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四川省成都市,610039
【摘要】住房是人们最基本的需求之一,同时也是我们不可或缺的物质生活资料。恩格斯住宅思想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石,辩证地分析了住宅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办法。尽管当今时代已经距离恩格斯所处的时代过去了一百多年,我国的社会性质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但仍然对我国现阶段存在的住房问题具有指导意义,通过剖析其中住房问题产生的根源,从而为我国解决一系列的住房问题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恩格斯,住宅思想住房制度
一、恩格斯住宅思想的具体内涵
1、住宅问题产生的原因
早在18世纪的时候,德国当时正处于从小农手工业向大工业的转变过程中,出现了突发式的工人阶级的住房短缺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两个。首先是德国当时的国家性质是资本主义社会,决定了资产阶级生产方式的剥削下,社会必然会出现住房的短缺;其次则是当时整个社会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使得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给城市造成了用地紧张和住房短缺等问题。
恩格斯通过深入了解工人阶级的生活状况以及深刻剖析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种种弊端后,通过批判米尔伯格和蒲鲁东的改良主义的住宅理论,提出了自己的住宅理论,即工人阶级住房短缺的现象是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对工人阶级剥削的结果。在当时的社会中,资产阶级不断剥削压榨工人阶级,工人阶级为了维持自己、家庭和后代的生计,不得不靠出卖自己的廉价劳动力,以赚取工资维持生活,然而却遭到资产阶级的压榨只获得了微薄的工资;并且,随着当时德国大工业的发展,机器生产的大量出现,城市化速度加快,机器替代了手工业工人,使得大量手工工人面临着失业危险。同时,大资本家为了攫取高额利益,不仅压榨工人剩余劳动力,工资少,而且在租售房屋时,提高租金,让工人阶级无法负担起高额的房租租金。因此,工人阶级很难有多余的工资去租住或者购买房屋,只能挤在环境恶劣、狭窄又拥挤的房屋里。
2、住宅问题的解决
恩格斯指出,住宅问题的解决,只能靠工人阶级通过社会革命,推翻现有的统治阶级,建立起自己的国家政权,才能够从根本上解决住房短缺的问题。那么具体怎么做呢?通过恩格斯对于资产阶级改良主义的批评中,我们可以得出,首先,当工人阶级通过社会革命取得政权后,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便不再有资产阶级在房屋中谋取利润,无产阶级自己合理有序地安排和分配已有房屋,根据需求建造房屋,让无产阶级有房可住,从而改善住房短缺情况;其次,消灭城乡对立也是解决住房短缺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当时德国出现住宅问题以后,资产阶级企图用道德说教的方式来让资产阶级主动改善工人阶级的住房环境,恩格斯对他们提出了严厉的批判,认为工人阶级的住房问题,只有通过社会革命确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以后,逐步消灭城乡之间的二元对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才能就解决住房短缺问题。
二、恩格斯住宅思想对我国住房制度的启示
1、持续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
城乡二元分立是造成当前我国住宅问题的根本原因。恩格斯认为,“住宅问题,只有当社会已经得到充分改造,从而可能着手消灭在现代资本主义社会里己达到极其尖锐程度的城乡对立时,才能获得解决”。从建国以来,我国走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农业反哺工业的道路,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但同时,也加剧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农村发展落后。近年来,我国转变政策,开始致力于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在推动乡村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城乡差距依然存在,我们要不断克服城乡二元分立的局面,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进程,走城乡融合发展的道路,让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农民都能够参与到现代化进程中,都能够共享发展成果,从而解决我国的住房问题。
2、坚持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我国在租赁市场的发展时间比较短,在解决住房问题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我国香港地区的房地产行业发展的经验、以及廉租房、公租房的模式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2021年7月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中提到,不断探索新的发展模式,坚持租购并举,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深入推进我国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层次分地区分阶段地满足购房者和租房者的住房需求,让人民群众有房可住。目前,在我国的很多城市,一方面出现了住房短缺、房价虚高、租房难的现象,另一方面又出现区域住房空置,公有住房利用率不高的问题。总体来看,我国房地产市场上不是缺少大量房屋,而是积压了很多存量房、闲置房,要让这些闲置住房进入到市场流通并发挥功效,缓解目前的住房紧张的问题。对此,政府应该出台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并利用剩余、闲置住房,缓解各个地区住房不足的情况,从住有所居到住有优居。
3、始终把握好住宅的居住属性
我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目前房价高、炒房现象已经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我国的贫富差距大,收入不平等,人民幸福感不强。2016年12月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提出住房问题就是民生问题,强调要回归住宅的居住属性,严禁炒房行为。我们不仅要树立正确的住房理念,同时还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约束和监管房地产市场,规范其市场主体行为,防止房地产市场经济泡沫化,打击房地产行业的投机倒把行为,保持整个房地产行业规范性和有序性,最终实现人们住有所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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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肖,王泽茜.恩格斯《论住宅问题》的当代价值[J].北方工业大学学报,2017.
[3]周露露.马克思恩格斯住宅思想及对中国之现实启示[D].重庆:重庆大学,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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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周维:(1993.10-),女(汉族),籍贯:四川省广元市,学历:研究生,单位:西华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