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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探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在育龄女性中的应用效果。方法:选择2020年1月-2021年12月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的180例育龄女性为对象,根据干预方法将育龄女性分成对照组与观察组。观察组以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干预,对照组用常规方法干预。结果:观察组育龄女性专业知识知晓度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育龄女性采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干预效果显著,可提高育龄女性的专业知识知晓度。
关键词:育龄女性;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综合咨询服务
计划生育服务是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重要内容,对育龄女性的身心健康有着积极作用。我国女性对生殖健康权利知识的知晓度较低,这是目前计划生育工作效果欠佳的一方面原因,尤其是计划生育咨询服务工作不到位,导致育龄女性的生殖健康问题屡见不鲜[1]。本文对180例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的育龄女性资料进行分析,探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的应用效果。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纳入标准:(1)选择180例接受计划生育服务的育龄女性为对象。(2)2020年1月-2021年12月自愿接受计划生育服务。(3)听说读写能力正常。(4)愿意配合研究,依从性良好。排除标准:(1)不能正常交流。(2)精神疾病史。(3)已确诊有生殖系统疾病[2]。(4)未婚女性。基础资料:(1)根据干预方法将育龄女性分成对照组与观察组。(2)观察组年龄平均(28.35±4.17)岁,年龄范围20-35岁;避孕措施:82例(91.11%)使用避孕措施,8例(8.89%)未使用避孕措施;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35例(38.87%),大专29例(32.22%),本科26例(28.89%)。对照组年龄平均(28.39±4.09)岁,年龄范围21-36岁;避孕措施:84例(93.33%)使用避孕措施,6例(6.67%)未使用避孕措施;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38例(42.22%),大专30例(33.33%),本科22例(24.44%)。两组基线数据比较,P>0.05。
1.2方法
对照组:常规方法干预。观察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1)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在良好的服务环境下对女性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让女性感受到安全可靠,将计划生育知识对女性进行讲解,耐心回答女性的问题。宣传各种优生优育政策,有效强化女性的健康意识,可采用各种有效的途径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女性进一步认识各种专业知识,使女性正确认识计划生育政策。(2)专业知识宣教:了解育龄女性的实际情况,对女性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将专门的健康知识手册分发给育龄女性,制作好专门的视频进行广泛宣教。(3)网络系统布局:完善计划生育网络布局,在网络上进行计划生育知识宣传,采用互联网新技术进行大范围宣传,使各个年龄阶段的育龄女性了解到专业的计划生育知识,并将其紧密联系,将育龄女性进行有效管理。构建专门的社会保障系统和法律体系进行统一管理,制定标准的考核评估体系和标准,对各种服务机制进行创新和布局优化,有效提高计划生育服务质量。(4)综合咨询服务:对柜台的咨询服务流程进行合理优化,健全咨询服务制度,为育龄女性提供专业的知识以及具有针对性的咨询参考问题,以确保线上和线下咨询服务有效配合。
1.3观察指标
根据[3]制定量表调查育龄女性专业知识知晓度评分,包括维权意识和行为评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评分。
1.4统计学方法 用SPSS 26.0资料,P<0.0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观察组育龄女性专业知识知晓度评分高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表1 两组育龄女性专业知识知晓度评分比较 ()
组别 | n | 维权意识和行为评分(分) | t | P | 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评分(分) | t | P | ||
干预前 | 干预后 | 干预前 | 干预后 | ||||||
观察组 | 90 | 34.50±5.27 | 80.72±4.15 | 65.368 | 0.000 | 49.02±5.61 | 87.53±3.12 | 56.913 | 0.000 |
对照组 | 90 | 34.46±5.19 | 63.90±6.24 | 34.412 | 0.000 | 49.05±5.59 | 70.27±4.38 | 28.347 | 0.000 |
t | - | 0.051 | 21.293 | - | - | 0.036 | 30.449 | - | - |
P | - | 0.480 | 0.000 | - | - | 0.486 | 0.000 | - | - |
3、讨论
本文用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干预的作用显著,维权意识和行为评分、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评分明显提高,说明育龄女性对计划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保护等方面知识的知晓度充分提高。本次采用的干预方式重在提高育龄女性的自我健康与保护意识,使育龄女性知晓健康生殖权利,掌握更多专业的知识,有效提高育龄女性的维权意识,使其懂得用正确的方法自我保护
[4]。本次干预重在强化育龄女性对生殖健康知识的认识,知晓更多的女性维权手段,能在生活中有效规避不健康行为,根据育龄女性与其伴侣的具体情况与需求,采用适宜的方法避孕节育、怀孕生子,尽量避免育龄女性发生不良事件。
综上所述,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权利知识宣教与综合咨询服务在育龄女性中的应用效果显著,对育龄女性专业知识知晓度的提高有着积极作用,可有效强化育龄女性的生殖健康维权意识,知晓更多的计划生育政策。
参考文献
[1]王立娟,张玥红,韩梅,等. 5A咨询教育服务模式对未婚青少年女性避孕措施选择及重复流产的影响[J]. 生殖医学杂志,2022,31(02):258-261.
[2]顾向应,张艺珊. 重视女性生育调控与生殖健康[J]. 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2021,37(08):793-794.
[3]陈润芳. 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降低女性重复流产风险研究[J]. 黑龙江科学,2020,11(18):44-45.
[4]范秀珍. 已婚育龄女性保健知识知晓情况及影响因素分析[J].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20,(02):7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