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基础基础,充分发挥监狱、劳教、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等职能,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长安
2009年1期