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矿局一0九地质队 四川成都610000
摘要: 地勘单位从事的经营活动种类较多,且业务量较大,本文将探讨如何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使地勘单位享受到政府向广大企业释放的改革红利。本文将针对本单位自身经营情况提出一些适合本单位的税收筹划方案,希望可以为单位的经营提供参考。
关键词:税务筹划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一、税收筹划的含义及特点
税务筹划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在发生纳税行为之前,在不违法法律、法规(税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对纳税主体(法人或自然人)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的筹划方法。
税务筹划的特点:1、合法性。税收筹划只能在税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进行;2、筹划性。在纳税行为发生前进行规划安排工作;3、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是降低单位税负;4、风险性。税收筹划很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5、专业性。税收筹划需要财务或专业会计人员进行规划。
二、税收筹划在地勘财务工作中的重要意义
税收筹划不仅仅是为了节税,更多的作用在于在地勘单位财务核算中能更加准确的核算各项财务成本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同时可增加地勘单位的竞争力,降低涉税法律风险。
三、税收筹划在地勘财务日常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方法
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筹划
2021年末,我单位人数为419人。按相关规定,我单位残疾人的安排比例为1.6%,应为6.7人。达到此安置比例可不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021年我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为5人,未达到相关标准。来自成都市统计局2021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91857元,应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在职人数×1.6%-实际安置残疾人数)×年职工平均工资,据此计算出我单位需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156524元。按最新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文的规定,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可按规定应缴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由此得出我单位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约7.83万元。
若增加安置两人,按去年我单位残疾人工资的平均计算,需增加用人成本约10万元。税法规定,企业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可全额抵减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可以因此为单位节约企业所得税2.5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增加安置两名残疾人合计增加7.5万元的成本,而少两名残疾人安置,需要交纳7.83万元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增值税的筹划
在日常地勘经济活动中,应当有意识地增加与一般纳税人发生经济往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违规发票的流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取得可用于进项抵扣的同时,还可享受进项加计10%的抵扣,从而减少增值税税负。以增值税税率为6%为例,将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经济业务时的税负进行比较,如下表所示:
供货方 | 买价(元) | 可抵扣进项税(元) | 可加计抵扣(元) | 销售价(元) | 销项税额(元) | 应纳增值税税额(元) |
一般纳税人 | 1000 | 60 | 6 | 1500 | 90 | 24 |
小规模纳税人 | 1000 | 30 | 3 | 1500 | 90 | 57 |
小规模纳税人(无票) | 1000 | 0 | 0 | 1500 | 90 | 90 |
由上表可知,与一般纳税人发生经济往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增值税税负是最低的。因此,在野外项目运营工作中,最好选择与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合作。这样既能够降低地勘单位相关成本,同时还能提高单位抗风险能力,进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3、企业所得税的筹划
近几年来,在我单位的地勘经营活动中,参与项目经营活动的人员编制在事业单位,人员成本因此也在事业单位核算,由此导致实际经营项目的子公司成本匹配不实。按照最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小微企业的认定,下属子公司可以通过匹配实际用人成本,使公司的利润更真实,符合实际,同时使子公司可以达到税法对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从而享受更为优惠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地勘项目通常遍布全国各地。在不同项目的实际运营中,可以根据不同地方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成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需注册资本,企业仅需提供相关资料即可办理。分公司可以对外独立承接业务,可以自主选择所得税汇算地。因此,公司可以比较项目所在地和公司注册地的税率,选择一个更为优惠的税率所在地进行所得税汇算,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在实际经营中,常常会遇见资金短缺的情况。企业可以通过银行借款的方式,这样既能解决企业资金短缺的问题,也可由此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筹划。举例:企业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年化利率为5%。因此每年需要承担利息为5万元。从日常会计核算中大概预估地灾评估项目的利润率可达到40%左右。若将100万借款用于地灾评估项目经营,大约可获得40万的利润。因此,可计算出借款产生的所得税税负=(40-5)×5%=7.5万元。综上可以得出,借款100万所得的收益大于资金使用成本,同时也减少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
4、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充分利用税法规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为职工提供上下班交通工具、工作餐、工作手机及相应通信费、职工培训费等由每位职工根据自身需求选用。另外,可以按现时差旅补贴文件的标准调整差旅补贴发放标准。目前,我单位使用的差旅补贴报销标准还是沿用多年前的文件规定,该标准与现时标准差距过大。选用上述福利的员工,可在年底绩效工资核算时,调低相应金额,以弥补单位提供的福利成本。此法降低了职工实际工资到手数,减少职工个人所得税税负,从而达到个税节税的目的。
税法规定,五险两金个人承担部分在一定范围内,可税前全额扣除。地勘单位可在比例范围内提高公积金缴费标准。有购房需求的职工可选择提高公积金缴纳标准,工资应发数不变,但是可以降低工资实际到手数,从而降低个税应纳税所得额。这样既能为职工节税,也能使职工在购房时享受到更大的公积金贷款额度。
对于年收入超过一定数额(由于每个人适用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不同,所以这个数字不尽相同)的职工,可以采取将年终绩效分为两部分的方法进行发放,并申报。一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该部分金额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纳税申报;
对于专项附加扣除的使用,职工可以在夫妻、兄妹之间进行合理分配,按照谁工资高谁扣原则,尽量分配给收入高者。
四、结束语
以上是我在单位具体财务工作实践中萌生的一些节税思路,希望可以为地勘单位的税务筹划工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
[5]《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七次修正)。
[6]《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2号发布,2018年12月18日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7号第四次修订)
[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
作者简介:周迪(1983-)汉族,本科,中级职称,主要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