建设本身带来了一定的不利影响[2]。
2.2行政主导度过高
行政主导度过高是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的一项基本问题,具体表现为项目审批多从行政的角度去开展,社会公众在这一过程中参与的内容较少,而由于相关部门内部联系性不强, 导致审批工作应有的约束作用无法充分实现。行政审批的过程中,相关部门容易站在自己的角度对建设工程进行约束与管理,而社会公众在这一过程中应有的知情权无法得到保障,这就导致了审批过程的不合理性,最终的审批决策也未必科学,结合建设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也难以有效实行下去。
2.3职能部门协调性差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涉及到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多个部门,不同部门虽然所承担的功能不同,但是其相互之间又存在一定的交叉情况,需要相互协作才能保证审批工作的有效展开。但实际上,由于不同部门职能的不同,使得其工作重心也有所差别,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难以协调到一起,以项目用地审批为例,环保部门侧重于其施工过程中是否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而规划部门则侧重于其是否与城市整体规划相协调,这样一来就导致规划与环保部门之间出现一定的摩擦和矛盾,导致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受到阻碍作用[3]。
3.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策略
3.1优化行政审批程序
行政审批程序的复杂化,主要是由于审批权限过于集中,审批流程繁琐而引起的,相关建设工程项目需要在多部门、多次递交材料才能完成审批工作,对此应当将相关权限进行适当的下放,简化审批流程,以实现对行政审批程序的优化,同时开展联合审批工作,覆盖审批工作的整个链条,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能够一站式办理,减少多次奔波递交材料等问题的发生,提高审批的效率和效果。另外,在材料的核验方面,可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核验机制,借助于信息化平台实现无纸化材料递交、审批工作,全面实现一网通办。审批程序的优化并不是简单的简化,在审批的过程中,还要根据具体要求,开展规范化与标准化的审批工作,明确各个阶段审批工作所对应的主体部门,并借助于信息化平台实现资料的共享,减少同类资料的重复递交,使得减少工程的审批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3.2理部门审批职责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涉及到较多的部门,不同部门之间权责不清,容易导致部门审批质量差的问题发生,对此首先对不同部门的职责范围进行明确,根据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的需要,明确各个部门的审批工作权限与范围,尤其是在职权层面上,必须要求审批需求与部门职能相匹配,适当进行职权的保留与下放,逐步将以往行政部门审批效率的层面,转变至审批效率与审批质量兼顾的层面上[4]。其次,要对不同部门之间的审批职能进行明确,尤其是在面临审批权限下放标准不统一,审批工作来回跑的情况下,更要构建属地化、同级化的审批体系,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统一下放部门审批职能,使得同一区域内审批层级上的差异得以减少,提高审批决策的科学性与合理性。
3.3构建审批协调机制
针对当前不同部门之间审批协调性差的问题,应当首先从顶层制度的层面上入手进行解决,通过上层制度的完善,来打破同级部门之间的审批壁垒,解决其在法理及原则上的冲突,明确不同部门之间的权责,使得部门协作性得到强化。其次,要对审批协调机制进行健全,强化部门之间的横向交流协调,并通过制度上的细化,来促使不同部门之间在思想层面的达到协同,更好的解决实际审批过程中所存在的小范围梗阻问题。最后,要构建政企沟通渠道,对于建设项目审批存在问题或者有历史遗留问题的,要预留沟通反馈渠道,以全面了解审批过程中,市场主体所面临及其关切的问题所在,而后从解决问题的层面出发,对审批中的高难、高频问题进行处理,使得行政审批的效率得到进一步的提升[5]。
结束语: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目前来看,其依旧面临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审批流程复杂、部门协调性差等几个方面,对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及效果的改善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对此应当从优化行政审批程序、理清部门职责、构建协调机制等几个方面入手,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以切实提高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的效果和效率,推动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工作的有效展开。
参考文献:
[1]姜超.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的价值及实现途径研究[J].现代物业(中旬刊),2019(07):120.
[2]查亮.浅议新形势下涉河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J].治淮,2018(10):57-58.
[3]赵智慧.如何促进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7(05):41-42.
[1]姜超. 建设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制度的价值及实现途径研究[J]. 现代物业(中旬刊),2019,(07):120.
[2]邱晓稳. 顶层布局 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向纵深推进[J]. 中华建设,2018,(09):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