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食品检测质量监督

(整期优先)网络出版时间: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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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食品检测质量监督

徐元东

 610402197807131213  沂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摘要: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当前,我国食品源头安全卫生现状及食品加工、生产的安全状况令人担忧。本文分析原因,主要是投入品供给、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环节存在着安全隐患;食品安全标准、检验检测体系等方面存在不适应;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不完善。并提出食品安全管理方法与建议,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意识;完善构建完整有效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关键词:食品安全;现状分析;监管策略

长期以来,我国研究现代国家农业科技文化发展综合水平要求的现阶段第一个最主要农村经济任务之一仍是探索如何尽快满足农产品人口数量需求,解决当前农村温饱问题,随着研究目前在我国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农业生产力水平要求研究的深度层次和不断深化发展及提高,农产品价格供求双方关系可能也正在发生这样一系列带有根本性和深刻影响变化、农产品质量风险及质量安全与生产健康问题亦将也随之变得更加深刻凸现,农产品原料市场中日益严重的化学农药杀虫剂及其使用残留,畜禽产品用有毒化学兽药使用残留、生长激素制剂及其产品滥用药物污染问题和种畜禽生产使用残留有毒或违禁类药物的污染问题及国内部分水产品药物化学使用残留超标问题和食用海水贝类产品过程中发现的水产品重金属残留污染严重问题等诸多问题,已是日渐发展成为威胁中国百姓食品与消费营养安全等问题严重的其中一条的重大公共健康重大隐患,不只是一但就能直接影响着中国数千万人民百姓群众的饮食生命以及身心健康,还可说直接影响于我国缺少优势农产品资源丰富的农副产品加工及出口基地规模优势和我国企业品牌在出口食品国际市场的销售通路上强大的品牌整体竞争力。因此,加强当前国内进口食品质量风险及相关安全环境问题研究管理政策研究力度已确属刻不容缓。

1.食品质量安全现状

1.1畜禽食品源头环境安全风险现状十分令人深感堪忧农药、化肥产品的盲目大量应用和化肥不按规定科学限量使用,造成产生了的农药、化肥制品等各类有害的物质残留在加工农产品过程中出现超量或残留现象;农用兽药、复合饲料制剂的长期滥用,造成各类抗生素、激素药物及其他多种有害毒性物质残留在养禽、畜只的畜体内残留及各种乳制品、水产品原料中超标残留问题;大量重金属残留在食用农禽产品添加剂中形成超标、超量残留。化学性磷中毒近年来已达占整个我国化学重大活动中毒性事件比例的达40%或以上,如有机磷农药中毒、毒鼠强磷中毒、瘦肉精中毒事故等。

1.2食品的加工、生产原料的健康安全的状况也令人深感堪忧食品加工生产或加工食品企业违规使用各种劣质的原料,如擅自用各种病死、毒死小畜禽尸体加工腌制食品的;违法超量违规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如违规超限量添加使用食品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防腐剂类"苯甲酸"防腐剂及复合甜味剂类等;非法添加使用其它非有机食品原料加工生产用任何化学添加物,如使用二氧化硫、甲醇、吊白块、三聚氰胺溶液等原料;或者人为造假,牟取暴利。

2.食品存在安全健康问题几个主要构成因素的成因分析

2.1微生物和污染、食品发酵生产中新技术、新设备资源技术的集成应用影响微生物食品质量安全污染和食品微生物性污染食物中毒所导致死亡的和中毒死亡人数比例最多,是当前影响中国食品产业卫生状况和健康安全指数的几个最敏感主要微生物因素。随着世界食品工业高新技术的持续迅速和发展,大量现代食品添加剂新的资源、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新型复合包装材料、新工艺产品以及多种现代先进生物技术、酶制剂开发等各种新技术成果不断大量出现,造成人类直接和应用于生产食品的及或间接地与各种食品成分接触密切相关的各类化学物质数量日益迅速增多,已愈来愈成为当前亟待我们重视探讨和加以研究发展的问题。

2.2企业在农投入品原材料采购供给、农产品初生产或中期收获加工流通环节以及农业产品市场销售经营管理流程等多个生产销售环节内均未存在较显着的农药安全隐患问题从目前农村投入品材料生产供给销售过程实际看,滥用农业兽药添加剂或广大农民个人不当违规购买并使用劣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杀虫剂等有毒化学农药投入品,致使对相关的农产品药物杀虫剂的药物残留污染物总量增加及残留主要致有害农药化学物质数量大幅超标,是对农业导致相关产品有不安全情况发生可能的又一种更重要影响因素。

2.3目前与保证食品健康生产质量安全等有关产品标准、检验规则与第三方检测及认证的体系与设计流程等的制度方面还都尚存在一些诸多制度不适应等情况目前,我国市场大多数卫生食品标准及安全检验要求还与国外现行食品卫生相关产品标准体系要求并存在不适应,许多为保证我国食品标准体系安全所使用到的食品检验规范制度方法等也都是远还没有完全能够做到以产品健康相关风险因素分级风险评估制度方法体系为其技术基础,标准要求体系的相对科学性度和产品可目前检验和操作性要求等都亟待予以相应完善提高,绝大多数时期我国现行食品标准体系也还是属于这样一种相对非常抽象松散且具体过于抽象的农业生产技术质量标准体系以及那些与上述许多的卫生要求和卫生安全条件等重要指标内容相搀并混合起来的一些食品标准,造成的社会检验监督执法相对较困难,消费者维权也是缺乏科学客观地判断尺度及依据。传统式、突击式交叉抽样的和运动式抽样的交叉监督抽查工作问题交叉较多,监管检查及抽样检测等执法监测工作手段并远不能有效保证检测全周期过程化、日常监督工作化,检验测试机构实施检测执法工作活动的检测具体监测环节、对象类别数和监测管辖的地域范围仍比较有限。检测技术执业人员机构数量分布偏粗多,分属到当地各级农业、卫生、工商、质检行政机构管理等各级三个政府不同管理执法行政部门,缺乏统筹协调的统一行政执法监测的机构组织建设规划,监测业务基础数据之间并没有不能及时相互交流共享,部门职责任务之间职能交叉重叠差异明显还比例较大,影响我国农业卫生检验与监测法规体系整体作用职能发挥的更加高效发挥。

2.4中国食品产业安全健康管理法律体制建设不一定完善,近年来,我国企业食品卫生管理政策和管理法规体系研究建设尽管取得到了一定很强大成绩,但却仍然是不够成熟完善。我国现行对大型食品企业安全卫生的有关行政监督执法,主要就涉及于三个有关行政监督执法行政部门,即安全卫生、质量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具体实施国家食品添加剂卫生抽检质量监测抽检体系方面,三家有关行政监管执法监督管理部门各自都能有权并依据各自法律政策的统一规定,各自分别实施检验或者直接委托国家食品抽样检验等机构组织进行其食品及其卫生检验质量安全的专项抽检任务;至于在规定对三种违法行为作出的分别行政处罚方面,对上述同一具体违法行为,三家相关行政部门也都各自能权分别或者根据其他不同相关的监管法律、法规要求给予的行政处罚。造成一些基层工作职责定位不全清、政事出了多堵门、相互存在矛盾、管理层级重叠交叉和层级管理执法缺位等等现象更加突出,严重上影响到了司法监督基层执法权的司法权威性。

3.加强清真食品生产安全规范化管理中的主要对策分析与建议

3.1保障食品流通安全的首要工作在于要建立与健全质量依法监督管理责任体系

目前由于我国法律在对食品安全立法问题上方面还都比较陈旧落后,标准体系自身也是不尽健全完善。虽然国标《食品安全法》也在针对食品原料的生产若干的生产、销售两个环节等做出了一些不少原则性规定,但其不少产品标准制约性仍然不甚强,已完全不能满足适应国内当前的食品市场及治理体系整顿发展的需要。食品的安全追溯问题将涉及一个"从田头到餐桌"这样的复杂漫长食品产业链,很难全靠任何一个地方监管和部门的"包打天下"解决。 

参考文献:

【1】赵晓双.浅谈食品质量监督工作的重要性[J].企业标准化,2008,13.

【2】浅谈如何开展认可实验室内部质量监督工作[J].计量与测试技术,2013,40(10).9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