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县水务局 623200
摘要:区域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保护环境、实现生态、经济双发展成为全社会共识,尤其从物质方面来看,以水资源综合利用为主的河湖治理成为关注焦点。水利工程建设作为改善生态环境以及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从目前河流、湖泊环境来看,治理与保护已刻不容缓。基于这一背景,文章对区域水利河湖管理与保护策略进行了简要论述,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水利河湖;保护对策;管理
我国地域宽广,气候和地形差异极大,区域河湖个体差异极大,区域水利河湖管理与保护策略也大不相同。四川江河湖泊密布,素有“千河之省”的美誉,全省大小河流8000余条、湖泊400余个,是长江黄河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川西北地区是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等众多河流的发源地,其地势险要,河流众多,随着社会的发展,该地区已经形成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与水资源开发、管理、利用为一体的良好局面,但仍然存在一定问题[1]。本研究对川西北地区当前河湖管理方面的缺陷做分析,以供参考。
一、区域水利河湖治理概况
川西北地区随着“十二五”水利规划、“十三五”水利规划等水利项目的实施,目前已经建立起了较为独立分布的基本完备的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水利系统。一些中小河流的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提高了城市的综合水资源利用能力;这些都为流域水环境和水保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在川西北地区河流纵横,受地形条件限制,县城、乡镇及集中居民点均沿江布置,受地方财力限制,防洪工程建设进展缓慢,已建防洪工程尚未形成抗洪体系[1]。防洪减灾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民生要求。岷江、大渡河、嘉陵江等及主要支流整治任务仍很艰巨。川西北地区流域内水资源量较丰沛,但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特别是高原牧区,由于开发难度大,建设成本相对较高,工程性缺水问题尤其突出。长期以来,因地因时制宜,修建的水利工程中多为小微型引水工程,既无水库工程又无骨干工程,缺乏调蓄能力,致使供水保证率低下。受极端气候频繁发生,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湿地干涸,涵养和调节水源的能力减弱,加剧了本地的雪灾、风灾、旱灾的发生。川西北地区受洪水、干旱威胁严重,水资源管理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因此开展区域水利与服务管理是当前大背景下刻不容缓的一个重要课题。
二、区域水利河湖管理中存在问题
1.防洪减灾的能力还很欠缺
经多年治理,区域防洪屏障日益增强,流域堤防能力显着提高。在川西北地区河流纵横,受地形条件限制,县城、乡镇及集中居民点均沿江布置,受地方财力限制,防洪工程建设进展缓慢,未设防城镇多,除个别城市外,绝大多数城市均未形成封闭的防洪堤防,防洪标准较低。中小河流仅在部分乡镇的部分河段进行了堤防建设,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其余河道处于自然未设防状态,现有防洪标准仅2~5年一遇,堤防工程建设不足,防洪体系亟需完善。已建防洪工程尚未形成抗洪体系,防洪减灾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民生要求。
由于近年来基础设施及城镇建设发展很快,侵占河道现象时有发生,降低了河道行洪能力。近年沿江及重要城镇堤防能力有所增强,但尚未形成防洪体系,加之水情监测设施不足,一旦较大洪水发生,难以满足防洪抢险要求。
高山环绕、峰峦重迭,河流深切,谷坡陡峭,汛期由降雨诱发的山洪灾害频繁发生。近年来,仅对少量典型的山洪沟进行了初步治理,并建设了部分自动监测站点和预警系统,但山洪灾害分布范围广,突发性强,预测预防难度大,应继续完善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防治体系。
2.水资源合理配置及综合利用有待提高
川西北地处青藏高原西南部,流域内水资源量较丰沛,但开发利用程度较低,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突出,特别是高原牧区,由于开发难度大,建设成本相对较高,工程性缺水问题尤其突出[2]。目前,各类工程的供水能力不能完全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工程性缺水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此外,长期以来,因地因时制宜,修建的水利工程中多为小微型引水工程,既无水库工程又无骨干工程,缺乏调蓄能力,致使供水保证率低下。
受极端气候频繁发生及人类活动的影响,牧区草地退化、沙化和鼠虫害严重,生态日趋恶化。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系统失衡,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低;湿地干涸,涵养和调节水源的能力减弱;自然灾害频繁,加剧了本地的雪灾、风灾、旱灾的发生。
近年来建设的大中型骨干电源多为送出电源,地方电源少、规模小、缺乏具有调节性的水库工程,枯水期发电量不足,建设缺乏投资渠道、进展缓慢。
由于对生态环境重视程度不够,导致洪涝灾害频繁发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人口增长,人类活动范围扩大,水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加大,造成江河湖泊水位下降,水质恶化,洪涝等灾害频发。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加之降雨集中,径流大,导致了径流量减少。与此同时,河湖地区围垦现象非常严重,中度停滞程度加重,防洪能力大幅下降。
3.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能力还需加强。
随着河长制体系的全面建立,统筹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深入推进“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积极实施重要河流梳理和治理工程,以城镇人口聚集地为中心,对重要河流进行全面治理,使得水环境有了一定程度的好转,但由于其独特的地理因素,区域内的河流属于典型的山区性河流,坡陡流急,涨水落水快,雨季时水量较大,旱季时河流多处于断流状态,现状水环境仍然不容乐观。
高原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受两次大地震影响,区内山体松散,滑坡、泥石流、洪灾等灾害频繁,造成境内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保护好该区的生态环境直接关系到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健康。近年来,随着国家的扶贫政策实施,流域内新增工程建设项目增多,部分生产建设项目的施工期和运行期形成的脱减水河段对流域的水环境状况有一定影响;工程开挖对原水土保持设施有一定影响;工程弃渣对河道行洪能力及水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如何处理好生产建设的水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以便促进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该区域内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保护难度较大[3]。
三、区域水利河湖的治理与保护战略
1.健全区域水利洪涝防治措施体系
针对川西北地区河湖治理区域洪涝防御能力仍显不足这一现状,需全面完善区域中心河流治理措施制度、强化凹痕治理、拓宽排水渠道、增强排洪能力。在实施区域治理计划时,要制定合理的防洪计划,加大对中小河流及骨干河流系统的投入力度,完善河流网络。从而能够实现对复杂地理空间数据的快速处理,为决策提供有效支持。数字地图、模拟等信息技术在水管理系统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并逐步向数字化方向发展,从而形成一个系统智能化的水资源管理系统。监控系统在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到了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分布情况以及监控站网络布局对水质的影响,从而达到综合考虑各种水资源因素的目的;通过智能模拟和动态识别,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流域水资源总量和实际用水量;也可演练资源管理与部署、水配额、生态流量等红线指标预测与预警,主动防范风险,促进水资源集约化、安全利用[3]。
对现有的河湖面积进行科学管理和规划,提高河湖的排水能力,加强区域水利建设;同时要合理利用水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区域性节水发展模式;加强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展河湖水文水质模型模拟,为实现区域节水的协调发展提供必要的科技支持。通过建立科学完善的考核机制,提高水利工程运行效率。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本文主要针对我国目前水利河湖管理工作进行分析探讨。并提出了一些相关对策建议。同时要建立完善的河湖管理长效工作制度,将河湖管理纳入到水库监管中去,提高水库综合效益。因此,必须强化各级政府领导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严格实行“谁开发谁治理”原则。河湖管理项目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国家-省(区)之间的合作关系,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和规范水利建设市场;河湖管理基金的设立不仅可以完善各项绩效指标,而且可以吸引更多的管理人员参与到河长工作中来,增加了河长们对河湖管理资金投入的信心,城市、区域之间要实现协调发展,需要借助网络平台来实现河湖管理的信息共享。通过强化不同地区的治理与分享,实现河湖治理更便捷、更有效。
3.强化水资源保护和生态修复,增强水资源保障能力
开展区域水利河湖治理工作,应强化区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强化水功能区整治,保持河流湖泊健康发展,改善生态环境[4]。要提高湖泊保护修复能力和湖泊蓄水能力,加强水源应急保护和备用水资源建设。同时,要建立以骨干河流为重点的生态监测与预警信息平台,充分发挥生态监测与预警功能。水网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体系,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制定合理有效的水资源配置策略;在满足实际需求基础上,遵循可持续性原则,充分发挥水网系统之间的功能协同作用,实现高效集约化的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水权制度,促进用水总量控制机制改革。同时还要注重流域间水量、水质协调发展,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加大重点流域防洪减灾力度。要以流域为单元,统筹推进水利均衡发展,加快实施水资源调改工程建设。
四、小结
面对川西北地区水利河湖管理中存在问题,应加强综合处置保障能力指标建设,同时做好区域设立与服务等方面工作。坚决落实水利河湖治理目标和任务,优化治理布局,做好建设工作,以可持续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强化政府主导作用[5]。
五、参考文献
[1] 次央. 探析区域河湖水环境问题及治理措施[J]. 生态环境与保护, 2020, 3(8):49-50.
[2] 孙博, 马涛, 李伟. 辽宁省典型河湖(库)健康评价研究[J].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2016, 000(005):27-32.
[3] 曹惠娟, 王哲, 张启权. 溧水县河湖水域水质管理分析及思考[J]. 江苏水利, 2008, 000(007):37-38,40.
[4]刘小勇, 陈健, 王佳怡. 加强中央直管河湖河湖长制工作对策研究——以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直管河湖为例[J]. 水利发展研究, 2019, 19(2):4.
[5]曹均昌. 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及保护范围划界设计洪水分析研究[J]. 陕西水利, 202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